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细则的通知》(宝人社发〔2017〕68号)和宝鸡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脱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19〕40号)精神,经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同意对于瀛等126名企事业单位职工给予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现公示如下:
01
专业技术类
02
技能类
公示时间为2020年03月18日至2020年03月24日,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向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反馈。
联系人:雷哲
联系电话:0917-3901811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4楼大厅
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03月18日
看完后
技能补贴流程是怎么样的?
哪些技能证书可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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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补贴的条件和标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
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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