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拜耳辭退的女的以後會有公司僱傭嗎?在人事圈子裡這樣的人會不會封殺?

viki丶


朋也觀點:封殺倒是未必,除非國家針對她個人做出一些懲罰,但是沒有造成很嚴重的後果,國家是不會輕易出手的,只不過很長一段時間之內是不會有公司再去僱傭他,畢竟輿論又不是法律,不具有約束力。


身為中國人都不理解“跑步女”,但是國外的人未必。

首先要明白,拜耳為什麼要辭退“跑步女”,疫情的原因只佔了一部分,個人認為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要保住中國市場,作為一家外企,拜耳肯定知道得罪中國消費者是什麼下場,從樂天超市,再到杜嘉班納,但凡是跟中國消費者主動搞事情的企業,哪一個不是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拜耳的高層不是傻子,如果不管這件事,後果很可能就是將徹底喪失中國的市場,即便這個“跑步女”是管理層,也不值得拜耳做出這麼大的犧牲,所以拜耳要想在中國生存,就必須要按照中國的套路來。

但是在國外就不一定了,歐洲那些國家一開始對疫情並不上心,等到火燒眉毛才知道著急,因此“跑步女”會做出這種事,很可能是因為澳大利亞並沒有針對疫情采取隔離措施,或者是澳大利亞的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要隔離,所以才敢在中國這麼肆無忌憚。

現在的情況,在中國混下去就別想了,在國外的話還是有機會的,疫情期間,中國的管控措施非常嚴格,即便中國做得很出色,在外國人眼裡還是有侵犯人權的意思。所以怎麼說人家也是個管理層,在國外謀一份工作的話,應該不算難。

輿論終究會平息的,所以這種事看個熱鬧就好。

現在鋪天蓋地的都是對“跑步女”的譴責,哪怕是中國的法律,也沒有明確說疫情期間不錯任何防護措施,不配合隔離者,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就目前情況來看,“跑步女”只受到了大眾譴責,但是沒有懲罰,別說被辭退算懲罰,拜耳不過是想撇清關係而已。

所以只要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比如說“跑步女”真的患病了,或者傳染給了誰,那這事就大了,她這輩子也就完了。不過現在還不行,沒有造成什麼嚴重後果,等疫情一過,誰都不會記著她了。


朋也


我覺得吧,不能因為一次錯誤就徹徹底底的否定一個人,她已經為自己的這次錯誤承擔了懲罰,以後只要她改正了,那麼為什麼就不能給次機會呢?

我來說幾個例子

就說我們公司吧,我們公司每年的招聘工作的原則就是不歧視那些刑滿釋放人員,只要他們的條件達到了我們公司要求,那麼我們公司就會用,所以我們公司每年都會招幾個刑滿釋放人員,我們公司覺得應該給他們一次回頭的機會,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嘛!


但是,我認為她在中國職場已經沒有位置了

話雖說浪子回頭金不換。但是公司最終追求還是利益,她的事情已經出名了,現在只要上網的人都會知道她,並且她的身份敏感,以及觸發的事情敏感,所以很大可能在中國的公司沒人會用他了,至少暫時是沒有公司會用她了,害怕引火燒身,對自己的公司造成了影響!

其實,等於不配合防疫檢查,斷送自己的職業生涯的事情,我們公司也有一個

前不久,我們公司準備把小陳提為主任,按照慣例是需要公示3天,3天內有異議的可以向公司提出了,3天后公司根據反映的情況再做出最終的決定,就是就在公示的第一天,就有人向公司舉報小陳在老家的時候不配合防疫檢查,還發生了爭吵,還拿出了網上流傳的視頻給公司看,以及拿出小陳當地公示的處理結果,原來小陳在老家的時候因為不配合防疫檢查被拘留了8天,也就是因為這樣公司覺得小陳的素養不合適做主任,所以另外提了一個人了!之所以沒開除,是因為覺得銷了提升已經就是懲罰了,想給小稱一次機會!

總結:我認為吧,人犯一次錯就否定一個人是不正確的,如果真的犯一次錯就否定一個人,那麼很多明星就沒有機會出現在熒屏裡面了,浪子回頭金不換,只要她可以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改正那麼還是應該給機會的!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個人觀點,謝謝你的閱讀,希望閱讀完可以給我點贊加關注,謝謝了!

