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拜耳辭退的女的以後會有公司僱傭嗎?在人事圈子裡這樣的人會不會封殺?

viki丶


昨天到今天,澳籍華人梁女士一下子出名了,連帶著拜耳也更加出名了,雖然說拜耳是一家知名藥企,但恕我孤陋寡聞,也因為隔行如隔山,在這位梁女士事件之前,我並不知道拜耳公司。和我一樣的國人也許還有不少,是因為梁女士才知道拜耳公司的。


那麼,在這次事件中,誰是最後的贏家呢?無疑,是拜耳公司,一份義正詞嚴的聲明,讓拜耳公司獲得了大多數國人的點贊,輿論一邊倒的譴責梁女士,點贊拜耳公司的深明大義。聲明原文如下:

拜耳一貫遵守經營地所在國的法律和法規,並堅定支持中國政府和民眾的抗疫行動。對於網上流傳的視頻,拜耳在第一時間進行了核實。經查,該涉事人確為拜耳員工,對於該事件,拜耳做出如下聲明:
1.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對該員工做出辭退處理,立刻生效。
2.拜耳中國所有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各地政府抗擊新冠疫情的各項措施,並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3.拜耳將繼續與中國政府和民眾一道,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為早日取得最後勝利做出貢獻。

此份聲明既表明了公司立場,不包庇犯錯員工,“已根據相關規定”做了辭退處理,未說明“相關規定”是哪些規定,什麼規定。


說實話,我也看了本次事件的視頻,視頻中,梁女士的言行態度確實很無理,讓人覺得可恨,因此,我也寫了一篇文章譴責她,但過後通過理智的思考,覺得凡事還是要依法而行才可以。


根據梁女士的行為,分析她有以下兩點違法行為:(1)、違反了地方規範性文件。2月14日,北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京人員有關要求的通告,通告規定,“所有返京人員到京後,均應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該通告屬於地方規範性文件,違反了地方規範性文件也屬於違法行為。(2)、根據該通告梁女士該隔離而據不隔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根據以上兩條,梁女士應依法接受處罰。


做錯了事,接受處罰理所應當,這是她為自己的不理性做法付出的代價。至於被拜耳公司辭退,是梁女士和拜耳公司之間的行為,具體應由雙方根據《合同法》和《勞動法》執行。即使梁女士因違反了拜耳公司的規章制度被辭退,那也是她同拜耳一家公司的事情,和其他公司無關。因此,我個人認為,其他公司不應該受此事的影響,更不應該不給人改過的機會。如果梁女士打算重新就業去其他公司應聘,其他公司應給予她同其他競爭者同等的機會。


人的一生中,總是在不斷的犯錯和不斷地修正中才能得到成長,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相信梁女士也會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不再犯類似的錯誤。


題主還有一個關於在人事圈子裡這樣的人會不會被封殺的問題,我覺得有些太嚴重了,犯了錯得到相應的懲罰就夠了,為什麼還要趕盡殺絕呢?要知道一個人的職業生涯對職場人的重要性,工作是人生存的根本,難道因為一時的錯,連這個根本也要失去麼?那要她如何生存,靠他人供養還是吃政府救濟?無論何時,奪人飯碗的事情還是不要做得好。


互聯網的時代,一切善惡都無可遁形,互聯網就像一把雙刃劍,有時會把一些事情無限的放大,很多時候甚至決定了一個人的成敗,正所謂“成也網絡,敗也網絡”。況且,有時候有因才有果,因果有時並不完全是我們看到的樣子。前一段時間紛紛揚揚的“肖戰事件”,把一個流量明星都拉下了神壇,何況一名職場員工呢。


另外,我還有一個想法,可能和曾經同為中國人的同胞情結有關,相比於拜耳公司行事果斷利落的辭退一名澳籍華人公司總監來講,雖然獲得了大多數人的支持和讚賞,但我想如果,此次犯錯的是拜耳的一名本土德國員工,拜耳會不會也會做同樣的決定?也會把自己的同胞堅決辭退?


