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醫務烈士子女高考加分,合規、合情、合理

3月2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出通知,被認定為烈士的醫務人員的子女,享受就近就便入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當地中考照顧政策;參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的,在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

這一高考加分措施,引發部分網友爭議。而其實,這一措施並非新規,是規範操作。在黑龍江高考中,一直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這一照顧性質加分政策,其他省也有類似規定。很顯然,醫務人員被認定為烈士,其子女作為烈士子女,也就享有高考加20分的照顧加分。這是合理合規的,甚至根本不必單獨列出,按照烈士子女享有的高考加分照顧政策執行即可。

給醫務烈士子女高考加分,合規、合情、合理

抗“疫”前線的醫務工作者 圖據新華社

從2018年起,我國取消了所有高考獎勵性質加分,包括學科競賽加分、藝術競賽加分、體育競賽加分和綜合榮譽(如省三好學生等)加分,只保留少數照顧性質加分。此舉的目的,是為遏制“加分教育”,以及促進高考公平。在保留的照顧性質加分項目中,烈士之女加分是最沒有爭議的一項,因為一來不可能造假,認定烈士是很嚴肅的,二是因為烈士子女受父親或者母親去世影響,給他們適當加分也是“補償公平”。

今年2月,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聯合印發《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承擔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以及執行轉運新冠肺炎患者任務等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職,或者其他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批准)條件的,應評定(批准)為烈士。要求各地各部門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

根據官方通報及公開報道不完全統計,截至3月15日,全國至少已有46名醫護工作者為疫情防控獻出生命。他們奮戰在抗疫一線,有的不幸染病,有的勞累過度引發其他疾病,還有在抗疫途中突遭意外。這其中,年齡最大的72歲,最小的僅27歲。為防控疫情獻出生命的醫務人員應當被認定為烈士,其子女按規定也應享有有關入學、升學的照顧措施。

當然,也有一些網友認為,高考公平就應該“絕對公平”,應取消所有照顧性質加分。這就不只是針對被認定為烈士的醫務人員的子女,而是針對所有烈士子女。這就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了。如前所述,“高考加分”分為獎勵性質加分和照顧性質加分,在獎勵性質(針對考生表現)加分取消後,仍舊保留部分照顧性質加分,是因為教育公平、升學公平之外,還有“補償公平”一說,就是對於一些特殊家庭的學生,考慮到他(她)的家庭環境對其接受教育的影響,有必要進行適當的補償。而且,對於其家庭環境的認定,是得到公眾認可的。像黑龍江的照顧對象,除烈士子女外,還有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等。

所以,對被認定為烈士的醫務人員的子女,全社會都應該給予關愛,高考加分20分,不是什麼新定的特殊照顧政策,符合規定,也合情合理。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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