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众所周知,明朝是东西方文化碰撞交流的时代,同时也是青花瓷工艺的真正成熟期。青花瓷的外销,作为明朝外交、贸易的先行军,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政策密切相关,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政府对外政策的发展变化过程。因此,我们以明朝外交史上的两个关键事件——宣德八年郑和下西洋停罢和嘉靖三十三年葡人获准与中国贸易为分水岭,将明朝青花瓷外销史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我们将比较各个阶段对外政策与青花瓷的外销状况,一睹600年前大明王朝海外贸易的风雨历程。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明朝早期青花瓷外销,起于洪武元年,终于宣德八年郑和下西洋停罢。

一、明朝早期的对外政策

海禁政策与朝贡贸易,是明朝早期对外政策的两大核心。

1.洪武时期海禁与朝贡政策的确立

《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四年:

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

说明海禁政策早在洪武四年之前就已实行。永乐二年,进而下达了更为严厉的海禁措施,《明太祖实录》载:

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

如此苛刻的海禁政策,表面看是为了肃清倭寇和方国珍余部侵扰,集中精力解决北元,实际则与建立官方垄断的海外贸易(既朝贡体制)密不可分。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明朝接受朝贡图景

朝贡体制是我国自古以来传统的对外关系模式。明朝以前,朝贡制度更多以政治外交的面貌出现。明初,由于严厉的海禁政策,朝贡制度的经济意义得到凸显。在私人贸易被严禁的情况下,朝贡成为与海外交往的唯一合法渠道,并且处于明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

《明史》记载:

洪武初,设市舶司于太仓黄渡,寻罢。复设于宁波、泉州、广州。

市舶司是专职于“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的官署,来华使团所带货物必须由市舶司所下设的牙行来进行贸易,否则就以非法私人贸易论处。这一点在明人王圻的《续文献通考》中有着明确记载:

“凡外夷贡者,我朝皆设市舶司以领之……其来也,许带方物,官设牙行与民贸易,谓之互市,是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明矣”

对于来华朝贡各国,明政府的回赏往往远多于进贡,虽然这使明朝一直处于贸易逆差地位,但也客观上促进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

中国的瓷器、丝绸大量输出国外,而海外的金银、香料等也源源不断地输入国内。

2.永乐时期朝贡政策的顶峰

永乐帝即位后,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对外政策,于郑和七下西洋时达到顶峰。

郑和经事三朝,自永乐三年至宣德八年,先后七次奉诏出海,历时28年,足迹遍及亚非“凡三十余国,涉沧溟十万余里”,“大船长四十四丈四尺阔一十八丈”,随行数万,极大提高了明朝的国际影响力。一时间海外诸国“执圭捧帛而来朝,梯山航海而进贡”,朝贡贸易得到极大的发展。在这种盛况下,青花瓷迎来了入明以来的第一个外销高潮。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郑和下西洋

二、明早期青花瓷外销情况

由于明初海禁和朝贡政策的推行,这一时期青花瓷外销多以赏赐、交换的方式出现。

1.洪武时期

洪武七年,琉球来贡,《明史》记载:

命刑部侍郎李浩赍赐文绮、陶铁器,且以陶器七万、铁器千就其国市马……浩言其国不贵纨绮,惟贵磁器、铁釜……

洪武十六年,明朝遣使占城、真腊、暹罗三国,分别赐予三国

“勘合、文册及织金文绮三十二、磁器万九千”。

可见在明朝初年,瓷器已经作为赏赐各国的重要物品之一,并在海外有着巨大的需求。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这些瓷器就是景德镇所产青花瓷,但根据考古发现,洪武早期青花瓷已经在景德镇开始生产。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史料中记载的外交用瓷,有可能包含青花瓷。

2.永宣时期

相比洪武时期而言,永宣时期的外销瓷情况就清楚的多,尤其是郑和七下西洋,将青花瓷的外销推向了空前的规模。

首先,郑和带回了苏麻离青。这种青料的产地,学界一般认为是苏门答腊岛。《明史》:

