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萍:堅持節水優先 建設幸福河湖

楊萍:堅持節水優先 建設幸福河湖

婁底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楊萍到新化檢查防汛工作。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資源。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方針,把節水優先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年來,我市大力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建設節水型社會,不斷深化國家節水辦提出的“四個一”節水措施,堅決打好打贏“節約用水攻堅戰”。

我市地處衡邵婁乾旱走廊,全市人均水資源量僅1515立方米左右,遠低於全國及全省的平均水平,地處東部湘江流域的婁星區、雙峰縣、漣源市水資源更為緊缺,人均水資源量不足1100立方米。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季節性、工程性、水質性缺水問題日益凸顯。為緩解婁底水資源緊缺問題,我市堅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新時代十六字治水方針,以水資源管理、節約和保護為重點,全面提升我市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充分發揮水資源作為最大剛性約束的重要作用。

以節水強基礎,全面提升水資源開發利用效率。一是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建設。漣源市通過省廳第一批節水型社會達標縣驗收,雙峰縣成功申報2020年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縣,並完成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方案編制。二是強化節水載體建設。在全市市直機關單位中開展以“先交保證金3萬元,建成驗收好後返保證金為獎金”為激勵措施的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創建活動,深入開展節水載體建設。湧現了以市中醫院、婁底一中、市稅務局、市人社局等為代表的一批先進節水載體;目前已有27家單位完成節水載體創建。強力推進水利行業節水機關創建,婁底市水利局計劃投入30萬元進行節水改造,擬建成全市機關節水示範標杆單位。2019年我市水利局、人社局、婁星區水利局、婁底一中、漣源(華潤電力)有限公司、湖南伍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忠實農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機關、公共機構建成省級示範型節水載體。三是建立和完善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將全市年用水量較大的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單位共20家納入國家、省、市重點監控用水單位,並建立動態監管機制。四是開展用水總量統計。2019年,將全市年用水量5萬立方米及以上的工業自備用水、城鎮公共供水以及萬畝以上的大中型灌區共計110餘家納入用水總量統計單位名錄,開展用水總量統計。五是加大節水宣傳力度。以“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為契機,通過報社、電視臺、網絡等媒體,多渠道開展水資源節約、利用和保護的宣傳教育,結合設立專欄和定期宣講等形式,廣泛推動公眾參與,營造出全社會關心、節約和保護水資源的濃厚氛圍。

以治理解難題,全面改善水生態環境。一是治汙。全面啟動婁底“一江三水”共330公里的截汙與生態廊道建設,生態修復成效明顯。按照“治河先治岸”的思路,全面完成河長制13項重點工作任務,整治中心城區沿河排汙口18處。二是治亂。強力推進“清四亂”專項整治,314個“四亂”問題全部整改銷號,依法拆除涉河違法構築房屋38棟、違章建築30處;關停非法碼頭12處,整治砂石碼頭46處、非法採砂制砂場101處;清理“殭屍船”62艘、拆解“三無”船舶139艘,清理水府廟水庫釣魚平臺286處、釣魚躉船87艘。落實河道保潔員或專管員1982人,做到了“條條河流有人管、村村都有保潔員”。三是治淤。實施“小水源、微田園”戰略,完成12000口山塘清淤,防汛抗旱和改善水生態的綜合效益逐步顯現。完成漣水24公里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及生態修復。雙峰縣以獎代投完成110公里河道清淤任務。

以制度保長效,全面優化水資源監管體系。一是建強領導體系,始終高位推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河長制工作,市委書記任市第一總河長,市長任總河長,市委、市政府領導擔任12條河流的河長。市委書記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河長制,市長召開總河長會議全面部署2019年度河長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以上率下推動河長制工作落實。二是壓實責任體系,倒逼任務落實。建立河長制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考核辦法,把河長制納入真抓實幹激勵範圍,作為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績效考核內容,壓實地方黨委政府和各級河長責任。三是完善制度體系,確保常態長效。制定《婁底市市縣鄉村四級河長巡河暫行規定》,規範各級河長巡河履職。出臺《全面推行河長制聯合執法制度》,設立市縣鄉村四級“河道警長”配合執法。實行《孫水河流域河長監督長制度》,以各級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任河長監督長,督促各級河長和地方黨委政府履職盡責。

以創新促落實,全面推進幸福河湖建設。一是推動立法保護,實施“依法治水”。認真抓好《孫水河保護條例》貫徹落實,設立孫水河保護專項基金,有效保障孫水河流域管理保護工作落實。將漣水保護列入地方立法計劃,2019年啟動立法調查,促進漣水流域水質改善。二是深化“一河一策”成果運用,實施“清單治水”。科學編制“一河一檔”“一河一策”,逐河梳理任務清單、措施清單、目標清單,實行河長制重點任務清單、河長巡河交辦問題清單、專項督查發現問題清單,開展專項督察,落實完成省級、市級河長交辦問題137個。三是發動社區、村民自治,實施“全民治水”。注重發揮民間河長和社會團體的巡河員、宣傳員、示範員作用,將保護水生態環境寫入村規民約。出臺《河長舉報投訴受理制度》,實行舉報有獎。常態組織“河小青”志願行動,舉辦“美麗河湖”“最美河長”“最美民間河長”“最美護河員”公開評選,使“治水護河”家喻戶曉、人盡皆知。(作者系婁底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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