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借疫情公司效益不好,拖欠或辭退你,你能接受嗎?

春䁔花開


拖欠,很多企業都在這麼做。沒辦法,疫情之下,沒有一篇雪花是無辜的。真正堅強的人,自己也能創業。


米曉彬觀察


完全能夠接受。

我工作的酒店復工己經十天了,店裡也沒有什麼生意,我把我的工作交接好,我就請假回家,說等段時間生意好了我再來,工資我不要。老闆為了留住員工,安排我們一些主要人員上班的。互相理解。

未雨綢繆,狡兔三窟。平常再困難自已也要有點積蓄。以備不時之需。


筆尖蓮心


1、如果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如何應對?

(1)通過溝通來向公司主張自己的權益,明確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

(2)與單位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條例已構成違法,可以先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協調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3)如果長時間拖欠工資超過一個月,可以先收集有關無故拖欠工資的證據,以及在公司正常上班的有關憑證,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中第二小條“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的內容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工資總額50%到100%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可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法院起訴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如果公司借疫情因素進行裁員行為的如何應對?

企業除有破產、經營困難以及其他重要因素外,企業不敢輕易裁人,否則就違反了《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有關內容,此時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還可以向企業要求支付賠償金。

所以一但我們的權益受到嚴重損害之後,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同時也提醒題主在上班期間遵紀守法,不要做出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以免自己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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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師兄


您好,誠邀!個人看法如下:

1.站在老闆的角度換位思考,公司是船,船在人在,船倒大家這個飯碗也就沒了。

2.疫情公司效益不好,可以跟員工協商,疫情沒上班期間的工資可以按底薪發放,跟員工協商一致後延遲發放,疫情之前拖欠的工資這個就屬於違法了,可以去勞動部門起訴他。

3.大家共事一場,好聚好散,真的無力發放工資,給員工一個緩衝期,讓他們找工作,或者尋求相關部門幫助,把公司盤活。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幫助,如果覺得有用麻煩點個贊跟關注,謝謝!



周志鳳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督促仍然不支付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這樣報警才會有用。如果發現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1、先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3、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4、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調解和仲裁】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影視劇隔空


有不少私企因疫情而停工停產2~3個月必然會影響公司效益,同時也會影響到員工的收益。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老闆需要及時和員工協商說明延時發工資的原因或是先發一部分生活費給予員工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如果公司已恢復生產而老闆又無正當理由辭退員工則是違法的。作為員工不僅不能接受還可以向勞動保障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

我所在的公司也出現過類似情況,公司新來了一個老總,新官上任上三把火;精簡機構,合併部門,栽減員工。對長期虧損部門的經理予以免職重新聘任上崗,被辭退的員工按規定除了應發的工資之外,還按工齡發放勞動賠償金。由於賠償金額問題雙方發生爭議於是有人決定去投訴。當時有個姓許的副總放風說是總公司已聘請律師作好打官司的準備。結果這些人不僅沒有屈服反而聯合起來向勞動保障局投訴。事情鬧大了總公司領導自知理虧,最後只好按規定如數發給被辭退人員的勞動賠償金。

事實證明,作為員工要懂得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只要不違反公司規定的規章制度,老闆不得以任何藉口無故辭退員工,否則要承擔違法的法律責任。


飛燕迎春3757


1、如果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如何應對?

(1)通過溝通來向公司主張自己的權益,明確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

(2)與單位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條例已構成違法,可以先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協調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3)如果長時間拖欠工資超過一個月,可以先收集有關無故拖欠工資的證據,以及在公司正常上班的有關憑證,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中第二小條“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的內容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工資總額50%到100%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可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法院起訴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如果公司借疫情因素進行裁員行為的如何應對?

企業除有破產、經營困難以及其他重要因素外,企業不敢輕易裁人,否則就違反了《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有關內容,此時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還可以向企業要求支付賠償金。

所以一但我們的權益受到嚴重損害之後,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同時也提醒題主在上班期間遵紀守法,不要做出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以免自己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正在思考中55


謝題主!說實話,現在的職場,其中的現象,確實是讓我這個有四十餘年職場生涯的老人,看不‘明白’了。企業中,老闆與員工,明明是‘利益’上的合作伙伴!誰也離不開誰。員工離開企業(老闆),會失去了生活上的物質支撐。老闆離開員工,‘光桿司令’又何談會有企業!在‘合作伙伴’的基礎上。‘雙贏’應該是最大的共識吧!歸題,疫情影響了公司的效益,乃是‘天災’,確實對部分企業‘衝擊’很大。同樣也影響了員工的正常生活。在困難面前,如何的‘風雨同舟’‘共克時艱’。是檢驗企業經營管理理念的關鍵!如果老闆在遇到一時的困難時,就找理由把目光‘瞄’上員工的‘口袋’(薪資)。對這樣的企業來講,員工不幹也罷!



