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集結號!襄垣縣人民政府發佈森林防火令

襄垣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

第4號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全縣森林禁火期,其中3月15日至5月15日為全縣森林高火險期。為切實做好禁火期工作,保護全縣森林資源,有效防範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發佈如下命令:

一、嚴禁違規用火。禁火期間,全縣範圍內嚴禁燒荒燎堰、焚燒秸稈根茬、明火燒紙燒香,嚴禁在所有林地、風景區、公園、綠地邊沿300米內有吸菸、野外用火、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違反規定者,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集中清理隱患。各鄉鎮、各有關單位按照“全面清理、標本兼治”原則,動員廣大幹部群眾,集中力量清理林緣、村莊、企業和養殖場周邊及電線下方的100米範圍內所有秸稈、根茬、雜草等易燃物全部集中至林緣300米以外安全地帶進行處理,確保林地周邊形成自然隔離。

三、落實包保責任。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分工,深入到所包鄉鎮和村督查森林防火工作、宣傳防火知識、排查火災隱患,確保做到“上山不帶火、上地不點火、上墳不燒紙”。各鄉鎮、各行政村的黨員、幹部、護林員,要嚴格落實包片、包村、包山頭、包農戶、包墳頭責任要求,到崗到位、嚴看死守。

四、嚴管重點人群。各鄉鎮負責對轄區內的未成年人、放牧人員以及智障等重點人員逐一落實監護人,明確監護責任。被監護人引起森林火災的,依法追究監護人的責任。

五、強化巡查管控。縣級護林防火員全員上崗,各鄉鎮組建的半專業隊伍和各行政村組織的巡邏隊全天候巡邏。各鄉鎮要在主要入山口設卡,對進山人員登記造冊,堅決制止攜帶火種入山。各瞭望塔要24小時蹲守觀察,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六、加強值班值守。各鄉鎮、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不斷檔。一旦發生森林火情、火災,要迅速組織撲救並立即上報。鼓勵社會各界對違規違章野外用火者進行舉報,對舉報野外用火者,經公安機關核實後予以獎勵。

舉報電話:12119 7444119

襄垣縣人民政府 縣長 賀思宇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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