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疫情期間,不發工資是否違法?該怎麼辦?

樂呵呵的我


以我看不在公母,勞務合同和根據情況來決定,有的時候和錢沒多大關係了,最好是大家共渡難關是個出路。


草原飯店


內容太長,知道你沒心思慢慢看,直接看圖看重點就行![呲牙]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二、疫情期間可以解除合同嗎

疫情期間不可以解除合同,員工在新型冠狀病毒隔離期間,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在疫情期間,員工應當及時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做好居家隔離,用人單位不得私自解除勞動合同,併發放規定標準的工資待遇,拒不發放的員工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黑夜裡的小喵


在突然兇猛的冠狀肺炎病毒,給人類造成很多傷害,由於疫情不能復工復產,員工不能按時返回單位工作,積極配合響應社區服務中心,宅在家裡隔離期間,不管是哪種類型的企業,在疫情期間隔離的員工,都應該按時發放工資。

大災面前,難關度過,相信我們的員工返回工作單位,更加勤奮努力奮鬥,會與企業形成共同命運體,把疫情損失一定會補回來。

和睦相處,和諧發展,將是疫情後的主題,一個企業發展,必須依靠員工的智慧和向聚力,企業在大災面前考慮員工,員工將會更加努力回報社會。DQW的回答


順締防腐防水保溫品牌


中國沒有聽見在疫情中人員缺錢而發生的問題,隔離期間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國家在疫情面前服務到家了,還有何說!


文通39


最近處理了很多起這類案件,每個省都有出臺最低的工資標準,即使不上班,也有工資的,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一般仲裁機構一聯繫單位,單位就會乖乖支付了


私人律師孫濤


幹滿30個月每個月應開1200--1800


牌字led


看具體情況,有些企業是有底薪的,就是如果因無法抗拒的因素無法工作的,底薪也是有的,不發底薪就是違法了。還有些企業是按工作成果發工資的,就是你乾的多工資就多,相反沒有工作就沒有工作成果,當然是沒有工資的。


影視家園1991


違法倒是不至於,但是從道義上講有點違反道德。畢竟員工給老闆創造的價值或者說效益比起給付的工資來說多的多,所以,老闆在天災人禍的時候,應該有所擔當才對。


原來是陌生人3


老闆有錢嗎?病毒要老闆買單?應當理性看問題。


用戶51871428354


不發也得上班啊,如果去告,告贏了,工作就沒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