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首輔大臣張居正,內閣首輔十年讓明朝平安百餘年!


萬曆首輔大臣張居正,內閣首輔十年讓明朝平安百餘年!


張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字叔大,號太嶽,又稱張江陵,湖廣江陵縣(今湖北江陵縣)人,祖籍直隸鳳陽縣,明代政治家、改革家,萬曆年間,官至太師、吏部尚書兼中極殿大學士,為內閣首輔長達十年。知人善任,重用名將李成梁、戚繼光等,鎮守北部邊防,為改革營造穩定的外部環境;任用潘季馴治理黃河,卓有成效。任內推行一條鞭法與考成法,改革賦稅與官吏考核制度,影響深遠。

生平

早年

明嘉靖四年(1525年),五月初五日出生在荊州府江陵縣(今荊州市)的一位秀才家。張居正自幼聰穎,十二歲投考生員,荊州知府李士翱很賞識他。十三歲考舉人時又頗受鄉試主考官湖廣巡撫顧璘賞識,二人成了忘年交,顧稱其為“小友”,盛讚其為“國器”並解犀帶相贈;然顧恐其過於順利得意忘形而終無為,有意磨礪之,強制其落榜。

仕途

嘉靖十九年(1540年),張居正在十六歲時中舉。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進士,由庶吉士至翰林院編修。世宗後期,居正升任右中允,與時任國子監祭酒的高拱關係良好。而居正亦是當時少數能與兩大重臣嚴嵩與徐階都能保持良好來往的官員之一。張居正與朝廷中宦官和權臣都有密切關係,這對他後來的仕途與施政都有著很大的影響,但也埋下“禍發身後”的悲劇。

宰輔

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居正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上《陳六事疏》,聲明自己關於改革時政的意見。經歷了激烈的內閣鬥爭後,最終與高拱併為宰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和高拱一起巧妙利用俺答汗孫子來降一事,與韃靼和解互市,結束了雙方多年的戰事,是為俺答封貢。在南方,准許廣州舉辦一年兩次“交易會”。

改革

神宗萬曆初年,張居正與宦官馮保合謀逐高拱(關於與馮保合謀逐高拱之事,近代有不少學者提出異議),代為首輔。當時神宗年幼,張居正得到當時攝政的神宗生母李太后的完全信任,一切軍政大事均由他主持裁決,前後當國十年,實行了一系列政治經濟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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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像

萬曆元年六月(1573),居正實行考成法,加強對官員的考評,他要求全國各個衙門分置賬簿,記載一切發文、收文、章程、計劃,是為底冊。底冊一式三份,一份本衙門留存,一份送各科備註,實行一件註銷一件,逾期未辦理的,該科上奏候旨,一份送內閣考察,作為官員升降任免的依據。此前,內閣無法控制的言官,也歸到了內閣的管理。如此一來,月有稽,歲有考,大大提高了各衙門的辦事效率;中央到地方的政令暢通;裁減了大量的庸官冗員;有力地整理了全國稅捐,數年的積欠得以收繳,國庫收入增加。最重要的是內閣通過此舉牢牢把握行政、監察大權,其中樞地位日益顯著。

萬曆五年(1577年)張居正父親去世。按官制應守孝三年,張居正在明神宗的支持下提出奪情(去父子之

,戴孝辦公),一時間遭到多方面的猛烈攻擊。吳中行、趙用賢及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進士鄒元標相繼諍之。皆坐廷杖,謫斥有差。其中鄒元標一條腿被打斷,落了終身殘疾。最終,反對意見被強力壓制,事態平息,但張也處於與大多數官員為敵的境地,落得貪權不孝的罵名。此後,張居正性格變得偏執,晚年執政風格越發操切。

萬曆六年(1578年)下令清丈土地,清查大地主隱瞞的莊田,三年後在全國內推行了一條鞭法,改變賦稅制度,把條項稅役合併,按畝徵銀,雖然沒有徹底貫徹,但納稅土地從四百多萬頃回升到七百萬頃以上,使政府的財政情況有所改善。

萬曆首輔大臣張居正,內閣首輔十年讓明朝平安百餘年!


萬曆七年(1579年)神宗因夜與宦官張鯨遊玩時行為不檢,遭到李太后訓斥,張居正為皇帝寫了罪己詔,由此埋下日後的禍根。一次神宗在讀《論語》時,誤將“色勃如也”之“勃”字讀作“背”音,張居正厲聲糾正:“當作勃字!”聲音太大,嚇得神宗驚惶失措,在朝的大臣無不大驚。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說:“(張居正輔政)宮府一體,百辟從風,相權之重,本朝罕儷,部臣拱手受成,比於威君嚴父,又有加焉。”晚年張居正的權勢之大,連皇帝都有所忌憚,其父病逝,他奉旨歸葬,坐著32人抬的豪華大轎,內附有廁所與簡易浴盆,吃飯時菜餚過百品,“居正猶以為無下箸處。”。通州縣知縣張倫拍足張老太太馬屁,老太太對張居正說:“一路煩熱,到了通州一憩,才有如遊清涼國。”張居正提拔張倫為戶部員外郎。對於晚年的生活有人指責其驕奢、專權,兩個兒子分別中狀元、榜眼,為世人非議。

