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中,霍小玉的做法並不可取,而崔鶯鶯的選擇才值得我們學習

從古至今的小說創作中,最不缺的就是關於愛情的題材,花前月下,才子佳人,山盟海誓,情路就算坎坷也大多能堅貞忠守,最後歷盡滄桑攜手而歸。當然也不乏一些痴男怨女堅守最後仍然一無所得,最後悲憤傷情離世,如唐代小說《霍小玉傳》中的霍小玉。

在感情中,霍小玉的做法並不可取,而崔鶯鶯的選擇才值得我們學習

一見鍾情不過是見色起意

霍小玉本是霍王寵愛的小女兒,容姿豔美,神態飄逸,在霍小玉及笄時,霍王曾花十萬工錢為霍小玉造一隻紫玉釵作為及笄禮。可惜好景不長,霍王去世,因霍小玉的母親是霍府的侍妾,出身低賤,家人無人願意收留,便將二人趕出霍府,另擇地住。迫於生活霍小玉流落教坊做起了藝妓。

李益是隴西的書生,家門清貴,少有才氣,自喻風流多情,欲尋得佳偶,於是一段悲歡離合的愛情故事便展開來了。

經人介紹李益與霍小玉正式開始相見,霍小玉一出場“若瓊林玉樹,互相照躍,轉盼精彩射人”明媚清婉,光彩照人,李益見是歡喜異常。也由於李益才氣在外,霍小玉很早就很仰慕李益,此番相見心中也是十分願意。才子佳人的結合,就如同李益所說:“娘子愛才,鄙夫重色。兩好相映,才貌相兼。

若說此時李益對霍小玉是一見鍾情,那也不過是見色起意,所以說感情的最初並不純粹,再加上兩人的身份階級地位,也預示著兩人若要相伴到老的困難重重。

在感情中,霍小玉的做法並不可取,而崔鶯鶯的選擇才值得我們學習

但是陷於愛情中的霍小玉無視了這些,當晚便留李益宿於閨中,是夜,情溢暖帳,低語歡情,讓李益感嘆巫山烙浦不過也。中宵之夜,霍小玉也開始清醒了,向李益哭訴自己的娼妓之身,得以留住李益也是因為自己的容貌,可是一旦容顏老去,只怕李益也會移情拋棄,使自己孤獨無依。

此時李益剛得到霍小玉,自然心中無限珍惜,發誓賭咒:“粉骨碎身,誓不相舍,請以素縑,著之盟約。”

愛情中的誓言其實是最不可靠的,霍小玉本也是聰慧女子,教坊賣藝多年,世事經歷也不少,想著也就聽聽愉悅一下當時的心情就可以了,沒想到霍小玉當真拿出筆硯讓李益寫了下來,之後收好才放心下來。

或許當時霍小玉也敏銳的感覺到,李益感情的不長久,但是她的感情是真,她想要用誓言留住李益,其實也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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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情所傷,身赴黃泉

好景不長,因為李益授鄭縣主簿,就要上任,兩人不得不分開,而這次的離別霍小玉心中也意識到兩人的結局,心中愁苦再次退步跟李益說:

“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壯室之秋,猶有八歲。一生歡愛,願畢此期。然後妙選高門,以諧秦晉,亦未為晚。妾便捨棄人事,剪髮披緇,夙昔之願,於此足矣。”

生且愧且感,不覺涕流,因謂玉曰:“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以卿偕老,猶恐未愜素志,豈敢輒有二三。固請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當卻到華州,尋使奉迎,相見非遠。”

然而李益回到家中,李母卻早已跟做主為李益定親,因為李母素來嚴峻,李益也不敢反抗,只得籌錢湊聘禮,因此錯過了與霍小玉的八月之期,心中愧對霍小玉,卻也懦弱的不敢去面對,只能逃避。

霍小玉始終不忘李益,思念成疾,消耗資金打聽李益的下落,遍請親朋,多方召致,甚至不惜賣掉及笄時霍王為她打造的紫玉釵,然而李益始終慚恥忍割,終不肯往。

最後在一俠義之士黃衫客的幫助下,將李益騙至霍小玉住處,此時的霍小玉已經病弱將逝,只是心中的不甘和對李益的怨恨促使她憤然而言:“徵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意思是她的薄命乃是李益所為,心中的憤然必會化為厲鬼來報復李益的妻妾,使李益的妻妾終日不得安生。

最後霍小玉死後,李益也心中愧悔,在霍小玉的墓前盡哀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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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執念深重,死後作祟危害他人

在霍小玉死後,李益便跟盧氏成婚,可是成婚之後,家裡邪事頻出,李益本就性格多疑,多次疑心盧氏與人有染,常常對盧氏暴加捶楚,備諸毒虐,最後甚至訴於公堂,休掉盧氏。

後來又收了一個美貌小妾,卻又經常恐嚇,整天對著小妾說:“我在某處得到一美姬,因為犯了什麼事情,我又是怎麼殺死她的!”每次出門時,還要拿著浴缸扣著小妾,貼上封條,回家之後再檢查封條是否完整。整天拿著一把匕首對自己的侍妾說:“這是信州葛溪出產的鋼鐵,專門斬斷犯有罪過的人的頭!”