小丸子悟職場


被拜耳辭退的梁女士,不好意思,作為人事多年的我眼裡,已經被封殺了,也會鼓勵在人事圈裡對此人進行封殺。

還原此梁女士的事件,有幾大罪:

1、疫情期間,入境到中國,接受14天集中隔離,不按規定居家隔離

2、執意外出跑步,不帶口罩;

3、對工作人員的勸住不予以理財,甚至還汙衊被騷擾。

可以看出這樣的行為背後是什麼:

1、極度自我,眼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

2、枉顧中國法律,甚至對於全國人民都在恪守的法規、法條置若罔聞;

3、對於公司的對外形象全然不顧;

4、心中沒有任何的民族大愛,感恩心態,不會覺得自己身處的北京,是因為全國醫護人員的連續50多天的一線奮戰換回來的;

5、為了自己一己私慾,能夠呼吸自由的空氣,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形如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弱智、智障;

6、一個人在挑戰中國14億人民的忍受力,容忍度,簡直腦回路驚奇,不是正常人的思維。

梁女士的從業經歷,以為自己很高貴,實則是全國人民面前的跳樑小醜,職業生涯走到頭。

資料顯示,涉事的拜耳公司員工名字為Florence Liang,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於2019年9月入職,在此之前曾在羅氏、阿斯利康、輝瑞等藥企任職,現年46歲,年齡與其遭曝光的照片相符。3月17日晚,拜耳中國官微發表聲明稱,經核實,該涉事人確為拜耳員工,公司已按規定做出辭退處理。據悉,拜耳公司是國際知名製藥,其處方藥銷售在中國市場常年位居前列。

3月17日,被拜耳中國直接辭退處理。

從梁女士在拜耳的工作經歷來看,2019年9月份入職,尚處於試用期工作階段,作為拜耳的員工,梁女士無視中國的法律法規,對公司信譽造成影響,企業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單方面的開除。此次事件中,梁女士是個人過失問題,且影響惡劣,因此拜耳不用支付補償金給她。

那為什麼梁女士的職業生涯走到頭,主要原因有如下:

1、46歲女性,有被開除的歷史,並且情節惡劣嚴重,上升到國際層面;

2、此人無視中國法律法規,沒有基本的三觀,也可以說三觀嚴重不正;

3、沒有任何的道德感,內心極度自私,由此可以大膽推斷此人團隊合作能力也很差;

4、已經在知名藥企走過一圈,知識結構很單一,基本在醫藥行業走到頭了,沒有上升空間,也不會有人在感用人此人,無疑激起民憤;

5、其他行業,沒有相關從業經驗,轉行無望。

拜耳,做為一家跨國集團,在中國投資設廠,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甚至遵守中國的勞動合同法法條法規。如果作為員工,眼裡目無法紀,公然挑戰中國的法律法規,無疑是給自己自掘墳墓。這樣的危險分子,定時炸彈,哪個公司敢接收。並且已經到46歲高齡,培養成本代價高昂,基本上在中國職業生涯到頭,如果不能尊重中國人民、中國的法律法規,請滾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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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寶貝1126


拿我故事換你酒的觀點:不會有公司僱傭,人事圈子也會對其避而遠之!

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工作的特殊性

眾所周知拜耳是一家跨國醫藥公司,該女子在北京分公司任主管,雖然不是銷售工作,但是醫藥圈子還是很小的,一有點兒風吹草動大家都知道,所以該女子的行為已經在圈內廣泛傳播。她可以直接考慮換行了。


二、拜耳開除她的關鍵原因

(一)、藐視法律,與公司核心價值觀背向而馳。

身為公司主要員工,不懂法,不守法,甚至是無視法律,尤其是在分公司所在國,這樣的員工對一家跨國公司來說是致命的缺陷,將來會給公司帶來難以估量的麻煩和損失!