(苏门答腊)贡物有宝石、玛絜、水晶、石青、回回青……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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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麻离青矿石

这里的“回回青”,很可能就是苏麻离青料。而苏门答腊岛也是郑和船队重要的中转站,随着船队的到访,苏门答腊也开始遣使入贡,其中永乐年间14次、宣德年间有4次,此后贡使渐稀,只在成化年间有过两次,自后终明一代贡使不至。当然,仅凭贡使朝贡远远不能满足景德镇对苏麻离青的需求,更多的青料还是由郑和带回。而且“苏麻离青”料的使用主要集中在永、宣时期,至“成化时已绝”,这与郑和七下西洋的时间是相符的。

其次,郑和每到一地的赏赐和贸易,都有青花瓷的身影。在费信的《星槎胜览》中,有13处明确提到“青花白”、“青白花”、“青白”瓷器,如:

暹罗:“货用青白花瓷器……之属”;

锡兰山:“货用金银铜钱、青花白磁……之属”;

忽鲁谟斯:“货用金银、青白花磁器……之属”;

阿丹:“货用金银、色段、青白花磁器……之属”;

天方:“货用金银、段疋、色绢、青花白磁器……之属”

龙牙犀角:“货用……青白磁器”

……

可见此时期的青花瓷外销数量大大增加,范围也较洪武时期有极大突破,扩大至印度洋、阿拉伯半岛和非洲东部海岸等地。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郑和七下西洋航线

在马欢的《瀛涯胜览》中,则记录了爪哇国民众对青花瓷的喜爱:

国人最喜中国青花磁器,并麝香、销金紵丝、烧珠之类,则用铜钱交易

而且,青花瓷的价格也比其他瓷器品种更高,《明会典》记载:

青花白瓷盘每个五百贯,碗每个三百贯,瓶每个五百贯,酒海每个一千五百贯。豆青瓷盘每个一百五十贯,碗每个一百贯,瓶每个一百五十贯

以上史料,一方面说明青花瓷广受海外各国欢迎,一方面说明这些用来贸易的青花瓷都是精美的景德镇官窑器,因此价格不菲。

总体而言,明早期的青花瓷外销,无论外交赏赐还是互市贸易,都在官方控制之下,私人贸易几近于无,这也是由明初朝贡、海禁并举的海外政策所决定的。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明朝中期的青花瓷外销,起于宣德八年郑和下西洋停罢,终于嘉靖三十三年葡人获准与中国贸易。

一、明中期对外政策的转变

宣德八年七月,随着郑和第七次下西洋船队回到南京,历时28年之久的庞大远航终于宣告停罢。以此为转折点,明朝的对外政策也由开拓进取向消极保守转变,朝贡贸易开始全面收缩。而造成这种转变的关键因素其实很简单:没钱了。

其实早在洪武时期,对海外各国的来朝次数就有着明确规定,《明太祖实录》记载:

……宜令遵三年一聘之礼,或比年一来……

但永乐皇帝开放的海外政策和丰富的赏赐,逐渐让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各国使臣慕利远来,入贡频率极高,琉球甚至“一岁常贡,再贡,三贡”。如此频率在国力强盛的永乐一朝尚可支撑,但到了正统年间,就再也负担不起。《明英宗实录》中说:

朝贡频数,供亿浩繁,劳弊中国以事远夷非计,宜省节之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正统皇帝朱祁镇

于是各项限制朝贡频率和人数的政策纷纷出台,招待贡使的标准也大大降低。并于正统十四年,直接废除了永乐期间“凡外国朝贡使臣往来,皆宴劳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加之明中期相继发生“土木堡之变”和“夺门之变”,时局动荡不安,更使明政府无睱顾及海外。到弘治一朝,前来朝贡的国家只剩下暹罗、日本、琉球、占城和满喇加,不复往日盛景。

