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政策了小区无产权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出售使用权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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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业主的产权,物业开发商无权买卖,严重侵犯业主合法权益,有车不能停,影响国家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到了严打时刻,否则后患无穷。


变色金刚2


无产权车位,若是小区车位数量严重不足,小区业主肯定乱抢乱占,甚至大打出手。应该有部门管理。


手机用户50024747240


得看小区规划时车位面积是否在公摊里,要是没有,可以出售,要是有,归全体业主。


飘零149104888


地上车位业主共有没问题,问题是100个车位200辆车,谁停谁不停?


寒江钓雪19


人防工程是国家投资的就是国家拥有产权,非国家投资时,建设方投资建设的取得初始产权,楼盘销售完毕,全体业主分摊了全部土地费用,取得土地权因而取得附着于其上的建筑物权,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只是战时为国家征用,人防工程的投资人就是继发权人--全体业主,初始登记人必须依法协助办理权属转移。这样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

lzh7207

http://m.kdnet.net/topic-12953369.html

地库是公摊面积,可以按房屋公摊面积大小分隔成杂物堆放间归还业主。停车,杂物堆放,杜绝非法买卖公摊都解决了。

用公摊车位卖业主的钱。 这是倒第几次了?


oasis28


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工程设计图,进行工程预算、备料……组织按图施工,最后决算竣工,验收……销售……。

现代房地产开发的居民小区,不仅要建住房,还要建配套的公用工程,隨着汽车的使用的普及,小区地上地下车库停车位的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配套公用工程……。

小区配套工程,都由开发商按工程设计图施工,並纳入工程的预决算中,成为整个小区工程的组成部分……。

小区的地上地下停车位也与小区的草坪、道路、绿化、小桥、传达室、健身房、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电视……一样,是小区的配套工程,是小区共有的,为小区购房业主所共有。

工程决算就是开发商的销售成本,根据此成本、房屋质量、小区地段、供求关系、利润……,再开盘定价出售……因此凡购买小区楼房,其配套工程——公共设施都有份:如草坪、道路、健身房、给排水系统、通讯、地上停车位、地下车库停车位……

所以如果开发商出售停车位与出售小区业主的传达室、广场、道路、通讯设备、草坪、绿化树木是一样的是二次出售,是错误的……。


波茨开罗


【开发商出售产权归业主的车位,应符合法律规定】

现在尚不了解提问者所说的,产权归业主的国家相关新规定。

如果开发商在开发中,是依据当时设计图和建筑工程预决算规范施工,竣工后开发商己经通过出售房屋建筑收回投资。产权划定由专管机关按规定办理。地权归国家所有。竣工后,开发商取得车位建筑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有权对车位产权进行出售或出租。

如果国家有新规定,明确停车位归业主所有。后续会有许多跟进措施出台,变更土地使用和产权所有关系,界定归属业主的"四至"范围,变更土地使用和建筑产权转移手续。因为目前业主拥有的产权证明,大都不包括该项用权产权范围。


畔青


为什么没有产权(除了人防车位),因为土地是全体业主公摊面积,车位建设费用已经算到房价里了,开发商霸占车位,侵犯业主的利益。


henhuai


地面车位是归全体业主的,业委会同意的话可以卖,地下车库不归业主,可以卖


闪光的物业费


小区所有面积都箅在房屋建筑面积内,分摊给每户房屋面积里。除非没有公摊,地下停车位也属於业主所有。除人防所建。物业收取停车费违反了国家物权法。物业公司只能收取管理费,并且按地方管理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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