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上牌必須有腳蹬,但為什麼很多車主表示沒電的時候腳蹬幾乎就是擺設?

醉墨客


首先我不是鍵盤俠,應該算是新標的新用戶,先體驗被新標坑人的第一批用戶,無奈,有人會說誰讓你買,對,是我自己有用到才買的。

喏,18號買新標試車時腳蹬給的見面禮,哇,當時打下去車都不想要了,疼呀,疼得直跳,剛好在中心骨那。

腳蹬在付款後現場就拆了,雖然我當時恨這腳蹬打我一下,還是問了老闆如果拆了,沒電的時候不能踩是不是就得推著走,人家老闆說了,要真沒電,你也踩不動......我內心......

講真,不是買菜用又怕被扣車,我也不想買新標,好雞肋的,我去,我一個人上個大點的坡,只能一半靠車一半靠腳輔助才能上去(110應該不算胖子吧,哈哈)。

新標車若有急事或著急上班的人,那會給它急死的,至於我自己還好,基本就買菜用和偶爾出去溜達用,不著急。

腳蹬我想或許跟老闆說的一樣,基本沒用,就是個擺設,還容易傷人,最近關注的關於新標的新聞也多,看到其他地方上完牌就拆了。

至於控速是不是真的能比較安全,這個問題我覺得不好說。交通嘛,還是在於開車、騎車、步行的都得遵守規則。


官心


新國標電動車是啥標準?

國家做出了詳細規定:電動自行車包含如下要求才能是國標:(1)電動車的整車重量不得高於55公斤;(2)蓄電池標準電壓要小於等於48V (3)電動機的額定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4)時速最高不得超過25公里每小時(5)車上必須到帶有腳踏騎行能力,也就是說車上必須有腳踏板。

那麼問題來了,新國標的電動車時速很低,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危險係數,這不用質疑。但是,那新國標的車蹬子你用起來方便嗎?整車重量不輕鬆的情況下,腳蹬子真的能起到作用嗎?

我在十年前就用過一個帶腳蹬子的電動車,帶鏈條的那種,我們是兩個平均體重在140斤的男人,沒有電的情況下,我們倆個人輪番上陣騎著車子,在幾公里的路上就把車鏈子蹬斷了!而且那時候是20來歲的小夥子,累的是虛汗直冒……如果是女孩子,可以肯定的說,根本不好用,也沒法用。

正常電動車的腳蹬子,人們上完牌照以後就直接拆卸扔掉了,因為很不好用,也是為了上牌而無奈地去買個這種四不像電動車,沒有電動車的方便高效,也沒有自行車的輕便!吃瓜群眾一片茫然,很多外賣小哥也苦惱,以後送外賣咋整,新標準的車子如何帶貨?

送水的人更鬱悶,一桶水都帶不了的車子,只能適合上班族的短途之用,送水以後也要買汽車了,這成本就太高了!

老百姓的錢來的不容易,電動車原來是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或許有的人不注意交通規則,事故頻發以後的舉措只能是限制車子的標準,但是任何交通工具都是人在操控,這治標不治本的腳蹬子你覺得合適嘛!


86眼鏡哥


專家親自去騎一下國標電動車,沒電了,讓他去踏幾下,看能不能騎得動,費不費勁,專家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王家梅1


電動車沒電了,腳蹬就是個擺設,用力也蹬不了幾步,只有推著走或就近聯繫修電動車的。本人原也有一輛帶腳蹬的電動車,剛出門不遠壞了,蹬了一會就汗流浹背,氣喘噓噓,無奈就直接送給同樓一收廢品的住戶。(因我的車用了五六年了)電動車腳蹬就是個擺設,真沒有用。


老雲187644056


腳蹬跟車重沒啥關係,外國還有50公斤的大輪自行車呢,讓人蹬不動的原因來自車後輪的電機,現在很多都是無刷電機,線圈在軸中心,磁圈包圍線圈,而且是很多塊永磁體很多線圈纏繞成為一個圓形,蹬的時候會有很大電磁阻力,這也是很多人覺得後輪比較“軸”的原因,撥動後輪,基本頂多轉一圈半就停下來了。所以還不如推著省勁,腳蹬蹬一會就回腿腳痠痛。電動車設計腳蹬,個人認為就是現代工業非人性化的體現,專家不是腦子進水,是腦子進屎


海軍馬鹿


建議要腳踏的磚家一是沒經常騎電動車的不知腳踏隨車輪轉危害!二是為了生產腳踏和鏈條齒輪𠂆家利益而畫蛇添足?我想問出口型電動車是否有腳踏?希望磚家用腳踏騎電動車一里路看看有何感想?


