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陌生人,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喜歡難道永遠比不上合適嗎?


我覺得這個問題就看當事人自己了,他想要什麼!你想要“喜歡”那肯定就不會接受“合適”,這個不管對人還是物還是工作都適用!因為你可以為了喜歡而去努力 去奮鬥 去改變自己 改變結局!我身邊有很多朋友都是這樣的,因為喜歡自己愛豆 去學畫畫就為了給他畫幅海報畫!因為喜歡的工作可以熬夜加班,只為了最後成果!因為喜歡一個人就會努力地改變自己從而讓自己有跟他站在一起的資本!這是“喜歡”給你的巨大收穫!相比之下“合適” 不是不好,但他有可能會給你平淡無奇!或多或少地會讓你在某個地方出現遺憾!

但對我個人情感來說,我選擇的是“合適”不是“喜歡”,喜歡不能當飯吃,兩個人結婚生活不能靠著僅有的喜歡來過活,終究會有柴米油鹽雞毛蒜皮,這時候就會發生無休止的爭吵!索性我選對了,我和他是合適的,所有的一切都是融洽的,舒服的,所以我更愛他[送心]


陌阡葉


喜歡是需要付出的、但是合適是相互的!比如:你月薪1萬+、另一半3K;你喜歡她不管在經濟上還是感情上都需要付出。假如你們月薪都是差多、都是1萬➕、你們沒有太多時間去計較經濟得失、反而一起學習、努力!作為過來人覺得合適還是比較重要、喜歡會慢慢淡化、而互相努力、鼓勵、三觀一致走得更遠!


壹面湖水米兒


因為喜歡,是純粹的情感,它是單向的一種認可與欣賞,它純真而不沾世俗,不帶功利。而合適這個詞相對就比較有深意了,它要考慮的問題就比較多,包括這個人的性情、工作、生活,以及以後彼此能否默契配合地走在一起。我想構建婚姻不能單純地喜歡,而且要選擇是否更合適為宜。



F邱碧芳


如果你正處青春年華,放心大膽的喜歡一個人,即使被拒絕了也沒關係,至少你喜歡過,追求過。人生有多少個青春年華,說不定你喜歡的恰好也喜歡你。

如果你到了談婚論嫁的時期,我覺得合適來得更重要些。畢竟這時候我們都不再年輕,找一個合適的人是最穩當的。雖說剛開始可能感情沒有那麼深,但是也是可以慢慢積累的。這階段我們大都是採取相親的方式,感覺合適也就在一起了。

萬事無絕對,不要過於偏執。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起一絲幫助,謝謝!


潮汕阿銳


我個人認為要這麼理解,是因為對方對你的喜歡沒有你的喜歡深刻。

而感情是需要雙方互動的,只是一方的情感輸出,而得不到任何回應,這樣的生活好比一個人在臺上唱獨角戲,而且連個觀眾都沒有,是很累的。

你能夠接受自己一味地付出,不要求對方的任何回報嗎?

如果對方說我們兩個不合適,只是委婉地表達了對你的拒絕,不想再作進一步的發展。

並不是說喜歡比不上合適,而是說雙方的感情還沒有達到一個共同的點。你覺得很美好,而對方感覺沒有任何契合度。

這就是兩個人的磁場沒能達到完全融合。

其實說白了就是,要是雙方都喜歡,那就是合適。要是有一方不喜歡,那指定不合適。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那個,你喜歡也喜歡你的人,你會自然明白什麼是喜歡和合適。

都喜歡才是合適。

希望可以幫到你


米田米米


親愛的迷茫的人,我個人認為你這個問題沒有完全肯定或否定的答案。

你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或許是你遇到了這樣的情況,陷入了一種困境。

個人覺得,青春年少時的戀愛,大部分是喜歡的轟轟烈烈的,而所謂的合適,可能是要到談婚論嫁的地步才會去考慮合適。

如果兩個人彼此真心喜歡,可以慢慢磨合成彼此合適的那個人。

如果只有合適而沒有那種心動的感覺,在一起後恐怕以後會出很多問題的。

能遇到一個彼此喜歡又合適的人,那當然是最好不過了。

如果有人對你說,他很喜歡你,但是覺得另一個她更適合他。一方面有可能是現實所迫。另一方面,有可能那個所謂的合適的她是他最近新喜歡上的那個人。

當然也有那種剛開始既喜歡又合適的人,最終變成了,既不喜歡又不合適的陌生人。

世界萬事萬物都是不斷變化的,人亦如此。在適當的年齡做適當的事情,並且不斷讓自己變得更優秀,讓自己從內心喜歡認可自己,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和獨立思考的能力,能夠辨明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最後希望你找到那個既喜歡又合適的人!