再如果在此次事件中,拜耳公司如果能勇於承擔,在教育員工方面存在的不足,從而導致員工做了錯事,能為自己員工的行為向有關人員道歉,給廣大民眾一個交代,我不但會為該公司點贊,更會為他喝彩,這才更是一個大公司應有的擔當和風度,而不是在遇到危機時,把員工辭退出公司大門之外,明哲保身。


在此,也希望廣大的網友們,看在我們曾經都是中國人,就像都是一個母親的孩子,其中一個長大了,因為種種原因,離開了母親,重新選擇了新的家庭。如今雖然犯了錯,但畢竟曾經是我們的家人,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寬容、善良是中華傳統美德,我們要把這一美德發揚光大,讓世界認識我們中國人,無論何時何地都是團結向上的民族。


職場頑石


我覺得吧,不能因為一次錯誤就徹徹底底的否定一個人,她已經為自己的這次錯誤承擔了懲罰,以後只要她改正了,那麼為什麼就不能給次機會呢?

我來說幾個例子

就說我們公司吧,我們公司每年的招聘工作的原則就是不歧視那些刑滿釋放人員,只要他們的條件達到了我們公司要求,那麼我們公司就會用,所以我們公司每年都會招幾個刑滿釋放人員,我們公司覺得應該給他們一次回頭的機會,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嘛!

但是,我認為她在中國職場已經沒有位置了

話雖說浪子回頭金不換。但是公司最終追求還是利益,她的事情已經出名了,現在只要上網的人都會知道她,並且她的身份敏感,以及觸發的事情敏感,所以很大可能在中國的公司沒人會用他了,至少暫時是沒有公司會用她了,害怕引火燒身,對自己的公司造成了影響!

其實,等於不配合防疫檢查,斷送自己的職業生涯的事情,我們公司也有一個

前不久,我們公司準備把小陳提為主任,按照慣例是需要公示3天,3天內有異議的可以向公司提出了,3天后公司根據反映的情況再做出最終的決定,就是就在公示的第一天,就有人向公司舉報小陳在老家的時候不配合防疫檢查,還發生了爭吵,還拿出了網上流傳的視頻給公司看,以及拿出小陳當地公示的處理結果,原來小陳在老家的時候因為不配合防疫檢查被拘留了8天,也就是因為這樣公司覺得小陳的素養不合適做主任,所以另外提了一個人了!之所以沒開除,是因為覺得銷了提升已經就是懲罰了,想給小稱一次機會!

總結:我認為吧,人犯一次錯就否定一個人是不正確的,如果真的犯一次錯就否定一個人,那麼很多明星就沒有機會出現在熒屏裡面了,浪子回頭金不換,只要她可以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改正那麼還是應該給機會的!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個人觀點,謝謝你的閱讀,希望閱讀完可以給我點贊加關注,謝謝了!

小丸子悟職場


被拜耳辭退的梁女士,不好意思,作為人事多年的我眼裡,已經被封殺了,也會鼓勵在人事圈裡對此人進行封殺。

還原此梁女士的事件,有幾大罪:

1、疫情期間,入境到中國,接受14天集中隔離,不按規定居家隔離

2、執意外出跑步,不帶口罩;

3、對工作人員的勸住不予以理財,甚至還汙衊被騷擾。

可以看出這樣的行為背後是什麼:

1、極度自我,眼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

2、枉顧中國法律,甚至對於全國人民都在恪守的法規、法條置若罔聞;

3、對於公司的對外形象全然不顧;

4、心中沒有任何的民族大愛,感恩心態,不會覺得自己身處的北京,是因為全國醫護人員的連續50多天的一線奮戰換回來的;

5、為了自己一己私慾,能夠呼吸自由的空氣,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形如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弱智、智障;

6、一個人在挑戰中國14億人民的忍受力,容忍度,簡直腦回路驚奇,不是正常人的思維。

梁女士的從業經歷,以為自己很高貴,實則是全國人民面前的跳樑小醜,職業生涯走到頭。

資料顯示,涉事的拜耳公司員工名字為Florence Liang,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於2019年9月入職,在此之前曾在羅氏、阿斯利康、輝瑞等藥企任職,現年46歲,年齡與其遭曝光的照片相符。3月17日晚,拜耳中國官微發表聲明稱,經核實,該涉事人確為拜耳員工,公司已按規定做出辭退處理。據悉,拜耳公司是國際知名製藥,其處方藥銷售在中國市場常年位居前列。

