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送還物品,因索要車費被投訴,乘客錯了嗎?

潘欣冉


乘客沒錯,因為乘客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司機沒錯 司機也是討生活。錯在法律,過高的預估了人性 ,不然怎麼會有小偷和搶劫。應當規定司機撿到乘客物品應當索取一定金額回報,促進促進歸還物品的意識。乘客應當付出一定報酬,促進人們保護自己物品的意識。


坐在橋頭看浪頭


這位乘客還好意思到頭條上來說?真不要臉,人家司機幫你把東西送回來,人家不要氣油,人家不要時間,你自己把東西掉了,幹別人什麼事,象你這樣的人,別人都不應該幫你,你自己到出租車公司去拿看你要不要打車錢,司機把東西送給你等於是在幫你,


麗萍1858


我的手機兩次都落出租車上了。①我和朋友剩出租車出去,隨手把手機放在座位車了,下車時就忘了。下了車我想起來了,用朋友的手機打我的電話,司機師傅問我們在哪兒,然後開車給我送來了,我拿出錢了要感謝他,他只要了車費,我千恩萬謝,手機是小事,但裡面的信息是大事。②我一個人因為有急事出去了,回到單位才想起手機的事,心想完了,手機肯定找不著了。就在這時,我老公突然給我打電話,說有位師傅用我的手機打了他的電話,說我的手機忘在他車上了,並給了我一個手機號,我打了電話告訴他我的單位,我感謝師傅,這次師傅連個車費都沒有要[笑哭][笑哭][笑哭][祈禱][祈禱][祈禱][玫瑰][玫瑰][玫瑰]


用戶9986133737602


有一次和我朋友出去,她叫的禮橙專車,下車時我的手機掉在後座地上,雖然很快就發現了,但是師傅已經開出去很遠,我朋友給他打電話,他掉頭送還給我,我讓我朋友在訂單裡給他發了66元紅包,又給滴滴客服打電話,希望客服幫忙再次感謝並表揚,我覺得手機是我自己掉落的,並且在後座的地上,師傅掉頭送還給我應該感謝,報銷車費也在情理之中,如果個人願意,再多給點兒感謝費也不為過,不能說人家送還了,要車費就投訴,送還過程中還耽誤人家接單呢,不能讓人家好心送還,寒心而歸[微笑][微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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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的包落在出租車上,沒啥錢,就是卡、身份證啥的,人家出租車司機發現後第一時間給兒子把電話打過來,安慰說彆著急,他現在送人在另外一個城市,回去可能晚點。多虧我兒子的手包裡有名片。人家送過來我兒子給人五百元感謝,人家不要,只收了130元的油費。我兒子很感動,都大半夜了,請人家一起街邊吃了點飯。人家有義,你不能無情。


驢心向太陽


作為出租車的我。媳婦手機掉在出租車上。 我發信息說 同行。手機不值錢。送一下 重謝。 送回來我讓媳婦給他二百。我媳婦說 多不多。我說 二百正價。 現在我媳婦淘汰的手機我在用 用了兩年。蘋果6⃣️P所以。 只有小心眼子才會投訴人家。啥也不懂。二百多麼在當今社會。


鼻子堵了


我幹過多年出租車生意,顧客丟了東西我發現了,只要你聯繫我我肯定送回去,但是,有可能我送東西並不順路,我得耽誤時間專門送過來,我可以不要報酬,但是顧客得說謝謝並給我報酬,因為影響了我的收入!記住,作為出租司機,我的選擇有好多種,我說沒看到,我是不用賠付的,顧客流動性太大!我可以送運管處,我可以送公交分局,我可以送公安局……我送機關可以少耽誤自己的時間,坐車的顧客會麻煩好多!

我的意見,司機耽誤時間專門送東西給顧客,顧客主動給報酬,多少無所謂,主要是心意,時間久了,會有更多的司機加入進來!千萬不要涼了司機的心,萬一不小心東西掉民心河或者下水道呢?掉哪也不知道!


東哥二手汽車


年前一個人鑰匙丟我車上了,他還沒有下車我就接到單了當然也不是很遠我剛到接人的地方他打電話過來說鑰匙掉了在我車上沒有我一看在上面,他叫我給他送去我說不行接到客人了他說叫我給他寄過去,我想寄東西也不方便停車方便停車的地方也不好寄然後我也就說不方便,回來他說我不管你他媽想辦法給我寄過來,我當時就火了你他媽是什麼東西我平什麼一定要給你寄過去還罵人我直接把電話掛了,他又打過來我還是不接他就投訴我,我也給客服這樣說我說他還罵我我說你就把寄的錢給我我在附近去了給他送去不就好了嘛,然後客服說聯繫他我說好然後客服說沒有人接那還了就算了就不打擾我了。不是說不還態度很重要路費肯定是要付一部分,我們又不是出來幫忙的東西又不是我們認你放這裡憑什麼我們就要免費給你白送


不能為誰傷


我曾經丟了一個包,發朋友圈說誰撿到給200元,包裡有名片,有個大姐的父親遛彎撿到了,我去了給二百人家說啥不要,我說你要不要錢那我就失去信用了,她說我要是要錢老人家就得生氣,感覺沒面子了。最後沒辦法我花了一百買點禮物,算折中,皆大歡喜。讓撿到東西的人樂於歸還,別傷人心。誰都有疏忽大意的時候,報應會有的。


重頭再來4837


不但錯了,而且涉嫌違法。

那麼我國對於撿到失物送還的規定是什麼呢?

《物權法》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佈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可以看到,按物權法規定,丟失物品司機送回,失主有法定義務是必須支付必要費用的。

既然出租司機打表送回,那麼這個費用是否可以理解為必要費用呢?

個人認為是沒問題的。如果手機比較貴重,按照手機市價面值給一定百分比,也是合理的。

一個類比

如果還不明白,不妨進行一個思想實驗。

如果有人把自己的手機,落在了朋友家裡面。朋友本來很忙,專門開車給送回來。是不是欠朋友很大一個人情?欠頓飯沒跑吧。

人家司機又不是朋友,憑啥人家就要免費給送回來?咋這麼邪乎呢?

還投訴,咋不上天呢?做人不能這麼自私還道德綁架別人。

對此,您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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