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
讓不少企業舉步維艱
於是,有的老闆
試圖通過裁員、降薪甚至停產等
方式“斷臂”求生
在這種情況下
各種勞動糾紛層出不窮
近日,南方工報接到
多名職工網友反映:
他們被“套路”,
其中不少“神操作”!
1
2月23日,有網友爆料,總部位於廣州的全國連鎖快銷店“名創優品”發佈內部公告,讓員工投票選擇是否同意降薪,然而不同意的選項卻無法點擊。
還有在微信群發起接力,要求員工自願降薪的。最近一位網友在職業論壇上吐槽,領導在公司大群裡突然發了一條自願降薪的申請,自願降低30%的薪資支持公司運營。讓這位網友不能接受的是,領導自己願意降薪就算了,還@所有人,希望其他員工也積極參與。
點評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20年1月25日發佈的《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勞動關係相關工作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
因此疫情期間企業是可以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的,但前提是與員工協商一致 ,經員工同意才可以,企業不能採取限制表決權或接龍“表忠心”等方式強迫員工降薪。
當然,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資金週轉困難,如果員工能適當體諒企業的難處,勞資雙方齊心協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能夠實現勞資雙贏。
2
在家辦公?工作遠超8小時,加班不算數
3月6日,廣東電視臺《DV現場》報道,廣州佳創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近日下發通知,2月3日至24日員工在家辦公期間不計算工資,員工們表示難以接受。對此該公司老闆稱,公司業務無法在家開展,在家辦公打卡只是為了配合“復工率”統計調查,因此不能支付工資。
無獨有偶。總部位於北京,在廣州、深圳、東莞、惠州等超過330個城市設有分公司的房天下,也在近日被疑似其員工的網友爆出,公司於1月31日起要求員工在家線上辦公,隨後卻說沒有來公司辦公的都按請假處理,沒有工資。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也被員工舉報。該分所員工稱自己每天在家工作時間遠超8個小時,但企業並不將此認定為加班,拒絕支付加班費。
點評
疫情期間,如果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應當按正常工資標準向員工支付工資。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工作時間每日超過8小時的,應當按相應標準向員工支付加班費。
3
無法到崗?員工被強制休年假
3月4日,有深圳網友向廣東省總工會反映,其所在企業要求員工用年休假來抵扣2月3日至7日延遲復工期間的假期。還有員工反映,公司對於無法返深的員工,強制其休年假,並認為此舉符合疫情防控期間的相關規定。
另有網友向省總工會反映,深圳一公司要求2月10日未能到崗復工的員工,不論任何原因,都按事假計算。有的企業則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基本工資,更有甚者,直接強制員工疫情期間休無薪假,不接受的員工可以主動辭職。
點評
《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勞動關係相關工作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粵復工的職工,經與職工協商一致,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
因此疫情期間企業只有在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才能優先考慮安排職工休年假,企業不得強迫職工休年假,也不得強迫職工請事假,或休無薪假。4
假期太長?以後加班加點補回來
2月26日,東莞厚街一汽車飾件企業員工向工人在線平臺反映,其所在企業要求員工每週六上班,以補回此前2月3日至7日未復工期間的正班。不過據當地工會核實,該企業已按規定支付員工未復工期間工資,不存在補休情況。復工後,統一安排員工週六加班,照常支付工資。
3月7日,位於廣州的一家地產集團要求員工簽署承諾書,自願清零年假,且3月至6月底自願延遲下班、實施單休制,並放棄因此產生的加班工資。
點評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2月3日至9日未復工期間,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企業在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可以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但企業不得強迫職工加班或清零年假來彌補疫情期間遭受的損失,職工可以拒絕簽署此類承諾書。
5
義務工作?加班薪資計入個人捐款額
2月28日,廣州一教育科技公司員工向工人在線平臺反映,公司於1月28日晚7點召開視頻會議,確定全體員工於2月3日到崗工作。但公司通知主管級及以上員工2月2日(春節延長假期間)義務工作,加班薪資計入個人捐款額,支援湖北災區。
點評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為抗擊疫情體現社會價值,企業可以自願捐款,但企業不得強制員工捐款,更不得將員工的工資收入作為企業捐款對外捐獻。
疫情期間
勞動糾紛多發高發
職工朋友們遇到這些情況
千萬不要慌
撥打廣東職工熱線12351
有專業律師提供諮詢服務
更有廣東省總工會”孃家人“
為你撐腰!!!
採寫 | 南方工報全媒體記者許接英
點評 | 廣東嘉進律師事務所律師、廣東工會法律服務律師團成員謝華強
閱讀更多 工人在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