3月17日,被拜耳中國直接辭退處理。

從梁女士在拜耳的工作經歷來看,2019年9月份入職,尚處於試用期工作階段,作為拜耳的員工,梁女士無視中國的法律法規,對公司信譽造成影響,企業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單方面的開除。此次事件中,梁女士是個人過失問題,且影響惡劣,因此拜耳不用支付補償金給她。

那為什麼梁女士的職業生涯走到頭,主要原因有如下:

1、46歲女性,有被開除的歷史,並且情節惡劣嚴重,上升到國際層面;

2、此人無視中國法律法規,沒有基本的三觀,也可以說三觀嚴重不正;

3、沒有任何的道德感,內心極度自私,由此可以大膽推斷此人團隊合作能力也很差;

4、已經在知名藥企走過一圈,知識結構很單一,基本在醫藥行業走到頭了,沒有上升空間,也不會有人在感用人此人,無疑激起民憤;

5、其他行業,沒有相關從業經驗,轉行無望。

拜耳,做為一家跨國集團,在中國投資設廠,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甚至遵守中國的勞動合同法法條法規。如果作為員工,眼裡目無法紀,公然挑戰中國的法律法規,無疑是給自己自掘墳墓。這樣的危險分子,定時炸彈,哪個公司敢接收。並且已經到46歲高齡,培養成本代價高昂,基本上在中國職業生涯到頭,如果不能尊重中國人民、中國的法律法規,請滾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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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寶貝1126


拿我故事換你酒的觀點:不會有公司僱傭,人事圈子也會對其避而遠之!

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工作的特殊性

眾所周知拜耳是一家跨國醫藥公司,該女子在北京分公司任主管,雖然不是銷售工作,但是醫藥圈子還是很小的,一有點兒風吹草動大家都知道,所以該女子的行為已經在圈內廣泛傳播。她可以直接考慮換行了。


二、拜耳開除她的關鍵原因

(一)、藐視法律,與公司核心價值觀背向而馳。

身為公司主要員工,不懂法,不守法,甚至是無視法律,尤其是在分公司所在國,這樣的員工對一家跨國公司來說是致命的缺陷,將來會給公司帶來難以估量的麻煩和損失!

(二)、做事無頭腦,身為公司員工,不能時刻為公司利益考慮。

為什麼拜耳會這麼迅速做出反應?因為給拜耳的時間不多了,拜耳必須馬上進行危機公關。

這件事對於拜耳品牌影響是很長遠的,所以及時做出公關決策這很重要,比起司法流程,品牌公關必須更早一步做出動作。

這起事件在網上迅速曝光流傳後,對於拜耳來說影響非常大,越是往後發酵,到後來負面影響就會越大,而競爭對手肯定也會推波助瀾。


(三)、將公司陷於水深火熱中,完全不顧公司聲譽。

該員工的行為事實上已經違反了中國緊急響應規定,如果等中國執法部門有所以行動,對外報道稱拘留的是拜耳公司的員工,那會該公司聲譽帶來極大的損害。

所以公司必須搶先行動,直接開除。

  1. 一方面打出廣告效應,把一手爛牌打成好牌
  2. 一方面,等到你們再處理就不是處理的我公司的人,跟拜耳沒關係。


綜上所述:一個不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不懂法,不知法,不重視公司聲譽的員工有哪個公司會願意用呢?不會有任何公司願意聘用這樣的員工。

拿我故事換你酒


疫情當下,自私、傲慢比病毒更可怕!

這兩天抖音上火了的這位澳大利亞籍華人女子,返京後不按規定居家隔離,外出跑步且不戴口罩。面對社區防疫人員勸說,不但不聽勸告,甚至大喊“救命騷擾”,後續發展結果是該女子被僱傭公司辭退,得知結果的網友們紛紛留言說大快人心。

她曾表示自己特別健康,熱愛運動,並沒有感染病毒,但她做出無視規則的行為,在將來還有沒有公司會僱傭這位女士,在人事上會不會遭到封殺,結果是可想而知,自然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潘緒宏:3月15日,北京朝陽公安分局接某小區衛生防疫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女子拒不配合社區防疫工作。經核查,梁某妍,女,47歲,澳大利亞籍。其行為在網上曝光後,所在公司對其辭退處理。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一個品行與學識存在如此反差的人,傲慢無禮的行為,讓十四億中國人民無法接受,她的態度讓一線的醫護人員、讓那些每天工作14-15小時甚至連飯都顧不上吃的民警、社區工作者們寒心。

