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泰州中院發佈民間借貸典型案例,從事“套路貸”將血本無歸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張海陵 記者 毛曉華)12月13日下午,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泰州兩級法院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理情況,併發布十大典型民間借貸案件。泰州中院民二庭庭長馮金嚴、副庭長嚴衛東出席新聞發佈會,會議由泰州中院新聞辦主任於波主持。

泰州中院发布民间借贷典型案例,从事“套路贷”将血本无归

△發佈會現場

2017年4月5日,易某某向沙某某出具借條一張,載明借到沙某某現金30000元,同年4月9日,易某某向沙某某出具借條一張,載明借到沙某某現金人民幣30000元,同年4月11日,易某某向沙某某出具借條一張,載明借到沙某某現金人民幣40000元。沙某某提供易某某手持三份借條、現金所攝照片。

另查明,易某某在其朋友處賭博欠款,該朋友介紹沙某某借款給易某某,沙某某也曾參與賭博。訴訟中,沙某某承認4月9日借條實際為借款利息,並無該筆借款。

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中,沙某某製造虛假給付現金事實,虛增借款數額,存在非法佔有目的,短時間連續借款沒有約定利息,明顯不符合常理,借款存在賭博背景,不排除沙某某明知借款用於非法目的,該行為無效。綜合來看,本案存在“放高炮”“套路貸”嫌疑,還存在賭博犯罪嫌疑,故本案應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泰州中院发布民间借贷典型案例,从事“套路贷”将血本无归

△泰州中院民二庭庭長馮金嚴發佈相關案例

據介紹,隨著社會財富增長,民間借貸從生活性借貸為主變為經營性借貸為主,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年利率為24%,自然履行借款利息可以達到36%,實際是比較高的。正因如此,近幾年民間借貸已成為一部分人投資謀利的重要渠道,由於金融監管體系不健全,社會管控不到位,在資本利益驅動下,民間借貸滋生了很多問題,當前突出的問題主要是“套路貸”虛假訴訟問題。

今年以來,泰州法院有效審結大量民間借貸案件,有力規範了社會民間融資活動,民間借貸案件收案量呈現下降態勢。截至目前,2019年當地法院一審民間借貸案件收案10910件,審結10247件,與去年同期相比,收案下降近2400件。

民間借貸案件千案千面,那麼,何為“套路貸”,被認定為套路貸將會承擔哪些後果?

馮金嚴介紹,“套路貸”是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對於這些行為,出借人不僅會觸犯法律,出借的本金也可能會被認定為違法犯罪工具而被沒收。(通訊員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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