水映伊柳


喜歡與合適。

……這個命題實際上就是隻要快樂而不想承擔相應責任。這也是一個魚和熊掌都想兼得的自私的情感現象,這種現象反映了我們人性中理性與非理性之間的矛盾和鬥爭。因為喜歡即是愉快,喜歡即是幸福,而這種美妙感受是每個人最希望得到的結果。合適卻是一種經過理性思考之後與現實所作的某種程度的妥協,即是將我們的喜歡之情壓一壓,讓喜歡之情得到理性的制約和監督。事實上從科學的角度來說,由於理性的參與,我們的這個喜歡之情才能得到正常的表達,最終現實喜歡與合適的和諧。因此喜歡與合適缺一不可,而不是誰比誰更重要,更優先。

……正像多數人所謂的:我們只有在心底裡喜歡了才能產生情感上的愛,而有了愛我們才能動真情,有了真情,我們才能有誠意,而有誠意才能正心。所以喜歡之情是我們每個人作出獨立自主地選擇與抉擇的心靈基礎。沒有喜歡之情,那麼接下來的選擇和決定都是違心的和假的,當然也是痛苦的。如果從這個意義上來推理:喜歡是合適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當然,合適也是不可或缺的,正像之上所討論的一樣,合適是喜歡理性思維的表達,是我們喜歡之情能夠得到自由自在的完滿存在的唯一原則和基礎。因此合適也並不比喜歡要次一級別。因為沒有合適,喜歡也是一種空談。沒有合適,喜歡也是一種妄想。如果我們對此還存有僥倖,那麼我們可以將喜歡作一回極端的反推,看看在沒有合適思想控制之下的喜歡會是一種什麼樣的狀況。

……假設我只享受喜歡的權益而不想有合適的思心理,那麼我必定是一個無法無天的人,因此世間的一切客觀規律都不能制約我,於是我就可以無限享受我的喜歡之天性和喜歡之本能。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我偶然喜歡上了一個心動之異性,那麼我就會因為我的喜歡之情而絕對地為她獻上我的一切,包括獻上我的生命,靈魂,信仰,學識,人性以及我存在於世的一切精神理由與物質基礎。因為我沒有合適的思想意識,所以對我為她獻上的感情與天性絕對是沒有保留的。

……然而這樣的後果是什麼呢?這樣的後果就是因為我受到了喜歡本能的控制,我的一切將會被我那天然的激情之火無辜地燃燒殆盡。於是我的這種不具人類智性以及只能發生在動物身上的災難行為卻是因為我們沒有理性的合適思想和理性的合適意識而引起的,因此這樣一種病態的喜歡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就是不可想象與不可思議的。對於這樣的行為,如果我們說的不客氣一點,就是一種動物無異的行為,或者說就是一種動物行為。

……所以在面對我們心動之物的時候,我們既要有喜歡之情,同時我們也要有合適這樣的理性意識與理性思維,我們只有將喜歡之情與合適之意結合起來才能真正感受到幸福,感受快樂。



國學思維


不管對人對事對物,喜歡都比較簡單,只需自己單方面有感覺有心情就行。合適就需要多種條件了。對人你喜TA,TA不喜歡你就不合適,你喜歡TA無需條件,要TA喜歡你也許要求你有錢有權有地位,顏值高,文化高,修養素質高等等。喜歡事,做不到也不合適,如喜歡旅遊,喜歡去西藏登山,缺錢不行,身體不好也不行,合適真的很難。


層林盡染177


任何人都有選擇幸福的權利,那幸福的含義對於每個人都不一樣的

很佩服那些懷有初心的人,可是太多人被現實打敗,選擇了合適,鞋子是自己在穿,合不合適,舒不舒服自己知道的

人生有時很平淡的,務實的人生也是好的


劉心趕月


對的喜歡是自己喜歡的,合適是另外一個說法,概念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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