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相愛的人分手後還可能做朋友嗎?

你若安好我不打擾615


彼此還在相愛的兩個人分手後是做不成朋友的,因為慾望的驅使。

相愛的兩個人選擇分手,應該是因為外在原因才會引發的分手。

不是因為感情破裂分手的情侶,最後不要再承諾對方成為朋友,因為肯定會有一方不甘心只是作為朋友的現狀,會有想要進一步發展的慾望。

畢竟是彼此相愛的人,怎麼可能就只是甘心於朋友這種關係,聯繫的越多,越是放不下那段情,越是想要挽留。

就是這種慾望的驅使,會讓兩個人的關係處於灰色地帶,既不能更親密,又不想成為陌生人。

總想要能夠進一步,再進一步,慾望總是得不到滿足,然後就會讓兩個人陷入一種糾纏的狀態下,這樣對誰都不好。

這種若即若離的關係,總會有一天面臨崩塌的局面,到時候就別說做朋友了,恐怕這輩子都不會想要再見到對方了!

分手後的糾纏不休,只會一點點的磨滅掉曾經的歡聲笑語,讓記憶裡的那份感情也會被糾纏而消耗殆盡的。

所以分手後的兩個人不可以再成為朋友,狠心一點,決絕一點,才能真正的跟這段不可能再在一起的感情說聲再見。

才能夠收拾好行囊,背好行裝,再次踏上征途,去尋找下一段感情。

分手後的柔情,是一把軟刀子

很多人都會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吧,分手後,本是親密無間的兩個人,不知該如何自處,更加不知道該怎樣處理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想做朋友,是想給彼此都保留一些美好的回憶;想做陌生人,卻又不願意把自己付出那麼多的感情就這樣貶低的一文不值。

在分手後,對對方越是柔情似水,就越是難以忘卻,而這樣的柔情則是在兩個人之間橫上了一把軟刀子,傷人於無形。

我就是一個軟弱的人,在分手之後,從來沒有想過拉黑對方的聯繫方式,斷絕一切的聯繫,心裡總還是有一絲的惦念,對曾經付出過的感情的惦念,所以我經常會在分手後還是柔情似水的對待前任,只因不想對方傷心。

我本以為這種柔情似水可以緩解分手帶來的傷害,也可以讓我在對方的心裡保留一點可觀的形象,卻被前任告知不要再這樣溫柔的對待了,分手就是分手了,不要再用軟刀子傷人了。

起初我還不理解,難道我想減輕分手的傷害是錯的嗎?後來聽別人的勸誡我才明白,原來,軟刀子傷人更鋒利。

分手後的柔情與分手帶來的創傷共同出現的時候,就好像本來已經造成千瘡百孔的傷痕了,卻還要在傷口上撒糖。傷口上撒糖,既不會使傷口癒合,又可以減輕一點痛苦,卻不知原來糖撒的過多,會讓結痂的傷口再次潰爛的。

所以,不要試圖在分手後還要保留著那份柔情,分手後的柔情不是在助人為樂,而是在慢慢地折磨對方。

分手後的關係應該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還記得蕭亞軒的那首歌嗎?

《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們變成了世上
最熟悉的陌生人
今後各自曲折
各自悲哀
只怪我們愛得那麼洶湧
愛得那麼深
於是夢醒了 擱淺了 沉默了 揮手了

卻回不了神"

只因愛得太過於洶湧,愛得太深刻,分手了,夢醒了,揮手後,還是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這是對分手後的關係最好的詮釋,也是對曾經的深愛最佳的處理辦法。

最熟悉的陌生人,還是會在心裡為對方留一個位置,但只能是在心底,默默的。

分手後不做朋友,更不做模稜兩可的複雜關係,把曾經的最愛埋藏在心裡,把曾經的回憶封存在記憶深處。


感情裡,愛情是讓人最為印象深刻的一種感情,因為它來得快,去的也快,在短暫停留下來的數年裡,卻帶給人們最幸福的感受,也讓人們嚐到了愛情是何滋味。

感知過,感受過,經歷過,最後失去了。這是一場戀愛的過程,卻是愛情的停留期限。失去了,就放開它,不要再去勉強自己留住它。

該走的東西,勉強的留下,也只會變了一個味道,不再是你想要留下的那個東西了。我想這個道理都明白,卻就是不願意接受已經發生的事實。

給分手一個尊嚴,尊重分手,不做虛假的朋友,更不做急惡的仇人,做一個曾經最熟悉的陌生人,從此相忘於江湖吧!

