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家“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成立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政府與省法院聯合召開的第一次府院聯席會議要求和吉林省法院《2020年行政審判重點工作通報》《2020年行政審判工作要點》工作部署,近日,在省法院行政庭的具體指導下,吉林省首家“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在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掛牌成立。

吉林省首家“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成立

掛牌當天,為有效克服疫情影響,調解員運用線上協調化解平臺對兩起行政訴訟案件分別同涉訴行政單位代理人進行直接連線,開展在線協調化解工作,及時緩和了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的矛盾。

吉林省首家“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成立

近期,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及時對4起四平市某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非訴執行審查案件,開展訴前協調化解工作,申請執行人(行政機關)負責人與被執行人(行政相對人)共同參與案件的全程協調化解。經協調化解後,被執行人承諾自動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確定的義務,均已由第三方出具已實際履行證明,全部實際履行完畢,不再需要進入立案和執行程序,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訴源治理效果明顯。


四平鐵西法院依託訴訟調解中心,與本地司法行政部門協調配合,逐步形成行政複議、行政裁決、行政調解、行政訴訟相互銜接的行政爭議協調化解制度。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始終秉承矛盾糾紛訴前化解理念,按照省法院訴源治理工作要求和“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員、有制度、有統計、有總結”的“六有”標準,通過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效力確認等方面的對接配合,充分發揮行政爭議協調化解的職能作用、司法調解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爭議訴前化解、重大案件協調化解、行政審判定期通報、司法建議通報反饋、非訴案件裁執分離、開展庭審旁聽評議、推進府院聯合調研七項機制。通過法院主導,政府法制機構、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協同配合、涉訴行政機關承擔爭議化解主體責任的模式,形成優勢互補、多方聯動、廣泛參與、有效監督矛盾糾紛化解的新格局,共同推進行政爭議源頭治理,提升化解實效,維護社會穩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