(二)、做事無頭腦,身為公司員工,不能時刻為公司利益考慮。

為什麼拜耳會這麼迅速做出反應?因為給拜耳的時間不多了,拜耳必須馬上進行危機公關。

這件事對於拜耳品牌影響是很長遠的,所以及時做出公關決策這很重要,比起司法流程,品牌公關必須更早一步做出動作。

這起事件在網上迅速曝光流傳後,對於拜耳來說影響非常大,越是往後發酵,到後來負面影響就會越大,而競爭對手肯定也會推波助瀾。


(三)、將公司陷於水深火熱中,完全不顧公司聲譽。

該員工的行為事實上已經違反了中國緊急響應規定,如果等中國執法部門有所以行動,對外報道稱拘留的是拜耳公司的員工,那會該公司聲譽帶來極大的損害。

所以公司必須搶先行動,直接開除。

  1. 一方面打出廣告效應,把一手爛牌打成好牌
  2. 一方面,等到你們再處理就不是處理的我公司的人,跟拜耳沒關係。


綜上所述:一個不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不懂法,不知法,不重視公司聲譽的員工有哪個公司會願意用呢?不會有任何公司願意聘用這樣的員工。

拿我故事換你酒


根據這個女子的情況,她的職業生涯基本算是到頭了,可以提前回家養老,被封殺是肯定的!

先回顧一下該澳大利亞籍女子的“事蹟”:

3月16日,這名澳籍女子返京後不戴口罩外出跑步,社區防疫工作人員上門勸阻,她不聽,且態度惡劣,大喊騷擾救命。

下面是根據視頻整理的聊天記錄:

社區防疫人員:你是隔離人員,你現在不能出家門啊!你還出去跑步你!
澳籍女:我要跑步!我要鍛鍊身體!我病了誰管我?
社區防疫人員:你要是再出去啊,我們就找派出所來!
澳籍女:怎麼了?我就是跑步!
社區防疫人員:你是返京人員,你必須在家居家隔離14天,不能出門!
澳籍女:你走開!社區防疫人員:而且你出門還不戴口罩!
澳籍女:滾!

據披露,這名澳大利亞女子姓梁,英文名Florence Liang,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此人的職業經歷顯示,之前曾在羅氏、阿斯利康、輝瑞等多家知名外資藥企任職,於2019年9月加入拜耳製藥。

應該說,這名女子職業經歷挺豐富的,能在羅氏、阿斯利康、輝瑞,乃至拜耳製藥這些知名藥企中跳槽,想來有一番本事,實力挺強的,畢竟外企是憑本事說話的。我個人推測這名女子應該是學醫的或者學藥學的,不然也進不了製藥公司。

但是,既然是學醫學或者學藥學的,對新冠的危險性怎麼會重視不夠呢?不服從隔離,還不戴口罩跑步,這一點令人費解。從聊天對話中可以看出,這名澳籍女子比較任性,漠視規則,只考慮自己,這在骨子裡是一種特別自私的行為。也許長期在澳大利亞生活,養成了西方人的價值觀吧,就像之前的意大利人不戴口罩要自由一樣。

這事在互聯網引起熱議,影響很大,拜耳製藥第一時間辭退了該女子,毫不手軟。應該說,拜耳的雷霆手段贏得了中國網民的好評,畢竟中國是拜耳的最主要的市場之一。

對該女子來說,被拜耳辭退意味著職業生涯結束了,雖然熱度過去後這事會被冷卻,被大家淡忘,但是互聯網是有記憶的!

以該女子的資歷,再次應聘應該也是外資藥企高管,應聘時,企業肯定會查應聘者履歷的,查到後,像她這樣漠視規則的人,哪個企業都不歡迎,即使外企也不例外。

而且,還有一個原因,從視頻上我們看出,這名女子已經不年輕了,據網上說已46歲,在人才市場上已經沒有什麼優勢,所以,該女子的職業生涯基本到頭了。不過,人家作為外企藥企高管,收入應該不低,即使沒有工作,也無需為她的將來擔憂。

這名澳籍女子也許沒有想到,自己的職業生涯會被這個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毀掉,估計現在悔死的心都有了。在規則面前無小事,歸國的人一定要服從安排,自覺隔離,千萬不要抱著高人一等的想法我行我素,否則只能被打臉。


李中東


疫情當下,自私、傲慢比病毒更可怕!