二、民间海外贸易的兴起

随着朝贡贸易的衰落,民间海外贸易在这一时期得以发展壮大。

明早期兴盛的朝贡贸易,使海外诸国获得了丰厚的利润,甚至成为一些国家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而明中期对外政策的转变,使得巨大的海外市场急需一种新的贸易势力来填补朝贡贸易衰退后留下的空白。于是,民间海外贸易乘势而兴。虽然明政府一再厉行海禁,但巨额的利润仍引诱着沿海居民“宁杀其身”也舍死趋之,有些甚至武装起来,组成走私集团对抗海禁。面对民间的巨大压力,明政府的对外政策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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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成倭寇与官军对抗的走私集团

《明武宗实录》记载:正德四年,一艘暹罗船因风漂到广东境内,

镇巡官会议,税其货以备军需

自此,非朝贡贸易的船舶开始被准许贸易,标志着“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的朝贡原则的崩溃,并最终导致了后世著名的“隆庆开海”政策的出台。

三、官私并举的明中期青花瓷贸易

伴随朝贡贸易衰落和民间贸易兴盛的,是景德镇官窑的衰落和民窑的兴盛。这一时期的景德镇瓷业 “官民竞市”,青花瓷外销也呈现出“官私并举”的风貌。但在嘉靖之前,青花瓷的外销主要还是由官方垄断。如伊朗阿迪比尔神庙就收藏有多件成化到正德时期的青花瓷器,从造型、纹饰方面分析,应是景德镇御窑厂的产品。

嘉靖以后,景德镇民窑青花瓷成为外销主力。这一时期由于倭患复炽,明政府一再加强海禁力度,甚至“寸板不许下海”,但此时青花瓷已经在海外有了巨大需求,大量的青花瓷还是不断通过走私甚至海盗商人销往海外。姚士麟的《见只编》记载:

大抵日本所须,皆产自中国……他如饶之磁器,湖之丝绵……尤为彼国所重。海商至彼,则必以货投岛主……其货悉岛主议之

长谷部乐尔的《日本出土的元、明陶瓷》中说:

青花在这一时期虽然有大量的出土,但几乎全部都是杂项器皿,有铭文的堪称精品的实物一个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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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时期出口至日本的青花四方

四、葡萄牙人与明帝国的初期接触

15-16世纪,葡萄牙人在海上急剧扩张。弘治十一年,达·伽马的船队到达印度古里,打通了东西方海路新航道。正德五年,他们占据了印度半岛的果阿;次年占据了满剌加;正德十二年,第一个葡萄牙使团来到广州,开始了中葡官方的第一次正式接触。由于葡萄牙舰队司令西蒙·安德拉的寻衅,中葡的第一次交往最终以失败告终。

官方接触不成,葡萄牙人开始勾结海盗,在浙江、福建、广东一带进行走私活动,长达三十年之久。

虽然属于走私,但也使明朝与西方的直接贸易变成现实。福建漳州和广东广州,在此时成为重要的走私集中地,大量的景德镇瓷器从这两个港口运往欧洲。葡萄牙人克路士在他的《中国志》里记述了嘉靖三十五年广州市场出售瓷器的情景:

……瓷器有极粗的,也有极细的;有的瓷器公开售卖是非法的,因为只许官员使用,那是红色和绿色的,涂金的及黄色的。这类瓷器仅少量偷偷地出售……

由于进货渠道不畅,数量有限,青花瓷在欧洲成为王公贵族地位身份的象征。如部分外销青花瓷上画有欧洲贵族的家族徽章,成为后来纹章瓷的肇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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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almeida定制纹章瓷

总体来说,虽然在16世纪上半页,西方势力的触角进入东亚,并试图介入利润丰厚的瓷器贸易,但规模有限,尚不能撼动中国商人在外销瓷贸易中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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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晚期的青花瓷外销,起于嘉靖三十三年葡人获准与中国贸易,终于明末。