隨著國內疫情穩定,輸入性病例成為潛在的威脅,這些所謂受過高等教育的“外國人”,在國外得不到醫療保障後,紛紛回國避難,甚至隱瞞出境史,接觸史!那個上飛機前吃退燒藥,隱瞞接觸史,欺瞞乘務員的人;那個不喝開水只喝礦泉水,指責服務工作不到位的意大利留學生;那個歐洲回來抱怨機場條件簡陋稱:我歐洲回來就這待遇?”的人,你們不是逆行回來幫助抗擊疫情的,你們只是回國避難的,不是來給國家增加負擔的。



海外的華人,有選擇回國的權利,但一定要理解和配合一線工作者的要求,不隱瞞病情,做好自身防護,回國之後安心隔離,也是應盡的義務。

在我們戰勝病毒之前,我們每個人都要守好心裡的底線,保持善良,不自私,不添亂的態度。保護自己,也保護身邊的人。


狂熱歷史


根據這個女子的情況,她的職業生涯基本算是到頭了,可以提前回家養老,被封殺是肯定的!

先回顧一下該澳大利亞籍女子的“事蹟”:

3月16日,這名澳籍女子返京後不戴口罩外出跑步,社區防疫工作人員上門勸阻,她不聽,且態度惡劣,大喊騷擾救命。

下面是根據視頻整理的聊天記錄:

社區防疫人員:你是隔離人員,你現在不能出家門啊!你還出去跑步你!
澳籍女:我要跑步!我要鍛鍊身體!我病了誰管我?
社區防疫人員:你要是再出去啊,我們就找派出所來!
澳籍女:怎麼了?我就是跑步!
社區防疫人員:你是返京人員,你必須在家居家隔離14天,不能出門!
澳籍女:你走開!社區防疫人員:而且你出門還不戴口罩!
澳籍女:滾!

據披露,這名澳大利亞女子姓梁,英文名Florence Liang,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此人的職業經歷顯示,之前曾在羅氏、阿斯利康、輝瑞等多家知名外資藥企任職,於2019年9月加入拜耳製藥。

應該說,這名女子職業經歷挺豐富的,能在羅氏、阿斯利康、輝瑞,乃至拜耳製藥這些知名藥企中跳槽,想來有一番本事,實力挺強的,畢竟外企是憑本事說話的。我個人推測這名女子應該是學醫的或者學藥學的,不然也進不了製藥公司。

但是,既然是學醫學或者學藥學的,對新冠的危險性怎麼會重視不夠呢?不服從隔離,還不戴口罩跑步,這一點令人費解。從聊天對話中可以看出,這名澳籍女子比較任性,漠視規則,只考慮自己,這在骨子裡是一種特別自私的行為。也許長期在澳大利亞生活,養成了西方人的價值觀吧,就像之前的意大利人不戴口罩要自由一樣。

這事在互聯網引起熱議,影響很大,拜耳製藥第一時間辭退了該女子,毫不手軟。應該說,拜耳的雷霆手段贏得了中國網民的好評,畢竟中國是拜耳的最主要的市場之一。

對該女子來說,被拜耳辭退意味著職業生涯結束了,雖然熱度過去後這事會被冷卻,被大家淡忘,但是互聯網是有記憶的!

以該女子的資歷,再次應聘應該也是外資藥企高管,應聘時,企業肯定會查應聘者履歷的,查到後,像她這樣漠視規則的人,哪個企業都不歡迎,即使外企也不例外。

而且,還有一個原因,從視頻上我們看出,這名女子已經不年輕了,據網上說已46歲,在人才市場上已經沒有什麼優勢,所以,該女子的職業生涯基本到頭了。不過,人家作為外企藥企高管,收入應該不低,即使沒有工作,也無需為她的將來擔憂。

這名澳籍女子也許沒有想到,自己的職業生涯會被這個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毀掉,估計現在悔死的心都有了。在規則面前無小事,歸國的人一定要服從安排,自覺隔離,千萬不要抱著高人一等的想法我行我素,否則只能被打臉。


李中東


作為一位在多家世界五百強醫藥外企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我可以肯定得說,這位“跑步女”梁女士肯定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是沒人敢僱傭她的了。

原因如下:

第一、她的所作所為,可以說是犯了中國人的眾怒

“跑步女”梁女士,名為Florence Liang,在世界五百強醫藥外企拜耳中國擔任管理職務,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

