湖南第一高樓起火?長沙消防:並無火情

本報訊(法制週報·新湖南見習記者 楊天朗)3月24日晚間,朋友圈、微信群有人傳播同一個小視頻:長沙國金中心高處煙霧繚繞,彷彿失火現場;一名長沙口音男子高喊“IFS起火噠”,背景音中還有消防車警笛聲。這讓不少長沙市民信以為真。記者向有關部門核實,近日來,國金中心並未發生火災。

記者24日晚從長沙市消防救援支隊瞭解到,長沙消防近日並未接到上述警情。此外,已有工作人員到達現場開展排查,確認無火災發生。

那這起“火災”是如何“發生”的?有網友看出,小視頻並非最近拍攝的,而是之前鬧過的“烏龍”。2017年2月,長沙國金中心頂部煙霧繚繞,冒似起火,消防部門曾趕至現場確認無火情。真實情況是,因當晚有霧,在燈光渲染下,國金中心高層產生了起火冒煙的錯覺。
對此,警方提醒市民,不應編髮、傳播未經核實的災難類信息,造謠傳謠者或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湖南第一高樓起火?長沙消防:並無火情


法律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291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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