一、明朝晚期的对外政策

明朝晚期对外政策中最重要的两个事件,就是葡萄牙人取得了合法贸易权,以及隆庆元年的“隆庆开海”。

葡萄牙人在明帝国南方海岸线从事走私活动30年后,终于在嘉靖三十三年,得以进入广州贸易,取得了合法的贸易地位。嘉靖三十六年,葡萄牙表示愿交纳岁饷以“求近处泊船”,经海道副使汪柏同意,葡萄牙人入居澳门。随后,葡人大量涌入,嘉靖末年,澳门已经成为以葡人为主要居民的中国城市。万历十年,两广总督陈瑞在葡人表示“服从中国官吏管辖”的前提下,认可了葡人居澳的现状,标志着明朝对澳政策的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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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澳门图景

“隆庆开海”是明晚期对外政策的另一项重大事件。

嘉靖年间严重的倭患,使朝中的有识之士认识到海禁是倭患加剧的重要诱因,所谓“海禁愈严,贼众愈盛”。隆庆元年,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而特严禁倭奴者”。明政府随即批准,同意在福建漳州海澄月港部分开禁。这一政策标志着明政府彻底抛弃了僵死的朝贡贸易体制,开始着眼于以经济为主导的民间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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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后的福建漳州月港

隆庆开海后,私人贸易迅速发展起来,张燮在《东西洋考》记载道:

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实殆天子之南库也

二、夹缝中生存的中国商人与青花瓷外销

顾言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描述了隆庆开海后私人贸易的盛景:

以海为生,以洋舶为家者,十而九也……

当时,中国民间商船往来穿梭于东南亚的大小岛屿之间,满载而来,满载而还,追星逐月,习以为常,对青花瓷的外销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直至今天,在当年繁忙的航线及东南亚各国,还经常有明代外销青花瓷出土。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明末繁忙的民间海上贸易

但是,由于其时西方殖民势力在东方的急剧扩张,华人在东南亚的商业统治地位遭到巨大冲击。他们不得不与西方商人展开合作,以求生存。然而在这种合作中,华人由于得不到明政府支持和保护,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随时有可能沦为西方殖民者抢劫对象。这也导致了华商在本国朝廷严格管制和西方殖民势力掠夺的夹缝中艰难求生,其在东南亚的商业势力急剧萎缩。

三、西方殖民势力与青花瓷外销

1.葡萄牙

葡萄牙在入住澳门后,立即将其作为东西方贸易的中转站,开展了规模庞大的东西方贸易,瓷器尤其是青花瓷则是其中的大宗商品。1995年,澳门龙蒿街出土了一批明万历时期的外销青花瓷,数量足有数千件之多。葡萄牙开辟了数条国际航线,将这些青花瓷运至欧亚各地,其中最重要的三条分别为:澳门——里斯本航线、澳门——长崎航线、澳门——马尼拉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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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的葡萄牙人

  1. 澳门——里斯本航线,作为通往欧洲的重要海上通道,其所运瓷器数量之大,令人吃惊。仅在1604年的“卡德里纳”号商船上就有数不清的各式瓷器近60吨,里斯本也由此成为当时欧洲销售中国瓷器的中心,其净利润高达100%——200%。
  2. 澳门——长崎航线的开辟,得益于明政府深受倭寇之害,在“隆庆开海”后仍严禁与日本贸易,这给了葡萄牙人可乘之机。在 1636 年日本禁止与葡萄牙、西班牙通商之前,葡萄牙几乎垄断了当时中国与日本的所有出口贸易,获利甚丰。葡萄牙人通过这条航线给日本带去了各种急需的商品,当然也包括了日本人尤为看重的“饶之磁器”。
  3. 1583年,葡萄牙开辟了澳门——马尼拉航线。由于1603 年马尼拉发生了屠杀华人事件,加之荷兰在东南亚海域的海盗行径,导致与马尼拉贸易的华船急剧减少,使葡萄牙人的澳门——马尼拉航线在17世纪初迅速发展。

