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起诉迪士尼维权,中消协授予"啄木鸟奖",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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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洁莹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 美女一位,用专业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件

王洁莹因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并赔偿损失。

王洁莹诉上海迪士尼禁带饮食获赔50元,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上海迪士尼最终作出改变,允许游客携带自己食用的食物进入乐园,并划定专门的野餐区域,同时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安检流程,尽可能降低安全检查对游客体验的影响。

中消协授予"啄木鸟奖"的原因:

中消协表示,“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王洁莹,作为新一代年轻消费者的代表,不向消费侵权行为妥协,不畏经营者强势,依法依规理性维权,为广大消费者争取合法权益的行为。”

从这个事件本身,就是一种维权行为得到大家的认可,舆论的支持。

王洁莹是一个勇敢女孩子,通过合理、合法、合规的手段,使生活中面对的所谓的霸王条款做出了改变。虽然我们是消费者,但有时侯我们也是弱式群体,所以要敢于亮剑,为普通消费者贡献自己的力量,赞!


K线奇侠


华东政法大学在校生王洁莹,2020年3月15日获得中消协在与人民网主办的“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上主题活动“啄木鸟奖”,以表彰她作为新一代年轻消费者的代表,不向消费侵权行为妥协,不畏经营者强势,依法依规理性维权,为广大消费者争取合法权益的行为。

霸王条款广泛存在,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中国长期以来建设的“消费者是上帝”的理念太高大上,没有真正改善消费者地位;即便这个理念得到社会公认,也需要具体落实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王洁莹同学用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为广大消费者赢得了去迪士尼可以自己带食品的合法权益,是实打实的揪出“霸王条款”法律行为,这个判例应该落实到法律之中,体现法律的正义性。

“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组织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这就是合约的不对等性,应该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立法完善的科目,比如个人起诉免诉讼费,强调举证倒置。

如果我们的大学,能够普遍培养王洁莹这样的具有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学生,我们建立契约社会才能成为现实;平等的社会没有平等契约,就像等级社会没有等级制度。再一次为王洁莹点赞,她是时代楷模!最勤劳的“啄木鸟”!


云端美


造富人民,功不可没!

对于那些“霸王条款”,我们属于弱势群体,只能够受到压迫和被动接受。

而此次女大学生以个人的力量对抗了迪士尼,并且为我们争取到了消费者应该有的福利,我认为这样的举动是值得赞扬的。

并且被中消协授予"啄木鸟奖"更是实至名归。

如果这样的好人好事,对于消费者有利的行为,还不能受到表彰,那么下一次,还会有第二个人站出来吗?

要知道,一个女大学生面对一个迪士尼,在大家的观念里就是鸡蛋碰石头。

所以,那么多年里,没有人愿意去做这件事。

不仅付出的精力很多,时间很多,财富很多,而且还会有很大的压力。

甚至就算成功了,你个人也得不到什么丰厚的回报和好处。

而就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站在人民的利益,以及消费者的处境去争取,去尝试了,才能够让我们生活的更美好,更幸福。

因此,我觉得,这样的女大学生,不仅要表彰,而且要宣扬,让正能量更广泛地被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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