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發佈通告,餐飲場所可恢復堂食,體育館、美術館、遊樂園等恢復開放……

貴陽市應對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關於調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號)

為落實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分區分級精準防控要求,繼續把“外防輸入”作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慎終如始、嚴防死守,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決定對我市疫情防控部分措施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繼續實行城市小區有序防控

1.繼續在城市小區出入口設卡值守。小區疫情防控責任主體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繼續組織人員24小時輪班值守。

2.允許快遞(外賣)投送、家庭裝修、工程施工等人員進入小區開展各類民生服務。

3.允許非本小區業主和車輛正常出入。

所有進入小區人員須佩戴口罩、檢測體溫、掃描“貴州健康碼”(對老年人、嬰幼兒等不便掃描二維碼的可憑有效證件進出)。

二、精準實施來築返築人員分類防控

4.機場、火車站、客車站等場站繼續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掃描二維碼、身份查驗等防控措施。

5.對有境外或湖北省旅行居住史的來築返築人員,應提前向屬地居(村)委會和所在單位(接待單位)報告,也可通過“12345熱線”主動報告個人來築返築相關信息,並於抵築之時起,在指定地點立即進行核酸檢測,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滿,且經核酸檢測和CT檢查無異常的按規定解除隔離。

6.對14天內有湖北以外省份旅行居住史的來築返築人員,抵筑後須於4小時內向屬地居(村)委會和所在單位(接待單位)如實報備登記,自抵築之時起實行14天自我醫學觀察,每天檢測體溫,外出佩戴口罩,儘量避免與人近距離接觸。有發熱(體溫≥37.3℃)、咳嗽、乏力等症狀的,應做好個人防護,並第一時間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進行診療。自我醫學觀察期滿無症狀的,可向屬地居(村)委會和所在單位(接待單位)報告解除自我醫學觀察。

7.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中外人員,要做好人文關懷,充分尊重其宗教、飲食和風俗習慣,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做好生活保障服務。

8.境外來築返築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產生的住宿就餐等費用,原則上一律自理。

9.境外來築返築人員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後,產生的診療費用(包括檢測檢查、診斷治療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承擔;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員,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支付。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規給予醫療救助。

10.對故意隱瞞境外旅行居住史或拒絕隔離醫學觀察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11.屬地居(村)委會和所在單位(接待單位)要認真履行防控責任,嚴格落實“四包一”(一名黨員幹部、一名網格員、一名醫務人員、一名社區民警)工作機制,確保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不外出。

三、嚴格落實復學防控措施

12.已復學的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市明確的疫情防控措施,堅持分校施策、分時錯峰、規範防疫、封閉管理的原則,確保教學空間不交叉、學生課餘活動區域不交叉、班級住宿安排不交叉。

13.返校復學的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的防疫管理規定,錯時作息、定點活動,不串班、不串門,減少不必要的人員聚集。

14.學校教職員工、學生,以及共同居住人員,出行時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不接觸近期有境外和湖北省等疫情嚴重地區旅行居住史的來築返築人員。

15.學校內部餐飲場所不得開放堂食,學生採取錯時就餐、送餐到班、同向就餐等方式,防止扎堆就餐、面對面就餐,餐(飲)具須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16.疫情防控期間,學校超市(小賣部)一律暫停營業。

四、有序開放餐飲場所

17.在繼續鼓勵外賣送餐的同時,除學校內部餐飲場所外的餐飲場所(含餐飲夜市、咖啡館、茶館等)可恢復堂食,進入人員須佩戴口罩、掃描“貴州健康碼”,分散就餐,避免聚集。

18.恢復堂食的餐飲場所,要建立全體員工健康檔案,每天進行體溫檢測,嚴禁帶病上崗。加強餐廳通風換氣,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配備正常的洗手設施和速幹手消毒劑。

19.75座以下的餐飲場所,餐桌間距應保持1米以上,座位間隔應保持1米以上,就餐時使用公筷公勺。

75座以上的餐飲場所,進入人員須檢測體溫,接待量不得超過正常容納量的50%,餐桌間距應保持1米以上,座位間隔應保持1米以上,就餐時使用公筷公勺。

五、有序開放旅遊景區景點、公園、動物園

20.全市旅遊景區景點(不含溫泉公共泡池)、公園、動物園有序開放,接待量不得超過正常容納量的50%,不得舉行區域性人員聚集活動。進出人員須佩戴口罩、檢測體溫、掃描“貴州健康碼”,如需排隊進入時,人員間隔須保持1米以上。

動物園室內場館繼續關閉;室外開放區域,人與動物間應保持3米以上距離。在旅遊景區景點和公園內,遊客不得向野生動物投餵食物。

六、分類管控各類場所

21.體育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圖書館、遊樂園等公共場所恢復開放,進出人員須佩戴口罩、檢測體溫、掃描“貴州健康碼”,接待量不得超過正常容納量的50%。

22.各類醫療機構在認真做好人員排查、物資準備、場所消殺、人員防護的前提下,按規範恢復診療活動。除省、市確定的發熱門診和定點救治醫院外,其他醫療機構繼續暫停發熱病人的診療活動。

23.其他文化體育娛樂(包括:影劇院、游泳館、健美健身房、歌舞廳、KTV、酒吧、網吧、電子遊戲室、檯球室、棋牌室等)、居民服務(包括:美容、洗浴、保健〈減肥、按摩、足療、汗蒸〉等)、校外培訓等場所繼續關閉。

24.殯葬服務機構繼續暫停靈堂守靈和遺體跨區接運服務,有序開放公墓、骨灰堂現場祭掃等服務。

25.商務樓宇、商場超市、賓館酒店、工廠工地、交易市場和各類公共服務網點等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防控職責,繼續落實好《貴陽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號)明確的防控措施。

26.各類公共場所和其它場所要嚴格按規範執行消毒、通風等防疫措施。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貴陽市應對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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