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不作為,業主不交物業費,怎麼看?

逗逗你O


那就成立業主委員會!

講個案例吉林市錦繡江南小區。

小區遇到了“無作為”的“懶”物業,於是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成立之時遭到不明人員的阻撓。甚至在社區辦公室對業主潑水!
以後通過業委會公開招標,招標到了新物業,老物業不肯離開反倒“炒掉”業委會,要求政府取消業委會資格。

看來物業這大蛋糕誰都不想輕易放棄。





安小缺


99.99%的人支持取消物業吧? 物業費在居民生活中佔的比例很低,但再低,也是業主的錢,花了,就要值!99.99%以上的物業只想收錢,不想幹活.他們收買控制了業委會,與他們狼狽為奸,一起坑害業主!他們可以任意停電梯,任意降低衛生標準,任意降低照明標準,可以任意提升服務費,時時以管理者自居!他們忘了,他們是服務者,我們與他們的關係是平等的,我們不奢求自己是消費者是上帝,但起碼要是平等的關係,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我們花了錢,買的是服務,不是一個老爺!現在的物業就像一個闖進你家的保姆,不幹活,還對你家裡的事情指手畫腳,干涉主人的正常生活,他還想把你家的客廳出租賺錢!你還少不了他們的一分工資,更不能把他趕走!百姓要工作,要拼搏,要應對社會上的各種壓力,已經夠累的了,可是回了家,這個自己花錢打拼下來的小窩,本應該是自己最後的溫暖的港灣,卻還得看這個"主人"的臉色行事,這種屈辱感真的令人十分憤怒!


山東大饅頭


堅決取締物業,物業只收費不作為時有發生,小區所有事項物業說了算,小區公共各項收入物業從不公開,廣告費,戶外停車場收費,格格,蜂巢,快遞櫃佔地費,移動,聯通,電信,寬帶機房設備佔地費,小區地下室倉庫出租費等等,都被物業暗暗私吞,小區業主團結起來維護自身利益不受侵犯,拒絕繳納物業費,讓物業早日離開小區,小區由街道社區統一收支非盈利管理,幸福和諧小區由物業退出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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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小區物業,由居委會成立公司是正確的,不但贊成,而且舉雙手贊成,為什麼贊成,物業公司人員都是亂七八糟的人,是層層剝錢,剮人的單位,是開發商的打手。不是正規的物業單位,在社會上最不受歡迎的就是物業公司,他們的性質是錢,不管贓亂差,沒有環保意識,他們是黑惡性質,甚至打砸搶操,他們汙染了社會和環境,影響極壞,給社會造成不穩,清除物業社會穩定。交給居委會管理,居委會是集體單位,是正規的基層組織,他們有責任,更有信心,真正能做到為人民服務,忠心耿耿,哪麼地方基層組織工作認真,求真務心,居委會成立公司是正確,這也是人民的心聲,期盼早早掛牌營業,代證上崗。


忍穩慢


我家窗臺下面,半個月自已不去打掃就是這個樣,





泡泡吐槽


我最討厭這種為了一巳私利、為了不交物業費而所稱的“物業不作為”這個名詞。這種說法比那些要求取消物業的人卑噼。因為他們至少公開表明,就是不想交費,而這些種所謂“物業不作為”的說法,是既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的無恥託詞。物業哪裡不作為?什麼地方、什麼事情不作為?我說這種人就是無聊的叫喚!


繼續效力


物業應該首先與每一個業主簽訂合同,然後按照合同執行,違反合同者,才應該負法律責任。事實上很多物業都是在房產局找個保護傘,並沒有與業主簽訂合同,都是不請自來的不速之客,為所欲為,和黑社會差不多。法院如果為這樣的物業撐腰,就是在充當保護傘!請問沒經過本人允許,就管你叫一聲爸爸,你就應該撫養他嗎?這和不請自來的物業沒什麼不同!事實上,物業公司就是賣服務的,業主就是買家,買家沒同意購買,賣家就無權收錢!


電信卡遊戲專用


不做為業主應該行使法律賦予大家的權益,罷免物業,重新選聘。用不交物業費來處理問題,只會讓小區問題越發惡化,不可取。物業不做為,業主不交物業費,其實發展到最後,受傷的都是業主。物業收不到錢,如果能運營就運營,不能運營就拍屁股走人,換個地方。業主呢,70年產權難道說換個地方居住。所以理性的做法是重新選聘有做為的物業公司。而不是不繳物業費,自掘墳墓。


一窩土雞


物業公司不作為,業主不交物業費,這兩個事肯定不會長期共存。長出現的是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部分業主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在一個小區還能夠存在下去,物業服務肯定存在的,只是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有沒有保證的問題,小區的業主繳費的肯定不少。如果物業費收交率不高,物業公司通過降低物業服務質量減少物業服務內容(如電梯水電暖設備不維修保養,高壓水池不清理,綠化自生自滅等)降低成本,最後坑了的不僅僅是交物業費的業主,沒有交物業費的業主其實得不償失,但每個月沒有交的錢自己看得著,多花的維修更換費短時的業主一下看不到。

如果物業公司不作為,業主不交物業費,這樣的物業公司肯定要走人,不走也要趕走呀,留在這裡電梯水電暖設備無人維修保養,業主長遠利益損失慘重,搞不好出安全事故都有生命危險呢。


喀晨


我住的小區,沒老人活動室(被承包人家用了),沒監控(原來都有的,不知哪裡去了),沒人維修業主提出問題,到處違章建築(當時他們發的款就讓人傢俬搭亂建),到處雜草叢生,到處臭氣熏天,還有電子廣告好幾處(小區是業主大家的,廣告費都上他腰包了)。承包人和他親家談過:小區共有多少戶多少門市多少廣告,每年要收多少萬,就支出他們上門收費的人等等,作為你是聽眾或你是業主你聽了專門收費不服務的物業你還願意還要他們嗎?你交費情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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