愚叟2


很多人說,這場疫情帶來的最大領悟是:不是工作需要我,而是我需要工作。

最煎熬的,莫過於年前離職或被離職的人,原以為過完年就可以順利找到下家,結果現在不知何去何從。

即使沒有疫情,我們每個人的職業生涯裡,也都會遭遇或大或小的危機。

但只有少數人,把危機變為了轉機。

今天和你分享的這本書,就叫做《轉機》,作者是薩拉·羅布·奧黑根。她曾擔任耐克公司總經理、佳得樂全球總裁,還被《福布斯》評為“體育界最具影響力的女性之一”。

就是這樣一位聲名顯赫的女性,年輕時也曾兩次被公司辭退,差點被驅逐出境(她是新西蘭人,在美國工作)。

她究竟做了什麼,才讓自己從兩次被辭退到成為耐克、佳得樂的高管。

從她的經歷裡,或許能找到一些讓職業生涯從困頓到轉機的啟示。

一、

兩次被解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

薩拉第一次被解僱是在27歲,當時她是維珍大賣場的市場總監,能力非常突出,是公司的明星員工。

她制訂了一個維珍從未見過的戰略計劃,還搭建了一個顧客忠誠度項目的基本框架,這些工作都比維珍的競爭對手領先數年時間。

每當薩拉向市場調研和公關公司概述自己對未來的計劃時,她聽到的都是:“這是我見過的最深思熟慮的品牌戰略。”

用薩拉自己的話來說:

“當時我是一名勢不可當、正在崛起的‘搖滾明星’。”

然後,薩拉就被辭退了。

沒有細究其中緣由,薩拉又找到了新工作。她進入某電子遊戲公司擔任市場副總裁。

只是,做了不到一年,她又被解僱了。

薩拉發現,自己陷入了人生中的“至暗時刻”,在這之前她是家人的驕傲、維珍的明星員工、維珍創始人布蘭森甚至曾親自來為她慶祝生日。

但此時,她只是一個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失敗者。

她一次又一次地質問自己:

我還能重頭再來嗎?我是不是註定做不出什麼成績?我是不是找份普通的工作算了?

或許連她自己也沒想到,沒過多久她就從失敗的陰影中走了出來,加入了耐克,後來先後擔任耐克公司總經理、佳得樂全球總裁,一手創辦了Extreme You 公司……

她到底做了什麼,才從兩次被解僱的陰影中走出來,最後走向人生巔峰?

比失敗更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失敗

在第二次裁員之後,薩拉也曾過了一段暗無天日的日子,那時候她忍受著極大的痛苦和屈辱,怎麼都接受不了自己已經被辭退的事實。

她震驚、羞愧、難受,甚至還非常憤怒,打算起訴公司,為自己討回“公道”。

為了讓自己好受一點,她開始嘗試坐下來,寫出自己所經歷的一切:自己如何加入公司,在公司做了什麼,後來怎麼被辭退…

越寫越多,薩拉慢慢開始理解,自己被裁員的真實原因。

薩拉曾任職的維珍大賣場,是一家零售商,它更需要更細節、更具有戰術性的零售技能。

比如:如何讓消費者在結賬時額外花上5美元?如何通過調整貨物擺放的位置,讓銷售額上升5% ?

但薩拉成為該公司的市場總監後,卻花費了大量時間專注於琢磨公司的品牌戰略。

這是因為薩拉之前負責過多年的市場營銷工作,她最熟悉的事情就是策劃戰略、塑造品牌。

並不是說維珍不需要品牌塑造,也不是薩拉做的工作不夠出色,而是她所做的事情,根本不是老闆想讓她做的。

薩拉自己也承認:

“我心裡其實也知道,我沒有將足夠的時間花在我老闆想要的地方,也許只有20%的時間。”

只做自己擅長的事情,而不是公司需要的事情,被辭退也是理所當然。

在這之後,薩拉進入了一家電子遊戲公司工作,但她對電子遊戲毫無興趣,從不玩電子遊戲,進入這家公司完全是病急亂投醫。

既然她不懂遊戲,想在一家遊戲公司闖出名堂根本不可能,最後自然而然就被辭退了。

在這之前,薩拉一直覺得自己是受害者,覺得公司辭退自己完全沒理由,每天都在痛苦中掙扎,甚至想著如何報復公司。

但把所有的一切都寫下來之後,她終於可以好好審視自己所經歷的一切,並且從中發現自己原來也有不足的地方。

所以,這也是薩拉給那些面對失敗的人的意見:

