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楚城濮之战

见《左传·成公二年》


野战并不粗野,更不野蛮,而且事先要宣战。宣战要派使节,国君或统帅不能亲自出面。但使者宣战,却又必须以国君或统帅的名义。态度,当然是客客气气;用词,也都是外交辞令;称谓,则极其讲究。不宣而战,是战国时代才有的。那时正如孟子所说,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恨不得把对方赶尽杀绝,哪里还有什么礼仪?


见《孟子·离娄上》。


春秋的战争,却极讲礼仪,甚至有打到一半停下来行礼的。公元前575年(城濮之战后五十七年)的晋楚鄢陵之战中,晋国大夫卻至(卻读如却)三次遇到楚王,每次都要下车,脱下头盔,小步快走,表示恭敬。这时的楚王是共王,同样彬彬有礼。他甚至派了一位使者带着一张弓,去慰问卻至。


鄢陵之战见《左传·成公十六年》。


使者代表楚王说:刚才战斗最激烈的时候,有一位穿浅红色军装的人,真是君子啊!他见了寡人就小步快走,会不会受伤了呢?


卻至立即脱下头盔行礼:伟大的君上!您卑微的外邦小臣卻至,追随敝国寡德之君参加战斗,承蒙君上恩准披上了盔甲。公务在身,因此不敢当面叩谢君上的亲切关怀。拜托贵使禀告君上,下臣身体很好,正要与贵军决一死战。


两个人如此这般地客气了半天,这才依依惜别,然后继续战斗。


礼,比胜负更重要。


讲礼仪,就讲规则。第一条,不斩来使。使节无论职位高低,任何时候都神圣不可侵犯。第二,不以阻隘。就是不在险隘的地方阻击敌人,一定得在开阔地带堂堂正正决战。第三,不鼓不成列。就是对方阵势摆好之前,另一方不能击鼓进军。第四,不重伤。就是格斗的时候,不能让同一个人重复受伤。如果对方已经受伤,不管伤在哪里,都不能再来第二下,应该让他回去治疗。第五,不擒二毛。就是不能俘虏花白头发的人,应该让他回去养老。第六,不逐北。就是敌人败退时,不能追。追也可以,五十步为限。所以在春秋,五十步是可以笑一百步的。因为跑五十步就安全了,你跑一百步干什么?


如此绅士风度,堪比奥林匹克。


这些游戏规则,是谁在什么时候制定的?不清楚。它们都得到了严格执行吗?也未必。但可以肯定,这些规则在战国时期便被破坏得一干二净。因为在战国时期,战争的目的是兼并他国,当然要消灭对方的有生力量,大规模不眨眼地杀人,打歼灭战。春秋则相反,战争的目的说得好听,是维持国际秩序,维护世界和平。说得难听点,也不过争当江湖老大。老大可是要以德服人、以身作则的,事情就不能做得太过分。这样的战争,自然列阵如球赛,宣战如请客,交手如吃饭,格斗如竞技,温文尔雅,费厄泼赖,最多温良恭俭而不让。

晋楚城濮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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