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造血”的社會企業也應被持續賦能

張瑗是“第二人生”的創始人。2015年,在武侯區殘聯及善工家園助殘中心殘疾人職業重建體系的支持下,用公益咖啡、手工烘焙、繪畫文創等方式,幫助身心障礙者和商業企業實現雙向融入的“第二人生”成立,目前正在申請認證社會企業。近年來,社會組織之外,類似於第二人生,以商業方式解決社會問題的社會企業正在悄然興起。(3月15日《成都商報》)

“第二人生”的運作模式,具有典型的社會企業的屬性。簡單的來說,就是用商業的手段實現公益與慈善,給予更多人技能性幫助。一頭通過技能培訓或者崗位供給,讓需要獲得幫助的弱勢群體通過生產勞動,生產出市場需要的產品,在獲取技能的同時也能取得必要的勞動報酬;一頭連著需求市場讓所生產出來的產品能被銷售出去,讓收益又迴流到中間和前端環節,最終成為一個效益不斷攀升的閉環。

相較於以募捐和捐贈為主業的傳統組織,被冠以“企業”的社會企業則重新定義了公益。傳統慈善機構具有純粹的公益性、無償性要求,所有收入均來源於募捐,維持運作的成本也源於比例提成;但社會企業則明顯不同,簡單來說是可以用商業的手段和市場的原則來實現公益,在公益與盈利之間找到平衡。企業的投入成本來源於收入分成,之後的業務擴張和可持續性也來源於企業獲得的利潤。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實踐證明,技能性賦能比捐贈性扶持更能解決長期性問題。“供血”只能救一時之急,卻無法解決“今後怎麼辦”的根本性問題。殘疾人、心智障礙患者、部分喪失勞動力者等特殊社群數量龐大,以殘疾人為例,根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調查結果數據顯示,2010年末我國各類殘疾人總數約為8502萬人,預計到2020年我國殘疾人數將突破1億。這裡面有很多人因各種因素不能參與正常的生產活動,但若能搭建一個技術性平臺讓其獲取必要的能力,他們依然可以擁有無限美好的“第二人生”,況且很多殘疾人擁有獨特的能力,只是沒有得到發揮和利用的機會而已。

社會企業的出現則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社會企業旨在解決社會問題、增進公眾福利,而非追求自身利潤最大化的企業。社會企業的創辦者和運作者屬於注重實效的企業家,他們通過自己在創造和挖掘市場方面的能力,為弱勢社群提供能力支持和工作崗位,為他們融入市場創造條件,使之成為整個經濟活動中重要的一部分。在國外,英國社會企業聯盟為社會企業提供了一個更為簡單的定義:“運用商業手段,實現社會目的”。國內的社會企業才剛剛興起,其“造血”式公益模式需要“更進一步”。

社會企業具有公益屬性,擔負著公共責任,其健康發展也需要外部的持續賦能。在得到社會承認與價值認可的基礎上,應出臺相應的扶持政策,“持馬上路”讓企業先有序有效的運作起來。因而,對於被認證的企業,政府部門提供辦公、一次性獎勵、活動組織等政策支持就十分必要,可大大緩解企業前期投入的壓力;與此同時,加強對社會企業的監督,也屬於為其賦能的必然要求。畢竟社會企業採取的是商業手段和市場運作模式,也涉及其對特殊群體利益的保護,建立類似於扶貧行業協會的保證金制度,對其利潤分成或收支情況進行有效管控,既是保證個體組織健康發展的必要之舉,也是促進整個行業可持續性的題中之義。同時,在建立行業協會進行自我規範同時,也應有較為清晰和嚴格的淘汰機制,實現社會企業的優勝劣汰。

社會企業悄然興起、方興未艾,但離成熟與完善還有很大的距離。社會企業扮演著“授漁”的責任與使命,但其本身也需要“授漁”式的賦能,通過扶持先運作起來,再以監督讓其規範起來,在可持續性發展更多的造福社會,成為公共治理中重要的一環。(堂吉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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