她此前還曾在羅氏、阿斯利康、安進、輝瑞等多家知名製藥外企任職,2019年9月加入拜耳製藥。

她已入籍澳大利亞,現為澳大利亞籍華人。她在澳大利亞期間,如何跑步健身,是她自己的事情,只要沒有觸犯澳大利亞的法律,沒有人會干涉她鍛鍊身體。

但在海外疫情日趨嚴重期間,選擇回到中國(雖然已經不是中國人),這已經在某種程度尚,算是尋求中國的庇護。

既然是看中了中國國內疫情控制有力,生命有保障,又是外籍身份,回中國算是客人不是主人了,那就應該“客隨主便”,嚴格遵守中國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防疫要求。

所有外籍到中國人士,都需要遵守居家隔離14天的規定,“跑步女”憑什麼就覺得自己就有特權逾越這種規定,是澳大利亞的國籍身份,還是外企高管的地位,她的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從何而來?

不居家隔離,外出跑步也就算了,還不帶口罩。自己不要命,還要拖上墊背的。這是把整個社區的居民,都置於了被感染的巨大風險之中,何其自私。

當社區工作人員找上她,規勸其居家隔離,戴口罩時,她不僅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強詞奪理,還做出誇張舉動,誣陷社區工作人員非禮她,其行動簡直就是跳樑小醜。

梁女士,請搞清楚狀況,不是中國請你來的,是你作為一個外國人,自己要來的!

她的所作所為,無疑已經徹底激怒了所有中國人,犯了大家的眾怒。

被人“人肉”出來,併到她所在的拜耳醫藥公司的官網留言舉報,也就不稀奇了。


自作孽,不可活!


第二、越是有名的製藥外企,越是重視遵守中國的各項規章制度


作為業內人士,製藥外企對中國的各項規章制度,必定是嚴格執行,絕不打折扣的。

甚至,從某種程度上,對員工人品和誠信的看重,甚至超越部分國內企業。

比如,舉個簡單的例子。當年我們在入職外企時,除了一輪輪面試,發offer(錄取信)後,即便公司已經通知你來入職,如果在入職時辦理公司聯名商務信用卡(差旅和會議等時候須使用公司信用卡)時,被銀行告知徵信有汙點,不能辦理的話,無論這個候選人再優秀,公司都是不會錄用的。

這是我親身經歷,當初聽公司HR聊起過,一個履歷非常優秀的候選人,就因為銀行徵信有問題而未能入職的事。

並且,任何一家制藥外企,都有自己的企業文化。

誠信文化,就是任何一家外企,特別是大的世界五百強外企特別看重的。


第三、製藥外企在中國耕耘多年,非常重視企業形象,絕不允許毀損公司名譽的事出現

這次,可以說“跑步女“梁女士的僱主-拜耳醫藥的危機公關,是迅捷又有力。

其決定毫不拖泥帶水,迅速宣佈了辭退梁女士的決定。並表態,公司會積極遵守中國抗疫的各項措施,堅定和中國站在一起。

從梁女士的入職時間來看,外企的試用期一般是3個月,部分職位可能6個月。目前不清楚梁女士是否已過試用期。

但拜耳公司的決定是非常堅決的,即便合同沒到期,就算要賠上一筆辭退費(總監級別的辭退費用一般不低),也堅決沒商量。

何況,辭退她的費用,和公司的企業形象相比,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拜耳此次的危機公關,做得漂亮,讓很多國人都知道了“拜耳中國“,無形中還給公司做了正面廣告。


第四、製藥企業行業內都是通的,消息傳得很快,“跑步女”在製藥企業的職業生涯恐怕要涼涼

製藥企業的HR(人力資源)都是有聯盟的,經常聚會。

外企員工,也是有微信群和圈子的,這種消息,會傳得非常快。

可以說,不僅外企的中國分公司不敢再僱傭她,就是海外分部,看在中國的影響力上,也不會為了這樣一個害群之馬,給自己的企業形象抹黑。

所以,趾高氣揚的梁女士,職場之路恐怕涼得比較徹底。


蒼月薇


封殺不了。理由有三。第一她的離職證明不會寫被解僱的真實原因。第二她面試下一家公司的時候不會面對HR時做自我介紹時說我就是那個被拜耳辭退的那個女的。再著說這事過了也就過了。第三這事發生國內。她是澳大利亞籍。澳大利亞有幾個知道這事?就算知道那邊的人對這事的看法也不一定跟我們相同。


令狐悠揚


跑步在平時來說被看做一種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被一些人用來作死,簡直有些大跌眼鏡了!

