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精神分裂症狀,但是不想去醫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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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這麼跟您說吧:

古今中外,沒有一個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會說:

“我有精神病了,你們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吧!”

在臨床上我們幾乎每天都會碰到您所說的這種情況,也會苦口婆心地給家屬做科普和解釋工作。

還舉例某某孩子就是因為家長不忍心把孩子送到醫院來而發生的這樣或那樣的悲劇:

病情被延誤者有之;

離家出走後來流浪街頭者有之;

受幻覺妄想支配肇事肇禍者有之;

甚至自殺身亡者有之……

與其它任何疾病一樣,越是早期診斷,早期治療的病人,就越能獲得相對比較好的療效!




心理醫生張彥平


這是我們精神科經常遇到的問題,患者沒有明確的自知力,對住院有牴觸情緒,如果病人情緒穩定,沒有衝動傷人的傾向或行為,在沒有明確的住院意願時,精神科醫院不得強行讓患者住院治療。

精神分裂症患者什麼樣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精神分裂症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一般存在幻覺及妄想表現,病人表現為自言自語,憑空對話,更為嚴重的是患者存在命令性幻聽,也就是病人的幻聽內容在命令自己做事,很多來到醫院住院的病人後來講述,在這種命令性幻聽剛出現的時候,大多數人都能自我控制,但隨著病情的加重,聲音出現的頻率和內容都發生改變,導致病人整日處於精神病性症狀的干擾之下,有時患者會憑空與之對話,甚至憑空謾罵,部分患者會在情緒激動無法自控的情況下,做出衝動傷人行為。

妄想是另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常見表現,當然這些荒謬離奇的想法在我們常人看來不符合邏輯,但在病人的思維中,這種想法根深蒂固,患者會對此深信不疑,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會出現離奇古怪行為或想法的原因。

為什麼患者不能在家康復

患上精神分裂症, 目前最科學的方法就是藥物治療,很多患者在病情急性期需要在醫院系統治療,病情穩定後可在家堅持服藥,如果精神病人能夠按時按劑量服藥,精神症狀是可以得到控制的,但我們大家都知道,精神病人大多缺乏最自身疾病的認識及批判能力,在家遵醫囑服藥需要家人監督,如果監督不當患者很容易出現漏服或者藏藥行為,這樣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狀會在短時間內復發或者加重。問題中提到,精神病人不想去醫院,這是普遍存在的問題,在我國《精神衛生法》出臺之前,這確實是一個難題,但自從《精神衛生法》出臺之後對這種情況有了明確的規定。

法律如何規定?

《中國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規定:診斷結論、病情評估表明,就診者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實施住院治療。

(一)、已經發生傷害自身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的危險的;

(二)、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

正常情況下,精神障礙患者的住院治療與其他疾病的住院治療一樣,原則上都要根據患者的意願進行,實行自願原則,這也是知情同意原則在精神障礙住院治療上的體現。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患者不同意住院治療的,醫療機構不得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精神障礙本身就是一個大的概念,包括精神障礙分類和診斷標準中涵蓋的各種精神疾病,既有輕度抑鬱、神經症等輕微的精神障礙,又有精神分裂症這樣的重病。據推算,我國精神障礙患者超過一億人,但嚴重的精神障礙患者只有約1600萬,只佔精神障礙患者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的患者有自知力,有能力理解所患疾病的性質和程度,有能力決定採取哪種治療方式進行治療。因此,進行住院治療還是居家治療,醫療機構要尊重患者本人的醫院,不得強迫。

什麼情況下患者會被採取強行住院呢?

精神科執業醫師出具的診斷結論表明,就診者為嚴重的精神障礙患者。嚴重的精神障礙也稱為重性精神障礙,包括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等。既往診斷明確或反覆住院的患者,在病情嚴重時,已經對自身產生了傷害或者有傷害的危險,再不住院治療將產生更嚴重的傷害自身的後果,為了保護患者生命,健康,需要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還有就是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再不住院治療將給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帶來更嚴重的後果,為了防止患者病情惡化,保護他人安全,需要對患者實施強制住院治療。以上兩種情況,具備其一即符合本法規定的非自願住院治療條件,也就是強制治療。

在我們臨床工作中,也遇到過一些精神分裂症患者首次住院後一直在家中康復的例子,病人定期由家人帶著來門診開藥,精神症狀控制的很理想,而且有些患者還能堅持打零工,為家裡減輕負擔;想要達到這樣的情況背後需要家人莫大的支持,患者自身的控制也至關重要;很多家屬都會和醫生交流經驗,瞭解了精神科的知識起到了關鍵作用,所以精神疾病雖然難纏,但通過一定的瞭解,我們會從中汲取經驗,在日後患者的康復中得以發揮作用。


精神知多少


送去醫生遭天譴,送去醫院反而對他不利在裡面也是每天幾粒藥還不如還他自由,你要做的是藥物必須每天讓他按量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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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分裂症裡這樣的人特別多,不肯去醫院,又沒有工作,在家也不安寧,給家裡帶來了莫大的痛苦和苦難。生活上也貧困呼天天不應呼地地不應。

他們以後的生活的確是個問題,雖說國家對這部分人,可以辦理殘疾證給予幫助,照顧。可是,就是因為不去醫院,住院,這個等級鑑定級別證明就開不出來。我不知道它們醫院這麼做是什麼態度,想幹什麼。這種事情的確叫人無法理解。難怪醫患糾紛這麼多,也不一定,全是醫患人員一方的事情。

他們能不能同情一下患者呢?


然自利人陳全孝


慶山肯定是不願意去哪裡了,真是苦掙扎了。


太原吳慶山


肯定不能綁著!一般他們不會願意,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沒有病,需要好好和病人說,拿他的想法中那些不切實際的來說服他,告訴他是他自己想法有問題,可以去醫院查查,比如去做個心理測驗,做個什麼檢查等等。連騙帶哄的。


天探E檢


勸,騙,只要到醫院(正規醫院的精神心理科)醫生有辦法,或者是先與醫生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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