情深一世,七兩足以,由心感懷,實為原創,願七兩情的回答能夠有所幫助


七兩情


分手之後我們還是朋友”,這是情侶之間分手時經常聽到的一句對白,說這句話的人,也許是想要表現他的大將風度吧!   一對原本相愛的人要分手,大都會有一些不得已的理由,而分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好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些煩惱又帶回到現實中了嗎?何苦!當然,我也不贊成分手之後便把對方當成敵人,咬牙切齒,不共戴天!      假設對方過的比你好,你會不會妒忌呢?當對方得意洋洋的帶著新友介紹給你認識時,即使你表面扮做滿不在乎,但你的心卻會有一種打翻五味瓶的感覺,你又何必自討苦吃呢。
     假設對方過的比你差,你的同情心發做,定會為對方心疼,畢竟你倆也曾有過一段美好的時光,面對昔日的戀人,面對他(她)的失意潦倒,若忍不住伸出你的援手,你會不會又漸漸陷入那個感情的陷阱呢?      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與舊愛保持關係,新情人心中怎麼想呢,會不會認為你是藕斷絲連呢?新歡必然心中不滿,難免會出現一些尷尬的事情,曾經也聽說過一些實例,是關於貪新顧舊,可以新歡對照,樂也融融的事情,也許這些事都是真實的,我真的好佩服的想對他說:“你道行高深”! 我沒有這種道行,至少在時間和感情的分配上我做不到,把感情分開即意味著感情的降級與破裂。


如果要愛,便要全心全意將感情投注到自己所愛的人身上,如果有所顧慮,那你的愛情便打上一個完整的折扣!      當你看著舊情人,你又怎麼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中,否則分手後還要做一對好朋友,是一件很艱難的事,看著他與別人恩恩愛愛,歡天喜地的場面,自己定有種慼慼然的感覺,何必自討苦吃,偏要扮有大將之風?分手了,與其刻意去維護超乎友誼的關係,不如藏在心中,反正會歷久常新,或者把它忘卻去迎接新的未來! 最好的方法還是分手以後做熟悉的陌生人吧~~~~ 我個人認為分手之後最好是不要再做朋友啦~誰能和自己曾經的愛人相處融洽?這樣不是還會讓自己心痛嗎?最好的辦法是讓對方成為陌生人,深深地祝福對方過得祝福就好~畢竟失去的愛情就算再回來也不會美好~ 介於你現在的心態,我想不會!他不會留顆"炸彈"在自己的身邊的。
而你也無法做到對於他的一舉一動都已一個旁觀者的態度去面對。。。。
現在的你作為失戀者--回憶---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愛惜自己就是要敢於面對已發生的事實----你們分手了!! 時間還在不停的轉動,白天和黑夜還在交替,而你為什麼還站在原地!勇敢的向前邁一步,你的前方還會有你的期待和追求!!!!


分手各奔東西


梁家寧


我覺得不可以


小可愛的小學生活


不能


zhou6018


彼此相愛的人分手後,還可能做朋友嗎?

