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進一步加強境外抵海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嚴防疫情輸入擴散。從即日起,進一步加強境外抵海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抵海人員,一律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由屬地政府按集中醫學觀察實施規範提供健康監測和管理服務,觀察期為自抵海之日起14天。

二、所有境外抵海人員,在實施隔離醫學觀察當日和解除觀察前一日接受核酸檢測,核酸陽性者和出現異常健康症狀者,一律轉送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核酸陰性者,醫學觀察期滿後可解除觀察。入境抵海後尚未做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均須配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體檢測。

三、所有境外抵海人員一律須在抵達屬地當日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和單位報到,如實報告旅居史和健康狀況,配合做好隔離醫學觀察管理,嚴禁私自進入居住小區或自行住宿;對隱瞞境外旅居史或逃避隔離醫學觀察,拒不配合社區健康服務管理的,將予以失信懲戒並依法追究責任。


海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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