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孫楊仲裁庭判決中尿檢官和血檢官是否作偽證,應不應該出庭?

於斯諾克


如果大家看過整個聽證會視頻以及CAS裁決書的人應該都能看見這樣幾條:

1. CAS在聽證會召開之前就已經警告過孫楊一方,不得騷擾接觸“血檢官等證人”,孫楊一方只是說自己是“關心他們家人安全”。這TMD不就是耍流氓嗎?人家家人的安全需要你去關心嗎?

2. CAS在聽證會召開前一天已經通過遠程視頻對“尿檢官”等人進行過“視頻聽證”,有聽證材料紀錄在案。“血檢官”和“尿檢官”以及取血樣的護士都說:孫楊一方有人威脅過他們,他們不敢出庭作證,怕孫楊的支持者攻擊他們。

3. 孫楊一方的游泳隊領隊“陳浩”也在聽證會上承認自己曾經“善意的提醒”血檢官可能被開除。

有這樣幾條在案,血檢官這些人還需要出庭作證嗎?孫楊一方已經涉嫌“用黑勢力手段”了。

所以孫楊一方提供的尿檢官等人簽字的“協議書”被法庭認定“無效”!

最後需要說的是: 根據CAS仲裁法庭規則,證人允許採用二種模式作證,一種是直接出庭,一種是“書面證詞”。

既然血檢官等人沒有直接出庭,顯然已經提交過“書面證詞”了。


黃家老爹


從庭審錄像和仲裁報告看,尿檢官武兵給孫楊出的書面證詞應該是假的,因為IDTM向仲裁庭提供了武兵在孫楊事件之前就在IDTM公司系統中登記註冊過且已參加過多次檢測。血檢官是在庭下通過視頻電話方式作證的(有雙方律師參加可以質詢),至於具體證詞內容仲裁庭沒有公佈這裡不好推測,不過我覺得她的證詞對於事實認定和仲裁結果影響不大,因為她只是去採了一下血,其他情景跟她關係不大,至於她的證件和資質這個都有客觀證據,至於是不是(可不可以)異地採血這個要從法律角度去認定,不需要也不能由她自己來說明和認定。


東方69511


作偽證對SY不利,有什麼好處呢?WADA會獎勵她們嗎?她們的事業會飛黃騰達嗎?不可能的!她們只不過是臨時工,給國際泳聯打工的。所以,沒有必要作偽證,最多就是如實反應、還原當時的情景!如果她們想作偽證,且對SY有利,說不定他媽還會給個紅包。


高菲同學


這應是必須的,為了維護公正取信於各方,咋地單方面還叫公開仲裁,這就是個笑話,造成公眾知情缺失,就算你判八年,也圓不了垂大的瑕疵。


戰狼C人


既然有雙方認可不一致的證據,證人應當出庭對質,否則直接判證據無效,指控不成立。


大隱於NET


孫楊放棄上訴,保留現在的名譽是最明智的選擇。立此貼為證。孫楊絕不會上訴的。


胡一一一朵


血檢官沒作半點偽證,她是正義使者;至於尿檢官是否作想偽證不好說,因為他可能經不起藥王團隊的脅迫以及好處!建議徹查藥王團隊…


Bingzi蟲草燕窩參茸行


堅定支持血檢官的正義工作。


陽光相序盪漾


作偽證?作什麼偽證?為什麼作偽證?人家WADA承認了孫楊聲稱的另外兩個人沒有單獨授權的事情,因為不需要,一直以來也沒有單獨授權過,因為即便他倆沒有單獨授權也不是孫楊能砸掉血樣抗檢的理由!人家需要做什麼偽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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