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熱度持續高漲,不僅鬧得人心惶惶,更主要對於體量龐大的車企而言更是舉步維艱,尤其是目前未達預期效果急需尋求出路的新寶駿,4款車型月均3千餘臺(1月份),已然失去了當年老寶駿的月銷破萬之勇。
而為了拔高品牌熱度,再瘋炒一波“N95口罩級防護”概念後,新寶駿又相繼推出了“30天無理由退車”的疫情關懷服務,其相關內容“3月1日至3月31日,凡購買新寶駿的消費者,自購車之日起,可在購車發票顯示日期起30個自然日內向經銷商提出退車申請”。
站在廠家角度看,創新的營銷方式不僅能快速的賺取一波關注度,更主要是在遇冷的市場環境下,可以藉此提振品牌的銷量。而對於消費者而言,在最大限度滿足個人好感的同時,又能為某項的不如意而退貨提供保障。
直白得來說,新寶駿基本套用的是網購行業的銷售模式,但又涉及到跨領域、產品屬性的不同,導致這項“增值項目”的推出可謂眾說紛紜。
問題的核心在於,新政策起初並沒有具體說明退車的相關事宜,只是簡單羅列支持無理由退車的7項條件設定,這就導致網購退款只需承擔運費的差別,購車所衍生的購置稅、保險費及上牌費等,存在很大的歧義,由此使得新寶駿沒有具體說明之前,有誤導消費者實情的嫌疑。
曾有律師做出表示,“30天無理由退車”的產品宣傳和7項條件限制,有違反廣告法之意,涉嫌虛假誇大。但從新寶駿堅持20多天仍未改變的舉措來看,多少胸有成竹。因為定義比較模糊,個人倒覺得有點打擦邊球。
至於相關媒體的諮詢,經銷商曾表示“消費者如果確認退車,需要自行承擔車輛購置稅、保險費用還有上牌費用”不過隨著輿論的過度發酵,如今新寶駿在官方APP又悄悄做了重新補充。
特別提示:退車時,用戶因購買車輛或相關服務而支付的相關費用不給予退回;稅費或保險費申請退回可以出具證明;退車後需要返還購車前所提供的相關權益。
從情感上講,新寶駿的這種做法倒也切合實際,忙乎半天又不要了,擱誰心理都不好受。但從理論上講,既然做出了“30天無理由退車”,就要承擔該有的後果,界定模糊最終還想讓消費者承擔後果?
個人簡單做了小總結,直接將保險費、服務費及上牌費等規避掉,最為核心的購置稅基本可以設定在1萬左右。如果廠家和經銷商願意開具證明,車主倒是可以辦理退還購置稅手續,不過需要其他憑證,例如車管所的機動車註銷證明,操作流程複雜,可謂費時費力!
當然,這裡有一個小疑問是,機動車註銷後會以什麼身份出售?定義為新車,畢竟已經使用了一段時間,再賣給消費者就屬於欺詐行為。定義為二手車,車管所也已經註銷了相關身份,若再賣給消費者,誰來承擔近1萬的購置稅(一般來說二手車是不需要交付購置稅的)?
假如,有車主索性嫌各項退費流程麻煩,放棄購置稅的退還,這就意味著花1萬多租賃不到30天的寶駿,這摺合到每天400元左右,租一輛豪華車不香嗎?
說到底,這種事如果能夠促成訂單,對於雙方是互贏的局面。但就此分道揚鑣,那就是拆解不清的利益關係。真正站在一個消費者的角度講,新寶駿的“30天無理由退車”除了給予一個較長的新鮮感體驗,對於準車主並沒有帶來太多的優惠政策。買,跟正常購車實際沒啥區別,不買,就要面臨複雜的退款流程。
不過,對於新寶駿而言或許才是最大的受益者,買則皆大歡喜,不買也沒有什麼損失,甚至憑藉這波“噱頭”賺足了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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