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不跑腿 電話調解化糾紛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當事人主動電話聯繫主審法官,提出撤訴申請。
春節前,李某一紙訴訟將其鄰居好友張某告上了法庭。張某因經營及家用需要向李某借款18.5萬元,並且口頭約定了利息。後張某陸續還款8.7萬元,剩餘借款及利息遲遲不還。
為積極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法院決定對這起原定2月初開庭的案件延期開庭。承辦法官為了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且考慮到李某與張某系多年好友,希望通過調解儘快解決糾紛,決定利用電話、微信等方式與雙方進行溝通,遠程調解此次糾紛。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協議。李某向法庭提交撤訴申請,此案撤訴結案。
鑑於當前仍處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階段,形勢依然嚴峻,應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該案的成功調解,既解決了糾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減少了人員聚集,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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