這兩天抖音上火了的這位澳大利亞籍華人女子,返京後不按規定居家隔離,外出跑步且不戴口罩。面對社區防疫人員勸說,不但不聽勸告,甚至大喊“救命騷擾”,後續發展結果是該女子被僱傭公司辭退,得知結果的網友們紛紛留言說大快人心。

她曾表示自己特別健康,熱愛運動,並沒有感染病毒,但她做出無視規則的行為,在將來還有沒有公司會僱傭這位女士,在人事上會不會遭到封殺,結果是可想而知,自然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潘緒宏:3月15日,北京朝陽公安分局接某小區衛生防疫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女子拒不配合社區防疫工作。經核查,梁某妍,女,47歲,澳大利亞籍。其行為在網上曝光後,所在公司對其辭退處理。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一個品行與學識存在如此反差的人,傲慢無禮的行為,讓十四億中國人民無法接受,她的態度讓一線的醫護人員、讓那些每天工作14-15小時甚至連飯都顧不上吃的民警、社區工作者們寒心。


隨著國內疫情穩定,輸入性病例成為潛在的威脅,這些所謂受過高等教育的“外國人”,在國外得不到醫療保障後,紛紛回國避難,甚至隱瞞出境史,接觸史!那個上飛機前吃退燒藥,隱瞞接觸史,欺瞞乘務員的人;那個不喝開水只喝礦泉水,指責服務工作不到位的意大利留學生;那個歐洲回來抱怨機場條件簡陋稱:我歐洲回來就這待遇?”的人,你們不是逆行回來幫助抗擊疫情的,你們只是回國避難的,不是來給國家增加負擔的。


海外的華人,有選擇回國的權利,但一定要理解和配合一線工作者的要求,不隱瞞病情,做好自身防護,回國之後安心隔離,也是應盡的義務。


在我們戰勝病毒之前,我們每個人都要守好心裡的底線,保持善良,不自私,不添亂的態度。保護自己,也保護身邊的人。


狂熱歷史


封殺不了。理由有三。第一她的離職證明不會寫被解僱的真實原因。第二她面試下一家公司的時候不會面對HR時做自我介紹時說我就是那個被拜耳辭退的那個女的。再著說這事過了也就過了。第三這事發生國內。她是澳大利亞籍。澳大利亞有幾個知道這事?就算知道那邊的人對這事的看法也不一定跟我們相同。


令狐悠揚


作為一位在多家世界五百強醫藥外企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我可以肯定得說,這位“跑步女”梁女士肯定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是沒人敢僱傭她的了。

原因如下:

第一、她的所作所為,可以說是犯了中國人的眾怒

“跑步女”梁女士,名為Florence Liang,在世界五百強醫藥外企拜耳中國擔任管理職務,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

她此前還曾在羅氏、阿斯利康、安進、輝瑞等多家知名製藥外企任職,2019年9月加入拜耳製藥。

她已入籍澳大利亞,現為澳大利亞籍華人。她在澳大利亞期間,如何跑步健身,是她自己的事情,只要沒有觸犯澳大利亞的法律,沒有人會干涉她鍛鍊身體。

但在海外疫情日趨嚴重期間,選擇回到中國(雖然已經不是中國人),這已經在某種程度尚,算是尋求中國的庇護。

既然是看中了中國國內疫情控制有力,生命有保障,又是外籍身份,回中國算是客人不是主人了,那就應該“客隨主便”,嚴格遵守中國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防疫要求。

所有外籍到中國人士,都需要遵守居家隔離14天的規定,“跑步女”憑什麼就覺得自己就有特權逾越這種規定,是澳大利亞的國籍身份,還是外企高管的地位,她的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從何而來?

不居家隔離,外出跑步也就算了,還不帶口罩。自己不要命,還要拖上墊背的。這是把整個社區的居民,都置於了被感染的巨大風險之中,何其自私。

當社區工作人員找上她,規勸其居家隔離,戴口罩時,她不僅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強詞奪理,還做出誇張舉動,誣陷社區工作人員非禮她,其行動簡直就是跳樑小醜。

梁女士,請搞清楚狀況,不是中國請你來的,是你作為一個外國人,自己要來的!

她的所作所為,無疑已經徹底激怒了所有中國人,犯了大家的眾怒。

被人“人肉”出來,併到她所在的拜耳醫藥公司的官網留言舉報,也就不稀奇了。


自作孽,不可活!