自王守仁創立陽明學,經數十年發展,陽明學左派的泰州學派宣揚人性解放,如何心隱、李卓吾等,何心隱就因此被張居正收獄,拷打而死。明士大夫素有議政傳統,但張居正禁止批評時政。張居正學通陽明學右派與朱子學,為顧及統治階級利益,下令禁燬各名山書院。

萬曆八年(1580年)十月,下令吏部遍查兩京衙門,“有冗濫者裁之”。萬曆九年(1581年)正月裁兩京戶部侍郎以下156個職位,同年裁撤鄖陽巡撫、順天巡撫、湖廣總兵等地方大員職位。文武官員從12萬餘人降到9.8萬人以下。他清查地主隱瞞的田地,推行“一條鞭法”,改變賦稅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財政狀況有所改善;用名將戚繼光、李成梁等練兵,加強華北、邊鎮防務。

萬曆十年六月二十日(1582年7月9日)張居正病逝,享年五十七歲。贈上柱國,諡文忠,在過世前十天,神宗加封為“太師”,為有明一代唯一生前受封此職大臣。正史認為張居正死因是痔瘡。現代有醫師認為其死時症狀類似於直腸癌。其他關於諸如縱慾身亡的傳言,沒有其他佐證,只見於野史。

身後

張居正死後不久,是年十二月壬辰(初八日)江西道御史李植上疏彈劾馮保十二大罪狀。明神宗覽奏之後大喜說:“吾待此疏久矣!”查抄馮保家產,並將馮保發配南京孝陵種菜。梁夢龍、曾省吾、王篆一概勒令致仕。這時候,宦官張誠及江西道御史李植、雲南道御史羊可立、山東道監察御史江東之等紛起攻訐張居正與馮保“交結恣橫”、“寶藏逾天府”,陝西道御史楊四知因上疏劾張居正“貪濫僭奢,招權樹黨”,神宗詔令“姑貸不究,以全終始。”萬曆十一年(1583年)正月,南京刑科給事中阮子孝又上疏彈劾張居正“各子濫登科第,乞行罷斥”。這時張四維上疏代辯,說“居正諸子所習舉業,委俱可進。惟其兩科連中三人,又皆佔居高第,故為士論所嫉,謗議失實”。神宗批文:“都教革了職為民”。羊可立彈劾張構陷遼王朱憲㸅,同時遼妃上書為遼王辯冤,並說遼王府家產無數,全入張家。

於是萬曆皇帝下令籍其家,一些老弱婦孺因為來不及退出被封閉於張府,餓死十七口,其中有三名嬰兒。共查抄張家在京莊房值價一萬六百七十兩,原住宅內抄沒金二千四百餘兩,銀十萬七千七百餘兩,金器三千七百一十餘兩,金首飾九百餘兩,銀器五千二百餘兩,銀首飾一萬餘兩,玉帶一十六條,蟒衣紗羅珍珠瑪瑙寶石玳瑁等無算,居正子張嗣修等則抄沒銀十二萬共裝一百扛押解真定府,張敬修招銀五萬餘兩。長子張敬修不堪嚴刑逼供之重負,在寫下一份“丘侍郎、任巡按,活閻王!你也有父母妻子之念……何忍陷人如此酷烈”“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張鳳盤,今張家事已完結矣,願他輔佐聖明天子於億萬年也!”血書之後自縊身亡;二子張嗣修投井自殺未遂,又絕食未果,後發配邊疆。三子張懋修後戍煙瘴地而死。

潘季馴上疏皇帝說,“治居正獄太急”,“至於奄奄待斃之老母,煢煢無倚之諸孤,行道之人皆為憐憫。”皇帝看了不高興。後被御史李植劾以黨庇張居正,落職為民。

在“奪情”事件中得罪張居正而受到排擠的于慎行曾給辦案的邱橓寫信:“當其柄政,舉朝爭頌其功而不敢言其過,今日既敗,舉朝爭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實也。”

薊州總兵戚繼光調任廣東任總兵,不久去世。內閣大學士許國連上三疏求去,說:“昔日顛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言官),黨同伐異,罔上行私。”

皇帝迫於物議,恩准給張家留空宅一所,田十頃養張老太太趙氏,餘子皆充軍。一年後趙氏在悲傷中死去。李植以及江東之、羊可立三人,以“盡忠言事,揭發大奸有功”,分別晉升為太僕寺少卿、光祿寺少卿和尚寶司少卿。

平反

終萬曆一朝,沒人敢再提及張居正。至天啟年間,在都御史鄒元標等的倡議下,逐步平反昭雪,恢復名譽。值得一提的是,鄒元標在萬曆五年反對張居正,被廷杖打斷一腿。天啟二年(1622年)下詔復其官職。崇禎時“撫髀思江陵,而後知得庸相百,不若得救時相一也”,為張居正徹底平反。識者感慨其“功在社稷,過在身家”。張居正故宅有題詩云:“恩怨盡時方論定,封疆危日見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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