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跨境電商賣家想出口口罩,該準備哪些資料以及出口到各國需要哪些條件呢?下面為大家整理的各項信息彙總:
一、市場上防護口罩的CE證書
1、歐盟對於防護類口罩是規定分類是什麼?
防護類口罩的等級分為FFP1、FFP2和FFP3都是防護類口罩的典型樣式。防護類口罩適用的法規是 (EU) 2016/425個人防護裝備法規,屬於III類產品。測試標準為EN149:2001+A1:2009。
2、防護口罩進行CE認證的模式
根據 (EU) 2016/425 PPE法規的規定,防護類口罩必須獲得Module B(型式檢驗認證)+ Module C2(內部質量控制+產品隨機性監督抽查)or Module D(生產過程質量控制)證書後,方可在歐盟合法銷售。
簡單來說,就是必須Module B + Module C2 或 Module B + Module D二選一。
3、什麼樣的認證機構可以從事防護口罩的CE認證?
只有獲得歐盟委員會 (EU) 2016/425 PPE法規口罩產品Module B、Module C2和/或Module D授權的認證公告機構才有權從事防護口罩的CE認證活動。
任何無PPE法規授權的認證公告機構、不具備Module B、C2和/或D資質的認證公告機構、不是認證公告機構的中介機構,都沒有權力進行防護口罩的CE認證活動。
目前,國內暴露出來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大量無資質的認證機構和中介機構,利用企業對於歐盟法規的不瞭解,誤導企業進行錯誤的選擇,簽發了大量無效的CE證書,使得企業在出口歐盟過程中,面臨了巨大的商業風險和法律風險。
確認一個認證公司是不是正規PPE CE認證機構,可以進行防護口罩CE認證活動的方法,共有四步。
第一步:查詢歐盟官方網站查詢公告機構信息
電腦端打開網址: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notifiedbody.main
所有具備歐盟委員會授權的認證公告機構都在這個網站上對外公示,您可以根據認證公告機構的編號,查詢該機構的信息和授權範圍。
第二步:確定認證公告機構是否具有PPE法規 (EU)2016/425授權
每個認證公告機構的授權範圍不同,如果沒有PPE法規 (EU)2016/425的授權,是無權進行防護口罩CE認證活動的,其簽發的證書也是不符合歐盟法律規定的。
如果該機構具備PPE法規 (EU)2016/425的授權,其資質範圍的展示如下:
第三步:確定認證公告機構是否具有呼吸防護的小類
PPE法規共有九大類產品授權,每個PPE認證公告機構的授權範圍也是不同的,如果不具備呼吸防護的小類,即使是PPE認證公告機構,也不能從事防護口罩的CE認證活動。
查詢方法,在官網上點開PPE授權右側的“HTML”或“PDF”鏈接,查看是否有呼吸防護的小類授權,如下圖紅色框所示:
第四步:確認認證公告機構是否可以具備Module B、C2或D的授權
認證公告機構只有具備完整的Module B、C2和/或D資質,才有權簽發Module B、C2和/或D證書。授權展示如下圖紅框所示:
製造商只有在獲得Module B + Module C2證書或Module B + Module D證書後,才可以進入歐盟市場合法銷售。
如果認證認證公告機構只有部分Module B、C2或D的授權,那麼他是沒有權力簽發無認可資質的證書的,企業持有其證書,也無法在歐盟市場合法銷售。
二、出口前準備
1、明確口罩分類:國外按照用途一般分為個人防護和醫用兩類口罩。
2、國內出口貿易企業需具備的資質和材料
①、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有相關經營內容)。
②、企業生產許可證(生產企業)。
③、產品檢驗報告(生產企業)。
④、醫療器械註冊證(非醫用不需要)。
⑤、產品說明書(跟著產品提供)、標籤(隨附產品提供)。
⑥、產品批次/號(外包裝)。
⑦、產品質量安全書或合格證(跟著產品提供)。
⑧、產品樣品圖片及外包裝圖片。
⑨、貿易公司須取得海關收發貨人註冊備案。
3、國內出口口罩生產企業資質證明
生產個人防護或者工業用非醫療器械管理的普通口罩,有進出口權的企業,可自行直接出口。
生產屬於醫療器械管理的口罩用於出口,中國海關不需要企業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但一般進口國會要求生產企業提供產品三證,以證明該進口的商品在中國已合法上市,具體如下:
①、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含有醫療器械相關,非醫療級別的物品不需要)。
②、醫療器械產品備案證或者註冊證。
③、廠家檢測報告。
生產企業有進出口權,可以自行出口,如沒有進出口權,可以通過外貿代理進行出口銷售。
4、內貿企業做出口需要取得的基本資質
①、 向市場監管部門取得營業執照,增加經營範圍“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
②、 向商務部門取得進出口權,可直接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http://iecms.mofcom.gov.cn/)申請,網上提交材料。
③、 向外匯管理局申請取得開設外匯賬戶許可。
④、 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海關注冊登記。
三、各國口罩准入條件產品准入條件
美國
必要資料:提單,箱單,發票。
個人防護口罩:必須取得美國 NIOSH檢測認證,即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認證。
