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欠工人工資好幾年了,有起訴的也去勞動局告了,現在欠薪人還逍遙法外。怎麼辦?

有問題盼求解決


說個真實的本人的事,因公司剋扣春節工資且未籤合同申請的勞動仲裁,從提交申請到仲裁結果出來花了47天,然後要等十五個工作日也就21天,期間公司上訴,又要等四十多天開庭,結果還未出來!在這我想說的是,雖然耽擱的時間比較長,但我們要放平心態,靜等就是,期間該忙啥忙啥不要心急,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爭取!雖然仲裁結果出來了但公司為什麼要上訴呢?明知道是輸的結果他還是必須要上訴,為什麼?因為單位,公司要讓案子能拖多久拖多久,他不是不給錢,而是讓你覺得讓大家覺得這錢不是那麼好拿的,有多少人一聽要拖多久多久心裡立馬就退縮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不主動爭取了,這就造成現在這個亂象,公司不遵守法律,勞動法它只是一張紙,沒有任何約束力的紙而已,這都是我們自己不去爭取造成的結果,怨不得人!其實仲裁也很簡單嘛,提交一些證據材料就可以,雖然時間有點長,但不耽誤你做任何事啊,只要開庭去一下就好了,別的時間靜等,放平心態,你要堅信只要合法,只要你有證據,公司是必輸的,你的合法所得也遲早到你手裡!僅是個人見解,希望給有勞動爭議的網友能有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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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和農民工兄弟,你們好。關天拖欠工資如何維權問題,我給你們提幾點參考意見,如何維權則由你們自由選擇。

拖欠工資有好多種形式,一是分包人拖欠工資。這種情況大多是發包人拖欠分包人造成的。依勞動合同關係,你們與分包人之間是合同關係,有書面合同為證,既使沒有合同,也是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如果分包人說發包人沒給錢無法發工資,這應是實際情況,要也兌現不了。但應讓分包人寫下欠工資的字據,並寫明什麼時候償付工資。這個字據的作用是很大的:保住了索要工資的時效:證明你與僱主之間的勞動(勞務法律關係);是債的根據。

如果你與僱主之間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勞務關係(例如一人承包後又僱工,就是勞務關係),拖欠工資糾紛的,不需到勞動局和勞動大隊主張監督給付,可直接到勞動僱工所在地發院起訴。如果沒錢打官司,可申請法院緩交訴訟費,案結由過錯方承擔。

勞動關係是僱你的是用人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的用工,都是勞動關係。所謂用人單位,是經工商登記的企業和工商戶。如果他們拖欠工資,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應先到勞動仲裁機構仲裁。如果仲裁期滿的生效仲裁,用工單位仍不執行的,應及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你對勞動仲裁不服的,應在收到勞動仲裁裁決之日,十五日內向有管轄權法院起訴。原告是你,被告是用人單位,請求撤銷仲裁,判決給付工資。法院判決可以上訴。不上訴的,自判決下達之十五日後生效。被告不履行義務,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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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採取違法犯罪的極端手段,為了幾萬塊錢不值,通過合理合法途徑是最理智有效的方式,起訴走程序六個月到一年,執行一年,老賴公司拒不執行或無資產可執行後,申請讓老賴公司繳納認繳註冊資金,最多有三年也就能拿到工錢了。被欠薪兄弟一定要理智,不要去老賴的公司跟家門口去噴“欠債還錢/還我血汗錢”之類的大字,也不要往他住處或落腳點潑糞水,更不要跟蹤他打擾或騷擾老賴見客戶談業務,因為老賴報警後如果被抓現行會被處以5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一下罰款。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可判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存在威脅他人安全情形,則可進行罰款、拘留。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造成損失特別巨大!特別巨大!抓現行!抓現行!更不要攔截毆打老賴,因為被欠薪的會受到行政拘留跟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被欠薪的兄弟們一定要做一個尊紀守法的要債人,文明要債,善待老賴,經常關注老賴的健康狀況,有必要有條件的話給老賴買份保險,受益人自己關係寫至親好友!然後每天燒香拜佛的保佑老賴健康長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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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題中的主要問題是:欠工資幾年,官司也打了,欠薪的人還逍遙法外,該怎麼辦?

我的答案是:個人覺得必須先弄清楚這個現狀是什麼原因導致的,才能有的放矢的解決問題。如何解決?咱們往下聊:

因不清楚具體情況,程律師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初步分析,供您參考:


一、案件本身考慮

按法律人的處理方式來講,一個案件首先要定性,這是確定方向性的第一步,否則將出現雲泥之別的結果。定性就是確定您與對方之間是什麼樣的法律關係?二是有無充分證據加以證實。

1.1首先說法律關係,也就是弄清楚您與對方公司之間是屬於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或者說僱傭關係),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這兩種關係在法律上可不一樣,不要以為對方是一家公司你在它哪兒上班你們之間就一定是勞動關係了。

解決勞動關係之間的糾紛用的法律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而勞務關係卻是用民法總則、合同法等法律,處理的依據不一樣結果當然不一樣。

而且勞動關係發生糾紛後,想通過打官司解決時,必須先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之後才能去法院起訴;而勞務關係卻是直接去法院起訴,勞動仲裁不處理。

如何區分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呢?教大家一個簡單的區別方法:如果對方“公司”是未經註冊的公司、合夥企業、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等,只是自稱為某某公司的,這種情況下對方就不是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只能定性為勞務關係進行維權了;在對方經過註冊的情況下,你們之間即使沒有勞動合同、沒有工資條、沒有入職表等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也建議您先當成勞動關係去維權。


1.2證據問題

這是回到具體案件中要考慮的第二個問題。在您的提問中主要是欠薪問題,那麼您就必須圍繞存在勞動關係、工資是多少、欠多少/多久的工資提供證據,否則將導致討薪失敗!