世間萬物在已知領域基本都是相互依存的,高矮,胖瘦,美醜……因此有不能成為朋友,就有可以成為朋友,沒有絕對的。

我們大多數人之所以認為不可能成為朋友,都是以自己的主觀經歷感受為基礎中心,進而擴散猜想。但事實上,每個人的出身,經歷,環境和內心活動都是不同的,因此看待一件事所用的衡量標準也是不同的,都習慣喜歡將自己的標準覆蓋他人的標準,進而得出符合自己內心的答案。(我也一樣)

下面就兩種可能簡單說下。

1:不可能做朋友。

愛是自私的,誰都不願分享自己的愛,尤其是在如今這個戀愛自由、婚姻自由,倡導男女平等的時代。

分手了,還和前任保持聯繫,成為朋友,那就是對現任的侮辱和不負責任,也顯得不公平,如果結婚了,更是對現有家庭的不負責任和擔當的體現。

因為現有整體關於婚姻大的價值觀經過幾十上百年年的演變,日漸成為如今人們的共識和一個衡量標準。你偏離了這個標準,就是離經叛道,會受到整體環境的壓力。

而且對於個人來說,你當前任是朋友,前任可能當你為備胎,為了自己留一條後路,可以回頭的機會。可一旦有了這種情況,其實早已不算朋友了,只是名稱還得用“朋友”,人的本性是多變的,這樣對現有家庭來說是災難性的後果。也有借朋友身份,相互留後路的,隨時準備吃回頭草的!

畢竟失去後才知道珍惜,才能回味想起前任的好,這樣一個前提下,複合概率還是比較高的!

況且以己之心去度人,你能忍受另一半和前任頻繁聊天,吃飯和互動嗎?恐怕大多數人做不到,牽一髮而動全身。

至於之前分手原因對成不成為朋友,其實不太重要,這裡就不詳說了。

2:可以成為朋友。

這種情況是需要有前提條件的,就如同原諒和釋然的區別,在精神意識層次上,雙方需要彼此都達到一定的境界,都意識到了,彼此之間已然不再有可能,是一種歷經心靈折磨的解脫與昇華,愛情變親情,親情變朋友,互相幫助,但僅限於此,不再對彼此有慾念。

而且還需要彼此現任的理解都達到同樣的層次,否則也無法實現,因此說可以成朋友,但需要的條件比較苛刻,需要衝破現有婚姻觀念的束縛。

大多數說可以成朋友的,其實是一種假象,暫時封閉性的,雙方刻意規避的結果。一旦條件成熟,一個意外情況發生,喚醒打破了彼此自我塵封的心,那麼和前任複合,水到渠成。

還有一些有悖於現有框架道德觀念的情況,我就不說,避免誤導。

總之,分手了,暫時都沒有再戀愛找人,都單身的情況下,可以試著成為朋友,一旦一方有了,那麼請尊重對方吧!





阿虎心靈旅行


看情況了。如果和平分手還有做朋友的可能。


斷眉



浪裡小白龍727


一段情一段愛能走到一起都不容易,如果真的彼此相愛怎麼又會分手,如果真的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分手,是做不了朋友的,有句話就是兩個相愛的人只要見面就會擁抱擁抱就會淪陷,做朋友就會見面,見面就會控制不住自己,還會繼續愛下去舊愛復燃,那就不叫分手,分分合合是最痛苦的,為了自己為了你心中的那個他(她)心不在痛,成為陌路人吧,這是最好的結局,以上是本人觀點,如有不妥,請大家在留言區處留下你寶貴的意見,並積極參與評論謝謝


逍遙自在肖肖


我認為彼此相愛的人分手後不可以再做朋友了。兩種情況,第一因愛生恨愛的多深分手時候就傷的多深,所以有很多分手戀人為了忘記傷痕就會選擇忘記永不再見。第二種情況,兩人相愛因為其他原因而不得不分開,但是也很快有了自己的新愛人並且結婚成家,為了負起家的責任應該不能再和以前愛過的人做朋友,因為這樣不但自己受傷同時還會傷害到對方的家人。所以選擇放棄和忘記有時候是一種明智的決定。既然分手了特別是真愛過多情侶,還是不要再做朋友了吧。


影像青島


可以,總不能當仇人吧!還不如當朋友,一個特殊的好朋友,而且他還能有時候還能理解你,不蠻好的嗎?對了我最近用了一個管理軟件“裡德助手”蠻好用的,可以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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