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治气”出新招: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乡镇(街道)要缴补偿金

记者从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苏州市首次出台《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后位补偿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从4月1日起,各地按月对辖区乡镇(街道)进行排名考核,排名靠后乡镇(街道)要缴纳惩罚性资金。

苏州“治气”出新招: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乡镇(街道)要缴补偿金

去年,苏州向社会公开通报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全市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以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或改善情况为主进行排名,兼顾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和臭氧浓度指标。2020年起,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纳入各市、区年度大气环境质量考核范围,对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考核中,乡镇(街道)空气质量占比不低于30%。

根据《意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全市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后位补偿前位指导意见,3月底前,各地出台本地实施细则,4月1日起各地按月排名考核大气环境质量落后乡镇(街道),每月缴纳惩罚性资金,专项用于对排名靠前地区补偿奖励或支持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工作,切实压实属地治气责任。各地空气质量考核补偿实施办法,根据市级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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