醫用口罩:須取得美國FDA註冊許可。
歐盟
必要資料:提單,箱單,發票。
個人防護口罩:個人防護口罩的歐盟標準是EN149,按照標準將口罩分為FFP1/FFP2和FFP3三個類別。所有出口歐盟的口罩必須獲得CE認證證書。CE認證是歐盟實行的強制性產品安全認證制度,目的是為了保障歐盟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醫用口罩:醫用口罩對應的歐盟標準是EN14683。產品在歐盟銷售需要出具歐盟自由銷售證書 Free Sale Certificate,有了CE標誌並進行了相關指令中要求的歐盟註冊後,中國的製造商出口歐盟不需要自由銷售證書。
日本
必要資料:提單,箱單,發票,日本國外的製造商必須向PMDA註冊製造商信息。
口罩包裝要求:包裝上印有ウィルスカット(中文翻譯:病毒攔截)99%的字樣。
PFE:0.1um微粒子顆粒過濾效率
BFE:細菌過濾率
VFE:病毒過濾率
口罩品質標準
1、醫用防護口罩:符合中國GB 19083-2010 強制性標準,過濾效率≥95%(使用非油性顆粒物測試)。
2、N95口罩:美國NIOSH認證,非油性顆粒物過濾效率≥95%。
3、KN95口罩:符合中國GB 2626 強制性標準,非油性顆粒物過濾效率≥95%。
韓國
必要資料:提單,箱單,發票,韓國進口商營業執照。
個人防護口罩標準:KF (Korean filter) 系列分為KF80、KF94、KF99
執行標準規範:MFDS Notice No. 2015-69
韓國醫療器械准入的法規門檻,基本分類為I、II、III、IV類,持證為韓國公司(License holder),韓國收貨人需要到韓國藥監局Korea Pharmaceutical Traders Association. 提前備案進口資質(沒有不行)網址:www.kpta.or.kr。
澳大利亞
必要資料:提單,箱單,發票。
須通過澳洲的TGA註冊,符合標準規範:AS/NZS 1716:2012,此規範是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呼吸保護裝置標準。
TGA 是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的簡寫,全稱是治療商品管理局,它是澳大利亞的治療商品(包括藥物、醫療器械、基因科技和血液製品)的監督機構。澳大利亞對醫療器械分為I類,Is and Im, IIa, IIb, III類,產品的分類幾乎和歐盟分類一致,如果產品已經獲得CE標誌,則產品類別可以按照CE分類。
四、各國註冊、認證簡要辦理流程
美國NIOSH認證
需按照NIOSH的指南實施,企業需寄送樣品至NIOSH實驗室實施測試,同時提交技術性資料(包括質量體系部分資料)至NIOSH文審,只有文審和測試都通過,NIOSH才核發批文。NIOSH將其認證的防顆粒物口罩分為9類,具體的測試則由NIOSH下屬的NPPTL (National Personal Protective Technology Laboratory)實驗室操作。主要測試指標包括呼氣阻力測試、呼氣閥洩漏測試、吸氣阻力測試、過濾效率測試。
美國FDA註冊
歐盟CE註冊
日本PMDA註冊
1、準備階段。確定產品分類(I,II特殊控制,II類控制,III,IV)和產品JMDN編碼,選擇MAH(日本持證方);
2、製造商向PMDA註冊工廠;
3、II類特殊控制產品向授權認證機構PCB申請QMS工廠審核,其他II類產品和III類IV類產品向PMDA申請QMS工廠審核,並獲得QMS證書;
4、申請Pre-Market Apporval證書,II類特殊控制由PCB發證,其他II類產品和III類IV類產品控制由MHLW(厚生勞動省)發證;
5、支付申請費用;
6、註冊文件整改,註冊批准;
7、所有類別產品均需要MAH向RBHW(厚生省地區機構)進行進口通報註冊後才能進口銷售。
韓國KFDA註冊
韓國衛生福利部(MinistryofHealthandWelfare,MHW),簡稱衛生部,主要負責管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的管理,是最主要的衛生保健部門。依照《醫療器械法》,韓國衛生福利部下屬的食品藥品安全部負責對醫療器械的監管工作。KFDA註冊流程為:
1、 確定產品分類(I,II,III,IV),選擇KLH(韓國持證方);
2、II類產品需申請KGMP證書和接受現場審核,II類產品一般是授權的第三方審核員,並獲得KGMP證書;
3、II類產品需要送樣品到韓國MFDS授權的實驗室進行韓國標準的測試;
4、由KLH向MFDS(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提交技術文件(檢測報告,KGMP證書等),進行註冊審批;
5、支付申請費用;
6、註冊文件整改,註冊批准;
7、指定韓國代理商和經銷商,產品銷售。
澳大利亞TGA註冊
依據Australian Therapeutic Goods (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s 2002,澳大利亞對醫療器械分為I類,Is and Im, IIa, IIb, III類,產品的分類幾乎和歐盟分類一致,如果產品已經獲得CE標誌,則產品類別可以按照CE分類。如果已經獲得歐盟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簽發的CE證書,是可以被TGA認可的,並可以作為滿足澳大利亞安全法規的重要註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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