第二、越是有名的製藥外企,越是重視遵守中國的各項規章制度


作為業內人士,製藥外企對中國的各項規章制度,必定是嚴格執行,絕不打折扣的。

甚至,從某種程度上,對員工人品和誠信的看重,甚至超越部分國內企業。

比如,舉個簡單的例子。當年我們在入職外企時,除了一輪輪面試,發offer(錄取信)後,即便公司已經通知你來入職,如果在入職時辦理公司聯名商務信用卡(差旅和會議等時候須使用公司信用卡)時,被銀行告知徵信有汙點,不能辦理的話,無論這個候選人再優秀,公司都是不會錄用的。

這是我親身經歷,當初聽公司HR聊起過,一個履歷非常優秀的候選人,就因為銀行徵信有問題而未能入職的事。

並且,任何一家制藥外企,都有自己的企業文化。

誠信文化,就是任何一家外企,特別是大的世界五百強外企特別看重的。


第三、製藥外企在中國耕耘多年,非常重視企業形象,絕不允許毀損公司名譽的事出現

這次,可以說“跑步女“梁女士的僱主-拜耳醫藥的危機公關,是迅捷又有力。

其決定毫不拖泥帶水,迅速宣佈了辭退梁女士的決定。並表態,公司會積極遵守中國抗疫的各項措施,堅定和中國站在一起。

從梁女士的入職時間來看,外企的試用期一般是3個月,部分職位可能6個月。目前不清楚梁女士是否已過試用期。

但拜耳公司的決定是非常堅決的,即便合同沒到期,就算要賠上一筆辭退費(總監級別的辭退費用一般不低),也堅決沒商量。

何況,辭退她的費用,和公司的企業形象相比,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拜耳此次的危機公關,做得漂亮,讓很多國人都知道了“拜耳中國“,無形中還給公司做了正面廣告。


第四、製藥企業行業內都是通的,消息傳得很快,“跑步女”在製藥企業的職業生涯恐怕要涼涼

製藥企業的HR(人力資源)都是有聯盟的,經常聚會。

外企員工,也是有微信群和圈子的,這種消息,會傳得非常快。

可以說,不僅外企的中國分公司不敢再僱傭她,就是海外分部,看在中國的影響力上,也不會為了這樣一個害群之馬,給自己的企業形象抹黑。

所以,趾高氣揚的梁女士,職場之路恐怕涼得比較徹底。


蒼月薇


短時間內不會有任何公司敢僱傭,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當人們淡忘了這件事情之後,也許能夠勉強找到一份工作。

一、疫情階段誰僱傭這樣的人,誰就是在公然挑釁

我們都知道該名女子違反了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被所在公司拜耳辭退了。該名女子因為這件事情一夜爆紅,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在這個情況下誰僱傭該名女子,誰就是在公然挑釁,在和中國人民作對。

首先國內企業肯定是不敢僱傭的,很多人會說國外企業不會管這些,他們確實不太會管這些,但是他們要業績的啊,對於那些有業務在中國的公司,如果僱傭了該名女子,勢必會影響其在中國的業務,這個責任誰都擔不起。

二、從個人品德來看,很多公司也不會再要她了

對業務的影響是公司考慮的重點,即便是對業務沒有影響,公司在招聘一名員工的時候,也會考量其日常行為與品德,雖然品德這個東西不太好考量,但是很明顯,這名女子的品德卻很好考量,因為有了一個很大的汙點,稍微大型一點的公司都不會要。

三、隨著時間的推移,當人們徹底的淡忘了這件事之後,也許能找到一份工作

時間是個好東西,當人們淡忘了這件事情,也許一些小型公司會接納該名女子,但可以肯定的是,和中國業務有高度相關性的公司還是會有些顧慮的。但不排除行業內朋友圈的幫忙,過了這陣風頭,找一份養活自己的工作應該問題不大。

四、經過這次教訓,希望該名女子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說實話,當我看到這個視頻的時候,最大的感受就是,該名女子覺得自己高人一等,覺得自己享受特權,我相信她的這個行為如果是在國外,早就被警察扣下了,哪還有那麼多機會讓你說話。

所以做人啊,還是要謙虛低調,懷著一顆感恩的心,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你其實就是一個人而已。


八魚先森


封殺?個人覺得難以做到!為何?她已經在拜耳中國做到了比較高的職位,這有兩種可能:第一她確實工作上有能力;第二就是她可能是機緣巧合坐到了這個位置。如今因為這樣的無素質表現引發眾怒,拜耳為了保護自己而將其“開除”,其實是一次不得已的危機公關行為。這個女子到底姓氏名誰,不難找到,但是隨著時間流逝,她就會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至於她以後工作的權利,這個我們就沒有必要操心了。她為了她的無理已經付出了代價,你也不能剝奪她繼續工作的權利。這位被革職的女高管,暫時也不會找工作,接下來去一家朋友的公司,或者完全不瞭解情況的公司工作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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