李益種種婚後的表現讓人有種《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裡面安嘉和的即視感,多疑、殘暴、變態,全然沒有了之前那個瀟灑多情的翩翩公子模樣,以至李益的生活以及家人生活整日都在不安驚恐中度過。

為情所困致使身亡,不甘被負又去危害他人的做法並不可取

霍小玉因愛而逝的結局,讓她的愛情在這個故事中得到了永恆的悲劇價值,也讓後人扼腕嘆息。但她的一些做法卻也讓人無法苟同。

她的悲劇其實也是當時時代大多數女性的悲劇,雖然在唐朝女性的地位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但也只是相對,其實在當時對於女性來說依然是男人的附屬品,再加上當時階級門閥森嚴,門當戶對的標準極高,多數才子與妓女的愛情也多是以悲劇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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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小玉也是很清楚這一點,所以才會跟李益說八年之約,約定到期,她自請入庵為尼,而李益也可以聘請高門貴女為妻,只是沒想到短短几個月的時間就發生了

“紅顏未老恩先斷”的事情,但是李益的懦弱薄情,並沒有喚醒她對於感情的正確認識,仍是固執地尋找李益,致使家財散盡,身病垂危。

霍小玉對李益的痴情和對感情的真摯,讓人感慨欽佩,只是李益的妻子盧氏和其他的侍妾又何其無辜,為何要遭她怨恨,同樣都是受封建社會壓迫的女性,不應該將自己的悲劇強壓到別人的身上。

古人常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在古代,人們都信奉女子無才便是德,這也讓一些女子的才能不能得以施展,不能向男人一樣去建功立業來維護自己的地位。所以女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人,嫁得良人自然一生無憂,若遇人不淑就就很悲劇,若不能跳出這個悲劇的生活就會更加可悲。

面對感情的失敗,理智對待並及時調整好心態

唐代的另一部有名的小說《鶯鶯傳》裡面,佳人崔鶯鶯同樣也是遭到了書生張生的拋棄,而張生拋棄理由也很奇葩。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於人。昔殷之辛,周之幽,據百萬之國,其勢甚厚。然而一女子敗之,潰其眾,屠其身,至今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

大意就是說,大凡美貌的人,不危害自身,就一定會危害他人,紅顏禍水,禍國殃民,連殷商的辛帝,西周的幽王,這樣有實力的國家,都未能降服,我自知德不足以勝妖孽,只好剋制自己的感情。

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你太好了,我配不上你,你另尋他人吧!在玩弄了人家的感情之後才說了這句話,真的是渣的一塌糊塗。

但崔鶯鶯對於已經失去的感情並未做過分的留戀,對於張生的不忠,也很理智的看清事實,不做糾纏,之後也遵循了普通女子的人生軌跡——嫁人,而張生也另取了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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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到了這裡也該結束了,可是如果就此結束的話,也只能算是一個普通的故事,對於的人物的形象刻畫也並未突出其重要的特點,於是便有了後來的故事發生,雖然簡短,卻也將人物深層的性格突出的更加生動真實。

後來一次張生正好路過崔鶯鶯的家門,就想以表兄的身份再見一次崔鶯鶯,但被崔鶯鶯果斷拒絕,之後又給張生回了一封謝絕信:“棄我今何道,當時且自親。還將舊時意,憐取眼前人。”對於張生的始亂終棄,崔鶯鶯的這封決絕的書信如同一個響亮的耳光打在了負心人的臉上。

在人的本性中,總是對未得到和已經失去的事物念念不忘,張生棄了崔鶯鶯,卻還希望能再見面,面對崔鶯鶯的拒絕,他又出現哀怨的神情。而崔鶯鶯面對舊日情人,毅然泰然地維護好自己的感情的尊嚴,作為處於當初感情弱勢地位的女子,也並沒有因為情郎的一時興起而忘記之前受過的傷害,再加上過去的事情已是定局,整日沉溺於過往之中,又如何開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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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女人大多是感性的,一旦陷入感情中很難出來,就算出來也大多帶著一身的傷痕累累,就如同《詩經·衛風·氓》中所寫: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可是如果害怕感情斷絕時的心痛,繼續沉溺其中,就如同飲鴆止渴一般,最後說不定連性命都會丟掉了。所以在感情方面不能像霍小玉那樣,明知被背叛,仍固執地不肯放手,以至為情憔悴,隻身赴黃泉。

更應該有拿得起放得下的勇氣和魄力,恩情斷絕,內心悲痛,也要瀟灑離開,“威儀棣棣,不可選也”,做到“反是不思,亦已焉哉!”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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