不聽招呼的“外國人”,想要蹭中國的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成果,又想要不遵守社會、國家的大規則,還想以自己的個人小規則生活,中國目前的新冠病毒防控成果,是多少人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大的代價得到的。

憑什麼你一個“外國人”就肆無忌憚的要破壞掉,你在與全中國人民為敵,你信嗎?想要超國民待遇?你選錯了地,因為全中國的群眾都非常聽招呼,大多數的人都可以驕傲的說。

目前的新冠成果我也作出了貢獻,不給國家添麻煩是每一個人的本分,哪怕你是個外國人,也要受到中國法律規章的約束,受不了你可以不回來,回來你就別裝洋,以為自己有個外國護照外國永久居留權就咋地了。

外國好你就別了回來,外國不禁止你跑步,你就去外國跑,中國沒你跑的地,當然,這個女人的報應可以說來的十分迅速了,在事情被曝光的第二天,就被總公司解僱,為什麼會這麼幹脆利落。

按道理來講外國公司解僱人的話也有有一定的程序,一般情況下的確是需要固定的程序,但一般情況下來說會有一些一票否決條款,也就是凡是出發了一票否決條款,你就是吃的再胖再愛跑步。

也會被立刻解僱,通常的話就會有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公序良俗,一旦違反造成嚴重後果的話,直接就回被解僱,因為違反新冠病毒防控政策被解僱,這個愛跑步的女人,恐怕以後得更能跑才好。

畢竟現在工作不好找,人品上有瑕疵的就更難找了,在國內估計就別想了,畢竟那個跨國公司都不會與當地政府為敵,國內的公司更會避免落下口試,對其敬而遠之不過反正她不是中國人。

可以在國外謀一份職業,這個應該不成問題,畢竟她有在中國履職的光鮮經歷,能力方面應該不成問題,找一份養活自己的工作應該不在話下,這裡想到了郭某鵬,這傢伙估計就慘了。

不是說他不是外國人慘了,而是他不一定有這個女人強,這個女人是個女強人,有自立於社會的能力,郭某鵬以一個臨時工的身份滿世界轉了一圈,帶毒回來,這八九不離十就是個寄生蟲。

不過話說回來,能寄生也算他生的好了!


歷史三日談


【職場大手筆】給你不一樣的解答:

這名女子的所作所為,可以說是影響十分惡劣。對拜耳公司對她的火速開除,國人也是覺得大快人心。

那麼,這名被辭退的女子,以後還會有公司僱傭麼?我覺得,估計會很難有,除非這女子更名換姓,或在應聘的時候,聘用的公司不瞭解這名女子的情況。

對這名女子,如果我是公司的用人主管,真的不敢用,主要原因有:

一、沒有責任心、沒有大局觀的人不敢用。

在這次疫情防控中,國家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才穩定住了疫情,國內疫情防控持續向好發展的成績來之不易。

但一些人,就不懂得珍惜,枉顧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回到國內就一意孤行,不聽勸阻,沒有責任心,沒有大局觀,這樣的人常常都會壞事。

二、沒有紀律觀念、沒有規矩意識的人不敢用。

國家明確規定,為做好新冠疫情防範,回到國內必須隔離14天,但這人偏偏頂風出門,無所顧忌。對警察的勸告,也當耳邊風,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這樣目無紀律,把規矩當兒戲的人,或早或晚都會捅婁子。

三、沒有道德觀念、不知禮義廉恥的人不敢用。

明知自己可能會危及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還不顧工作人員的勸阻,堅持要跑步,甚至還口出狂言,對當時的工作人員惡語相向。

並且,還造謠亂喊:“救命啊,救命啊,有人騷擾。”

這個嘴臉真的十分可惡,這種行為真的讓人厭惡。

沒有道德觀念,沒有羞恥之心,只憑個人喜好行事,這種人,真的讓人避而遠之。

總結:不論在哪,為人處事,要講文明、守規矩,要知禮義廉恥,這樣,才能到哪才受歡迎。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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