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申请缓缴补缴业务的受理和审批,广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地”

3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该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帮助企业降费减负。

据介绍,截至3月15日,全区已有12个市出台了本地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疫情发生至今,全区共有473个企业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1.02亿元,有效降低企业阶段性运营成本。

加快申请缓缴补缴业务的受理和审批,广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地”

《通知》部分要点

★各市要因地制宜的出台企业办理阶段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法,分级分类为企业提供缴存服务。企业申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缓缴和补缴方案。

★对适用阶段性支持政策的企业,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将及时调整业务系统,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核算职工和单位的月缴存额,确保缓缴职工的缴存时间予以连续计算,职工个人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可正常办理。

★将建立阶段性政策期间征信报送和调整机制,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困难职工的征信记录按相关政策报送,保障职工的征信合法权益。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将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申请缓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理和审批,压减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流程。对企业和职工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认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结果等证明材料,适度从简,灵活运用承诺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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