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申報》:晚清時的中西醫之辯《醫論》(上)

從二百多年前,西醫迅速崛起並傳入中國以來,國人對中西醫的認識和爭論,就從來沒有停止過。

1872年的《申報》第20號中有一篇《醫論》的文章,雖然不乏博人眼球的事例,但是也能從側面瞭解一下清末知識分子對中西醫的看法。雖然那時科學的概念並不普及,作者卻能從對疾病的記錄、人體解剖、藥品製備和療效等多方面,將中西醫進行了比較,得出了西醫各方面都比中醫先進的結論。其中還穿插了蒙古醫術治療小兒斷腿再活和西方牛痘預防小兒天花的醫案事例,也想充分證明中醫還有許多要向西醫學習和借鑑的地方。今天我們就來對這篇文章做個賞析:


每日讀《申報》:晚清時的中西醫之辯《醫論》(上)

晚清時的中西醫之辨《醫論》


當今治病的方法,當屬西醫最為詳細周全。西醫對於人的周身,從內部的心肝五臟,還有外部的筋骨四肢,從上到下的各孔竅,無不詳細的分辨形狀,仔細的檢查它們隱藏的部分,這樣才能觀察生病的部位,以便研究得病的根源。比中醫書中所記載的和中醫師所知道的要詳細百倍呀!

每日讀《申報》:晚清時的中西醫之辯《醫論》(上)

19~20世紀西醫的發展脈絡

評論:《醫論》的作者還是非常認同西醫的研究方法的,認為它比中醫的記載要詳細先進的多。不過當時應該沒有科學的概念,因此不能用當今的眼光考察中西醫在著述方面的不同。

中醫從古至今,只知道診脈來判斷病因,用藥物來進行救治。而疾病的過程和治療的結果都歸咎於患者的命數。西醫就不同了,如果病人活著就治療他的疾病,如果病人死了,還會進行解刨分析,以便查明緣由,以利當時研究和後續的傳承。

每日讀《申報》:晚清時的中西醫之辯《醫論》(上)

近代西醫研究解剖

評論:中國文化一直有“命理”和“死者為大”的觀念,因此如果醫治不活病人,首先不能把責任歸咎於醫生和醫療手段。而且也喪失了利用遺體繼續研究疾病的機會。當然也就不利於中醫的發展。

從製備藥品方面,中藥一定講究“君臣佐使”的方法,並將中藥製成咀嚼片或丸散等形態。


每日讀《申報》:晚清時的中西醫之辯《醫論》(上)

中醫藥的丸散湯劑

外國的藥品,除了名字、藥性不同之外,基本都是研成粉末或提煉藥水,更不能知道藥品的原材料的形態。因此中國人明明知道西藥效果好,也不敢服用,實在是害怕誤服後沒有辦法被救治。因此西醫雖好,大多數中國人也不敢請西醫大夫。

每日讀《申報》:晚清時的中西醫之辯《醫論》(上)

看不到原料形態的西藥針劑,總是令國人放心不下。

如果不是跌打損傷之類,西醫藥比中藥更好。但是難免有損傷太過之嫌,受過槍傷和骨斷筋折的碰撞的四肢傷,如果有性命之危,西醫會先用麻醉藥物,使人沒有知覺,然後鋸掉受傷的肢體。雖然能保命治癒,但是肢體會殘疾。

評論:直到今天,還有很多國人相信西藥比中藥“毒”性大,不敢輕易服用西藥。可想而知,晚清時代咱們中國人對西藥的牴觸情緒會有多大了。對於跌打損傷和運動恢復類的醫治,時至今日中醫藥的方法仍然更加有效。但是對於重創後保命的斷腿截肢等外科手術,顯然還是西醫方法更為領先。

但是西醫的外科手術的方法實在不如蒙古醫術高明。我記得道光年間,在京師遊學。在潘家河沿這裡,看到有開汽車的人撞到了一個幾歲的小孩。車輪將他的腿撞飛到幾十步之外。小孩子早已昏迷不醒人事了。家長見狀扭住司機,要求他賠償。旁邊有人推薦一名蒙古大夫過來,我看見他將小孩的斷腿和身體的斷面洗淨,在傷口上活上藥粉並將骨皮縫合,並用酒調藥粉敷於患處,在再外面用竹板固定。然後用酒調好藥末,灌到小孩的嘴裡。一會兒小孩甦醒,被抬回了家裡。十幾天後,我再路過此地,那個小孩已經在鬧市裡蹦蹦跳跳啦。如果結合西醫和蒙醫的優勢,天下就不會有後天殘疾之人啦,豈不是盡善盡美的大好事?

每日讀《申報》:晚清時的中西醫之辯《醫論》(上)

能把斷掉的腿,接活的“蒙古大夫”?!

評論:這個例證真是駭人聽聞,不知是否真的有這類的蒙醫藥。如果真的存在過,如今失傳可真的是令人惋惜呀!不過,常聽老人們說“蒙古大夫”多以行騙為主,從種種跡象看,這個斷腿再生的醫案,也許就是一個活生生的騙局,連作者都被矇騙啦。大家以為呢?

這篇文章比較長,為了方便大家的閱讀,將其分成上下兩篇和大家分享。




附原文如下:

《醫論》(上)

今夫治疾之法,至於西醫可謂詳且備矣。其於人之一身,內而心肝五臟,外而筋骨四肢,上而耳目各孔,下而陰陽等,無不詳辨其形,細察其隱,以觀其受病之處,以究其得病之原。

較之中國醫書之所載,夫中國醫士之所知奚啻詳細十百倍哉。

中國自岐黃以來,至於今日,惟知審脈理,以窮其病之所由來,用藥物以救。其病之所必至病之治與不治皆委之於命而已。西醫則不然,生前則治其病,病不治矣,身後又能剖而視之,故凡人身之百體百病之根由,皆能窮形盡狀,以教當時,以傳後世。

第用藥與中國各別。中國則配合君臣佐使,製造咀片、丸散皆用中國之藥物,外國之藥,其名既異,其性復殊,而且研末煉水,更無從而知其形。故中國人明知其藥之良,而不敢服,誠恐服之有誤,而無術以救正之。故西醫雖良,中國不敢延請者職是故也。若夫跌打損傷,西醫之藥較中國為更善。但未免有失之太過者,如吾所見人之四肢或經槍駁或受鐵石傷碎筋骨,恐致性命者,西人先用藥物以定其心,使之不識不知,然後用鋸斷其受傷之肢體,而不知疼痛敷之,以藥物創雖至重必愈,愈則一肢廢矣。

實不如蒙古醫士之良也。予憶道光年間,遊學京師,在潘家河沿,見有跑熱車者誤撞一數歲小兒於地。輪折其股,一骽飛至數十步外。而小兒已昏迷不醒人事。其家人扭住車夫,責令抵償。旁有人薦一蒙古醫士延之來。予見其將小兒骽血及斷骽之面兩處洗淨,糝以藥末鬥骨縫皮以酒調藥末敷之。外裹以布再外則夾以竹木。復以酒調藥末灌入小兒之口,時許而小兒甦,舁歸其家。遲十餘日,予再過其地,而小兒已在市中跳躍。以西醫之良,若再加以蒙古醫士之術,天下無廢人,豈不盡善盡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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