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申报》:晚清时的中西医之辩《医论》(上)

从二百多年前,西医迅速崛起并传入中国以来,国人对中西医的认识和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1872年的《申报》第20号中有一篇《医论》的文章,虽然不乏博人眼球的事例,但是也能从侧面了解一下清末知识分子对中西医的看法。虽然那时科学的概念并不普及,作者却能从对疾病的记录、人体解剖、药品制备和疗效等多方面,将中西医进行了比较,得出了西医各方面都比中医先进的结论。其中还穿插了蒙古医术治疗小儿断腿再活和西方牛痘预防小儿天花的医案事例,也想充分证明中医还有许多要向西医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今天我们就来对这篇文章做个赏析:


每日读《申报》:晚清时的中西医之辩《医论》(上)

晚清时的中西医之辨《医论》


当今治病的方法,当属西医最为详细周全。西医对于人的周身,从内部的心肝五脏,还有外部的筋骨四肢,从上到下的各孔窍,无不详细的分辨形状,仔细的检查它们隐藏的部分,这样才能观察生病的部位,以便研究得病的根源。比中医书中所记载的和中医师所知道的要详细百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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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世纪西医的发展脉络

评论:《医论》的作者还是非常认同西医的研究方法的,认为它比中医的记载要详细先进的多。不过当时应该没有科学的概念,因此不能用当今的眼光考察中西医在著述方面的不同。

中医从古至今,只知道诊脉来判断病因,用药物来进行救治。而疾病的过程和治疗的结果都归咎于患者的命数。西医就不同了,如果病人活着就治疗他的疾病,如果病人死了,还会进行解刨分析,以便查明缘由,以利当时研究和后续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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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医研究解剖

评论:中国文化一直有“命理”和“死者为大”的观念,因此如果医治不活病人,首先不能把责任归咎于医生和医疗手段。而且也丧失了利用遗体继续研究疾病的机会。当然也就不利于中医的发展。

从制备药品方面,中药一定讲究“君臣佐使”的方法,并将中药制成咀嚼片或丸散等形态。


每日读《申报》:晚清时的中西医之辩《医论》(上)

中医药的丸散汤剂

外国的药品,除了名字、药性不同之外,基本都是研成粉末或提炼药水,更不能知道药品的原材料的形态。因此中国人明明知道西药效果好,也不敢服用,实在是害怕误服后没有办法被救治。因此西医虽好,大多数中国人也不敢请西医大夫。

每日读《申报》:晚清时的中西医之辩《医论》(上)

看不到原料形态的西药针剂,总是令国人放心不下。

如果不是跌打损伤之类,西医药比中药更好。但是难免有损伤太过之嫌,受过枪伤和骨断筋折的碰撞的四肢伤,如果有性命之危,西医会先用麻醉药物,使人没有知觉,然后锯掉受伤的肢体。虽然能保命治愈,但是肢体会残疾。

评论:直到今天,还有很多国人相信西药比中药“毒”性大,不敢轻易服用西药。可想而知,晚清时代咱们中国人对西药的抵触情绪会有多大了。对于跌打损伤和运动恢复类的医治,时至今日中医药的方法仍然更加有效。但是对于重创后保命的断腿截肢等外科手术,显然还是西医方法更为领先。

但是西医的外科手术的方法实在不如蒙古医术高明。我记得道光年间,在京师游学。在潘家河沿这里,看到有开汽车的人撞到了一个几岁的小孩。车轮将他的腿撞飞到几十步之外。小孩子早已昏迷不醒人事了。家长见状扭住司机,要求他赔偿。旁边有人推荐一名蒙古大夫过来,我看见他将小孩的断腿和身体的断面洗净,在伤口上活上药粉并将骨皮缝合,并用酒调药粉敷于患处,在再外面用竹板固定。然后用酒调好药末,灌到小孩的嘴里。一会儿小孩苏醒,被抬回了家里。十几天后,我再路过此地,那个小孩已经在闹市里蹦蹦跳跳啦。如果结合西医和蒙医的优势,天下就不会有后天残疾之人啦,岂不是尽善尽美的大好事?

每日读《申报》:晚清时的中西医之辩《医论》(上)

能把断掉的腿,接活的“蒙古大夫”?!

评论:这个例证真是骇人听闻,不知是否真的有这类的蒙医药。如果真的存在过,如今失传可真的是令人惋惜呀!不过,常听老人们说“蒙古大夫”多以行骗为主,从种种迹象看,这个断腿再生的医案,也许就是一个活生生的骗局,连作者都被蒙骗啦。大家以为呢?

这篇文章比较长,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将其分成上下两篇和大家分享。




附原文如下:

《醫論》(上)

今夫治疾之法,至于西醫可謂詳且備矣。其于人之一身,內而心肝五臟,外而筋骨四肢,上而耳目各孔,下而陰陽等,無不詳辨其形,細察其隱,以觀其受病之處,以究其得病之原。

較之中國醫書之所載,夫中國醫士之所知奚啻詳細十百倍哉。

中國自岐黃以來,至于今日,惟知審脈理,以窮其病之所由來,用藥物以救。其病之所必至病之治與不治皆委之于命而已。西醫則不然,生前則治其病,病不治矣,身後又能剖而視之,故凡人身之百體百病之根由,皆能窮形盡狀,以教當時,以傳后世。

第用藥與中國各別。中國則配合君臣佐使,製造咀片、丸散皆用中國之藥物,外國之藥,其名既異,其性復殊,而且研末煉水,更無從而知其形。故中國人明知其藥之良,而不敢服,誠恐服之有誤,而無術以救正之。故西醫雖良,中國不敢延請者職是故也。若夫跌打損傷,西醫之藥較中國為更善。但未免有失之太過者,如吾所見人之四肢或經槍駁或受鐵石傷碎筋骨,恐致性命者,西人先用藥物以定其心,使之不識不知,然後用鋸斷其受傷之肢體,而不知疼痛敷之,以藥物創雖至重必愈,愈則一肢廢矣。

實不如蒙古醫士之良也。予憶道光年間,遊學京師,在潘家河沿,見有跑熱車者誤撞一數歲小兒于地。輪折其股,一骽飛至數十步外。而小兒已昏迷不醒人事。其家人扭住車夫,責令抵償。旁有人薦一蒙古醫士延之來。予見其將小兒骽血及斷骽之面兩處洗淨,糝以藥末鬥骨縫皮以酒調藥末敷之。外裹以布再外則夾以竹木。復以酒調藥末灌入小兒之口,時許而小兒甦,舁歸其家。遲十餘日,予再過其地,而小兒已在市中跳躍。以西醫之良,若再加以蒙古醫士之術,天下無廢人,豈不盡善盡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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