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瑛碑》,全稱《漢魯相乙瑛請置百石卒史碑》或《孔和碑》等。桓帝永興元年(公元153年)刻。現存山東曲阜孔廟。碑高198釐米,寬91.5釐米,厚22釐米。隸書18行,行40字,無額。後有宋人張雅圭題字二行。碑刻內容為魯相乙瑛代孔子後人上書漢廷,請設立一名掌握孔廟禮器的低級官吏,其級別為“百日卒史”,並提出此官任職條件。
司徒臣雄司空臣戒稽首言魯前相瑛
書言詔書崇聖道勉學藝孔子作春秋
制孝經刪定五經演易典辭經緯天地
幽贊神明故特立廟褒成侯四時來祠
事已即去廟有禮器無常人掌領請置
百石卒史一人典主守廟春秋饗禮財
出王家錢給犬酒直須報謹問大常祠
曹掾馮牟史郭玄辭對故事辟雍禮未
行祠先聖師侍祠者孔子子孫大宰大
祝令各一人皆備爵大常丞監祠河南
尹給牛羊豕雞馬犬各一大司農給米
祠臣愚以為如瑛言孔子大聖則象乾
坤為漢製作先世所尊祠用眾牲長吏
備爵今欲加寵子孫敬恭明祀傳於罔
極可許臣請魯相為孔子廟置百石卒
史一人掌領禮器出王家前給犬酒直
他如故事臣雄臣戒愚戇誠惶誠恐頓
首頓首死罪死罪臣稽首以聞
制曰可司徒公河南□□字季高
元嘉三年三月廿七日壬寅奏雒陽宮
司空公蜀郡成都趙戒字意伯元嘉三
年三月丙子朔廿七日壬寅司徒雄司
空戒下魯相承書從事下當用者選其
年卌以上經通一藝雜試通利能奉弘
先聖之禮為宗所歸者如詔書書到言
永興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魯
相平行長史事卞守長擅叩頭死罪敢
言之司徒司空府壬寅詔書為
孔子廟置百石卒史一人掌主禮器選
年卌以上經通一藝雜試能奉弘先聖
之禮為宗所歸者平叩頭叩頭死罪死
罪謹案文書守文學掾魯孔龢師孔憲
戶曹史□寬等雜試龢修春秋嚴氏經
通高第事親至孝能奉先聖之禮為宗
所歸除龢補名狀如牒平惶恐叩頭死
罪死罪上司空府贊曰巍巍大
聖赫赫彌章相乙瑛字少卿平原高唐
人令鮑疊字文公上黨屯留人政教稽
古若重規矩乙君察舉守宅除吏孔子
十九世孫麟廉請置百石卒史一人鮑
君造作百石吏舍功垂無窮於是始
江蘇書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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