17世纪40年代后,葡萄牙人相继丧失了这几条航线的控制权,被“海上马车夫”荷兰取而代之。

2.西班牙

西班牙是继葡萄牙之后又一个来到东方的殖民势力。隆庆五年,西班牙占据马尼拉,开始准备与中国贸易。万历三年,西班牙派人与福建巡抚进行接触,企图效仿葡萄牙,建立类似于澳门的贸易据点,但遭到了拒绝。虽然如此,西班牙人还是成功地吸引了许多中国商船来到马尼拉,渐渐构筑起从福建月港至马尼拉的航线。至于所运货物,傅元初在《请开洋禁疏》中清楚的写道:

盖海外之夷,有大西洋、有东洋……是两夷者,皆好中国绫缎杂缯……而江西磁器、福建糖品果品诸物,皆所嗜好

值得一提的是,马尼拉作为西班牙海上贸易帝国的重要中转站,将以丝绸、瓷器为主的中国商品,传播到了墨西哥、中美、北美等地。如近些年在北美西海岸发现的明末青花瓷碎片,就应该来自于从马尼拉出发的西班牙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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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尼拉的西班牙王城

3.荷兰

万历二十九年,荷兰人来到澳门,试图与明政府直接通商。《明史》记载:

税使李道即召其酋入城,游处一月,不敢闻于朝,乃遣还

直接通商受阻后,荷兰人于1602年成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开始了其在远东亦商亦盗的国际贸易。他们先后劫掠了大量华商和葡、西两国的货船,上面运送的瓷器带给了“海上马车夫”极为可观的利润。同时,荷兰人还在我国沿海各地大量采购瓷器。

1619年,荷兰在巴达维亚设立总督,大量招徕华人贸瓷。1624年,荷兰在窃取台湾后,渐渐夺取了葡萄牙在东方贸易中的霸主地位,台湾也迅速成为荷兰的瓷器贸易中心,大量瓷器从这里被运往巴达维亚,再转运各地,或直接运往日本等地销售。1638年,荷兰在台湾的库存瓷器竟达890328件。而根据其货运清单和定单得知,在1602至1657年间,300万件以上的瓷器自台湾被运往欧洲市场。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荷兰人占领台湾

可以说,较之葡、西二国,荷兰人给明代瓷器的外销带来了更为广阔的市场,数量惊人的景德镇青花瓷被他们运销至世界各地。青花瓷在大明帝国日薄西山之极,迎来了又一次外销高潮。即便在明亡后,青花瓷外销也只是因“三藩之乱”短暂停顿,便再次走向辉煌。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明初期,效法汉唐盛世、恢复华夏礼仪是其对外政策的指导思想,因而有了永、宣年间七下西洋、广招贡使的壮举。此时的青花瓷外销也停留在单纯的朝贡模式。

明中期,随着对外政策的渐趋保守,官方贸易逐渐走向衰落,民间走私贸易却日益兴盛,西方势力也在这一时期介入青花瓷外销。

明晚期,随着葡萄牙人获准与中国贸易,及私人对外贸易的合法化,青花瓷特别是民窑青花瓷的外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盛局面。同时,以葡萄牙、荷兰为代表的西方势力逐渐在青花瓷外销中取得垄断地位。

明代对外政策的调控直接影响着青花瓷的外销模式。从早期以官营、官窑为主,到中期的官私并举,乃至后期以私人为主、中西竞争,无不与各时期的对外政策调整一一契合。

总之,明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朝代,中国封建社会在这里由盛转衰,西方殖民势力也在此时来到东方,向中国在东亚和东南亚的传统地位发起挑战。而这些发展和变化无不从明代青花瓷的外销中一一折射出来。正如许之衡《饮流斋说瓷》所云:

“盖瓷虽小道,而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明朝青花瓷外销的三个阶段:“于国运世变亦隐隐相关焉”

《明太祖实录》

《明史》

《星槎胜览》

《瀛涯胜览》

《明会典》

《日本出土的元、明陶瓷》

《东西洋考》

《中葡早期关系史》

《明清陶瓷和世界文化交流》

《明代海外贸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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