鵬程萬里149408587


很簡單,當初研究討論制定電動車新規的專家領導都是不騎電動車的,都是車接車送的公務一族。電動車必須有腳蹬完全是形式主義的直觀思維,專家領導就認為有腳蹬的才叫自行車+個電動它才叫電動自行車。這種思維很可笑。事實就是這個腳蹬完全沒用就是擺設。你可以限制電動車的重量速度,必須有腳蹬幹嘛呢?騎電動車的都知道,電動車如果沒電了,推著都比蹬著省勁,蹬著能累死,還不好掌控車把容易摔。建議專家領導們在研究推行什麼新規,也親身體驗一下,別整天的空調屋一座一杯茶坐一圈就制定了新規,你們不體驗難為的是老百姓。


耿直萬人嫌


1.電動自行車因為車重,還要安裝電池,腳踏下面是35公分的雙鋼包圍結構,左右腳蹬距離大於35公分,這個結構的腳蹬只適合兩腿分叉動物王八,而不適於人類。

2.因為電動自行車重,為增加車輛平衡能力,車輛整體重心低,騎行者屁股距離地面最多就只有70公分,如果腳蹬連桿長25,去掉離地10公分,腳蹬轉到頂時,給人的腿就只留了10公分空間,這個空間不足,騎行時只能不停地左右移動屁股,痛苦不堪。

3.自行車牙盤比飛輪直徑大約是每5公里速度大1倍,比如要騎15公里的速度,牙盤就比飛輪大3倍。電動自行車的牙盤位置不容許安放大牙盤,甚至牙盤比飛輪都小,就只能1秒踩一圈,蹬到5公里速度。苦了各電動自行車廠家報備的員工,到國檢站備案時,國檢機構叫你送檢人自己踩到15的速度,蒼天啊,這好比百米衝刺,如果他那天不開心,就叫你保持15速度10分鐘。

4.我們觀察自行車會發現,牙盤距離鞍座縱線都是15公分,這樣我們踩腳蹬時就可以把身體重量壓上去,這就省力了。但電動自行車因為電池位,牙盤靠後,踩起來很廢力。

5.自行車只有腳踩才走,所以飛輪一直在轉動。但電動自行車只要有電就不會有人去踩動,時間久了,飛輪就會鏽死,然後腳蹬就跟著電機轉,很容易絞傷使用者,甚至因此導致骨折和交通事故。

6.新國際規定電動自行車寬度不大於45公分,但左右腳蹬實際寬度55公分,比車身寬出10公分,這樣很容易掛住旁邊的車和行人,報備時他們就不看腳蹬兩側寬度,因為有腳蹬就是這個寬度。

……

腳蹬還有很多弊端,我不一一列舉了,但是為什麼這一有百害而無一利的裝置會被寫入國際中?完全是因為標準的制訂過程充斥著利益的博弈,為此,標準制定主導者不惜把老百姓推向要麼違法拆掉腳蹬,要麼當王八的尷尬境地。我們在這裡討論這些,只是民情民意,可誰會在乎這些呢?標準花了20年才制定出來,用“錯誤”這個詞根本無法去解釋,每個人都知道這不合理,但有什麼用呢?


獨自穿越123


電動車只是一種新型的交通工具,有很多優點,所以很快風靡全國。隨之而來的是一些騎電動車的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安全隱患,是要加強管理。不管是行人,騎自行車的,騎電動車的,開汽車的,都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擁有平等的權利,不能說馬路就是給汽車修的,騎電動車的低人一等,不能上路,這是極端錯誤的,恰恰相反,現代社會汽車氾濫,造成了嚴重的道路交通問題和環境問題,這也是亟待解決的大事。試問霧霾是電動車造成的?道路擁堵是電動車造成的?汽車終將被電動車,電動汽車代替,這是時代發展的必然,是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擋的,幾個偽專家能改變的了?!


漢江之哥


因為電瓶車腳蹬子設計的很不合理,好像無奈才設計上去的,腳根本用不上勁,讓車蹬走要費九牛二虎之力也只能是龜行,有心臟病的氣管炎的還沒蹬動就斷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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