因為客觀事實上欠薪多少,現在仲裁員/法官的角度是不知道的,他不是當事人,他只能根據你們雙方提供的證據行程一個“法律上的事實”,看到這裡您應該知道了客觀事實和法律事實有無區別?區別多大?完全取決於證據。所以在您的證據不充分情況下,維權的結果肯定是失敗。在不清楚失敗的原因情況下大多數人就會有“欠薪不給,還能逍遙法外的”結論。

二、強制執行方面考慮

在您贏了官司後,公司不給錢肯定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到了這一步基本上可以說是拿錢在望!只是有一個正常因素會影響到拿錢了,那就是——對方有沒有能力付錢?

有錢就不用說了,既然是強制執行,由不得他們不給,法院會直接依法劃扣。這裡程律師主要講講沒錢的情況,分兩個方面談一下:

1.公司本身就沒錢了要破產,你知道老闆日子也過的可憐,這種情況下,誰也不會說的他逍遙法外,因為你覺得他確實沒錢了,說不定過得比你還拮据;如果還沒有破產那麼法院就可能暫時停止執行了,這就需要咱們自己實時瞭解對方的財產情況,知道他們的財產線索後及時告知法院,要求恢復執行;

2.公司沒錢,老闆卻有錢的很,天天大魚大肉,夜夜笙歌,出門香車寶馬,歸家眾人相迎!這時候誰都會罵娘!其實這個時候又面臨一個新的問題了:

您首先要知道對方“公司”註冊時到底是公司、還是合夥企業、還是個人獨資、還是個體戶,如果是公司情況下,他作為投資人,投一百萬進公司,這一百萬虧損完畢後,即使欠一個億法院都不能執行他的個人財產(當然財產混同一人一個公司除外)。所以特別是公司破產後,咱們的欠薪就等於是風吹雞蛋殼了~除非他一百萬沒到位,可以就這一百萬要求他們補交。這種情形下是不是很容易產生老闆逍遙法外的錯覺?如果是合夥(要考慮有限合夥人,還是普通合夥人)中普通合夥人、個體戶經營者、個人獨資的負責人等,那麼值得恭喜您了,至少還有機會拿回欠薪,因為他們要對欠您的工資負責任一輩子,直到付清為止。


三、關於轉移財產

法律對於轉移財產是有明確規定的,如果確實有轉移,一方面在相應時間內法院會追回所轉移的財產。但現實一點講,所謂的轉移大部分都是咱們的猜測,人家到底有錢沒錢咱們可能根本不清楚,雖然表面光鮮亮麗一看就是大款,說不定就是個假胖子。除非咱們有證據證明他轉移了法院不知道的財產,但,您想想,這個難不難做到?

而且法律還有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等著他去鑽呢!

四、人為因素導致欠薪不到位

比如相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利用職務之便,故意拖延案件進程等。到這種情況咱們好說嗎?心裡YY得了吧!話說回來目前黨中央的反腐力度如此大,還敢這樣做的人又有多少呢?咱也想想一個欠薪的案件人家能撈得到多少好處呢?犯得著丟烏沙嗎?😂

綜上,我認為:請每個工人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積極聯繫辦案工作人員,要求依法處理。但記得不要做過激的行為,既然維權程序已啟動,因過激行為搭上自己就得不償失了,況且都熬過了幾年,那就不要輕易放棄,勝利越來越近了!

結束語:在咱們權利受到侵害後請及時根據法律規定依法維權,不要想著用非法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不要寄託於對方主動向你履行他的義務,特別是為了保障自己贏了官司還能及時得到欠款,建議大家在第一時間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凍結銀行存款查封扣押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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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花都程律師


你漏掉兩個字。真正的社會主義比資夲主義好,它沒有剝削沒有壓迫,人民當家做主。哪還有老懶,打工的也不會拿不到錢。


西邊雨1663


其實國家是有相關政策 住建部關於在市政施工 水利 交通等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業主方和施工方在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時候各繳納項目金額的5%或者銀行保函作為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只是沒有得到嚴格落實,應該嚴格落實 嚴格實施 嚴格監督,才能保證農民工按時拿到工資。 由四川環球工程保函通回答,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責令不改的最高可判刑七年。


銀行保函資訊


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如果不管可以對他們提起行政訴訟,但最佳策略是對用人單位申請仲裁後,如果仲裁部門不支持,可以向法院起訴。一旦法院判決了並進行執行程序,欠薪者就會受到處罰。


吉林省律師陳維國


走司法程序,就按法律規定執行,最好走勞動仲裁程序,一樣有效,但勞動部門是專管的,立案後會專人處理的!


醉江南小鎮


本人在瀋陽幹了十多年小工頭,承包抹灰工程,從來沒差過工錢,即使是工程虧了也自己將工資墊付了,可是建設部冂差我的工程款可一拖再拖,不少款項應付幾個就不了了之,打了兩處官司,是判贏了,可多少年了法院以不執行,有何法,去年我拿公司結祘單找勞動仲裁,可人家 ̄看叫咱找法院,還找法院,又得花幾萬到時拿張判決書一本費紙。無可賴何,以前辛辛苦掙的錢都墊付了人工費現也打工啊!


張清515


到處媒體都在宣傳要走正常途徑討薪,這時候為啥就沒有人站出來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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