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女子到美容院注射玻尿酸造成右眼失明,法院:非法行醫

她通過朋友推薦到一家小美容院注射玻尿酸,這卻引發了讓她難以接受的後果。

2020年3月,法院公佈了這起非法行醫案件,美容院經營者袁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賠償被害人損失。

法院審理查明,袁某與肇某(另案處理)通過網絡結識,二人在沒有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經預謀後約定,由袁某負責在網上採購“扭拉美斯牌玻尿酸”並在朋友圈發佈出售信息招攬顧客,同時將購買玻尿酸的顧客介紹到肇某處進行注射。肇某負責在其位於瀋陽市瀋河區“美容院”(未登記註冊)內為介紹來的顧客注射玻尿酸。

2018年5月27日,被害人金某經介紹到肇某處注射玻尿酸,注射過程中,造成金某面部出血,右眼失明。經鑑定,金某面部注射玻尿酸後右眼失明,二者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係,構成重傷,構成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八級傷殘。

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夥同他人,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擅自從事醫療活動,致被害人重傷、八級傷殘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最終,法院判處袁某有期徒刑二年,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並賠償被害人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30萬餘元。

瀋陽女子到美容院注射玻尿酸造成右眼失明,法院:非法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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