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字是古代“姐”字的異體

邊沁說:個人利益必須服從社會利益,但是……這是什麼意思呢?每個人不都是像其他一切人一樣,構成了社會的一部分嗎?你們所人格化了的這種社會利益只是一種抽象:它不過是個人利益的總和……如果承認為了增進他人的幸福而犧牲一個人的幸福是一件好事,那麼,為此而犧牲第二個人,第三個人,以至於無數人的幸福,就更是好事了……個人利益是惟一現實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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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字是誰提出來的?很多人可能潛意識以為是魯迅...其實另有其人...“她”字是古代“姐”字的異體,其讀音、意義原本和現代漢語都不相同。1917年,劉半農恢復了“她”字,並倡議用“她”來指稱第三人稱的女性。1920年,又寫了《教我如何不想她》,經由趙元任譜曲成歌,廣為傳唱,而“她”字也借歌被人們廣為接受。

“她”字是古代“姐”字的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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