失敗不要緊,要緊的是你如何面對自己的失敗。

如果你經歷了一次巨大的挫折,你大可以把責任推給別人,說這都是別人的過錯,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

但你自己的人生,終究是自己來選擇,無論成功或者失敗,你都有一定責任,怪不了別人,也怨不得環境。

如果想要讓失敗轉化為前進的動力,就要去面對自己經歷過的一切,最好把一切都寫下來,來反思自己的責任。

成年人的世界,不是“我滿意才算正義”,我們總會遇到各種挫折,成熟的人首先會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思考問題出在哪裡。

比失敗更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失敗。

最糟糕的事情不是失敗,而是恐懼

薩拉第二次被辭退,是在一家電子遊戲公司,其實她在加入該公司前就知道自己不適合,畢竟自己從來不玩遊戲,對遊戲也不感興趣。

但一股強大的恐懼,推動她選擇了這家公司:失業之後好不容易才有份工作,要是不做,以後找不到工作了怎麼辦?

然而,不適合就是不適合,最後薩拉還是離開了這家公司,不僅浪費了寶貴的職業生涯,自己的自信心也大受打擊。

在她反思自己的這段經歷時,她這樣總結:

最糟糕的事情不是失敗,而是恐懼。

很多人在經歷了失敗之後,會變得特別膽小,為了避免失敗,不會再有勇氣去承擔風險,哪怕這些風險可以帶領他們走向成功。

比如薩拉當時想的就是:給我份工作,是一份工作就行!

恐懼會吞噬你的自信,讓你過於保守,在打破常規時猶豫不決。

不少人甚至會陷入一種死循環:恐懼-選擇保守的道路-失敗-更加恐懼-更保守……一輩子都難以翻身。

因此,後來薩拉總結出一個對付恐懼的辦法——用和自己對話的方式,把失敗的可能在腦子裡過一次。

有一次演講,薩拉就在開始前把所有最糟糕的情況過了一次:

電腦失靈沒辦法展示PPT怎麼辦?

——沒問題,我還有一份演講流程;

我丟失了行李,沒有職業裝可穿,怎麼辦?

——那就穿著跑步服在講臺上,把丟行李這件事作為一個有趣的開場白;

要是裙子背後開裂了怎麼辦?

——不要轉身把屁股對著觀眾就好。

很多人總是不願意討論那些恐怖的事情,以為不討論就不會發生了。

問題是,要發生的事情總會發生,你有沒有想過它,並不會改變它未來出現的概率,但你有沒有做好準備,卻足以影響你當下的生活。

正如薩拉所說的:

“擁抱那些恐懼,熟悉它們。一旦你頭腦中有應對恐懼的最佳方案,你就會對最糟糕的情況應對自如。”

就這樣,薩拉成功走出了兩次被辭退的陰影,入職耐克,讓自己的人生揭開了嶄新的一頁。

在她看來,這兩次被辭退,是她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寶貴經歷,因為正是這兩次被辭退,讓她學會了反思自我,正視自己身上的不足。

除此之外,她還在《轉機》一書中,介紹了許多卓越人士成功的真實經歷,分享了職場人把握職業轉機、取得職場大突破的10條經驗。

比如:如何發掘你的特質、如何抵禦打破常規的風險、如何學會說不、如何練習想象領導力,等等。

如果你的職業生涯因為這次新冠肺炎疫情而岌岌可危,你要做的並不是一味地抱怨,而是像薩拉那樣,先接受它,然後想辦法挖掘對自己人生有價值的點。

危機之中,往往會帶有轉機,你可以重新考慮自己的能力、經驗和未來的發展,重新規劃自己下一步職業生涯。

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每一次轉機也不會保證你一定會成功,但起碼會幫你離目標更近一步。


勞特品牌實驗室


如果我是這家公司的員工,我肯定不能接受老闆借疫情原因辭退和拖欠公司。我相信我不會成為被辭退的那一個,更不需要老闆找藉口。通常有情懷的公司或企業,碰到困難不應該去找藉口轉嫁風險給員工,如果是那樣的企業,我頂多呆三天。另外一方面,通過疫情,應該更加清醒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離不開核心人才的齊心協力。就像螞蟻發現了食物,自己拖不動的時候,會要喝身邊的夥伴一起搬運,因為他們就在身邊;像掘地蜂那樣,在回家的路上需要先試探性地先把食物在門口放放,回去洞穴再折返搬運。其實,我們都是一小份子,如果你認為你是在做正確的對於,有使命意義,可以積攢幸運,也肯請你同老闆共度難關,經歷了歲月,在知道太頭仰望的清澈,沒有西米露,只行為是白天,留下淺淺的航道,悄悄地印在藍色的畫布裡頭,眼裡有光,自在遠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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