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有感

這本書是盧梭在1753年參加法國第戎科學院徵文寫的論文,是一部政治學著作。

在書中,盧梭從人類的最初時期開始,分析了原始狀態與現代時期人的不同之處,指出了造成其中變化的最關鍵因素。自最初自然狀態的時期開始,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就隨著文明的演進而加劇,並且正是文明社會放大了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形成了愈加懸殊的不平等。而在自然狀態下,人與人之間只存在天然的有限的不平等,但隨著社會發展,出現了財產上的不平等,以及由財產決定的法律上的不平等,這是不平等的第一階段;財產與法律形成的權利被運用以世襲法官與行政官,這些職位成了新的家族私有財產,形成了第二階段的不平等;而第三個即最後的一個階段,是這種權利的不平等制度化,形成了永久的專制權力。

在這個發展過程中,私有制是最關鍵的因素,在人類形成相互依存的狀態下,一旦人發現擁有二份食物即可支配他人的好處時,平等就土崩瓦解了。當土地被全部佔據後,人們只有通過損害他人才能擴大自己的財產,於是人們要麼接受要麼搶奪別人的財產,於是此時誕生了統治和奴役、暴力和掠奪;當為爭奪財產而發生的衝突不斷增多,社會便成為了長久的可怖戰爭狀態,人類只能相互殺伐,再也不肯放棄以如此大代價獲取的財產,世界再也無法回到過去。

在持久的戰爭狀態中,富人們意識到這種狀態對自身十分不利,自己巧取豪奪的所獲是建立在不牢靠、濫用權力的基礎上,隨時可能被其他人強奪,他們終究無法以自身少量的力量去對抗為數眾多的因共同的搶劫願望而團結起來的敵人,於是他們開始用攻擊者的力量為自己服務,讓他們成為自己的保衛者,通過向原來的敵人灌輸新的格言和準則,富人們建立起了對自己有利的制度,這便誕生了社會和法律,從此弱者有了新的束縛,富人有了新的權力,自然的自由一去不復返,有關財產的意識和法律根深蒂固,人類在這種制度下從此陷入勞動、束縛和苦難之中,不平等也隨著私有制和法律而穩定與固化,終於變得合法。

對於私有制是一切不平等的根源的這點認識,盧梭和馬克思恩格斯具有高度的一致,只是盧梭此時尚未提出階級的概念,以及沒有尋到解決方案。盧梭對於不平等的展望也最終在100年後的革命時代得到了印證,並且與共產主義運動的理念高度吻合。他認為,不平等的三個階段中,第一階段催生的是貧富的差距,第二個階段造就了強弱的懸殊,而第三個階段誕生的是主人和奴隸的對立,這將是不平等的最後階段,是所有其他不平等終將抵達的彼岸,直到新的革命將政府徹底瓦解或使其向新的合法制度靠攏位置。1789年開始的資產階級革命正是這種對立的爆發,只是不平等卻並沒有結束,而是形成了新的主人和奴隸的對立,共產主義運動認為這種階級對立的社會終將會被消滅,我們都期待著有朝一日這種不平等將被終結。

在一個王權具有天然合法性、其它思想家也強調要有一個開明君主制的時代,盧梭就能提出這些超出時代侷限的認識和論斷(更不要說社會契約的實踐締造出了美國和法蘭西共和國),其中許多內容即使在當今的世界也仍具有現代性,他確實是一個影響了人類文明方向的思想家。

讀——《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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