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信披違規被立案調查集體跌停 監管此前多次質疑蹭熱點

3月16日,秀強股份、泰和科技、雅本化學集體跌停。

昨日晚間,秀強股份公告,因公司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無獨有偶,另外兩家公司也因為同樣原因被立案調查。

市場人士表示,證券法已於3月1日正式實施,進一步強化了信息披露要求,監管對於“蹭熱點”等行為更加關注,上市公司熱衷於概念炒作的行為“可休矣”。

蹭熱點頻遭監管關注

秀強股份

這三隻遭證監會立案調查股票均是近期的熱門概念股。

秀強股份是此前熱門的“特斯拉概念股”的典型代表之一,受到了資金的追捧,秀強股份一度11連板。

三公司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集体跌停 监管此前多次质疑蹭热点

1月16,秀強股份在互動易上表示,公司目前正在按特斯拉要求提供光伏屋頂玻璃樣品,爭取儘快供貨。

搭上特斯拉概念,秀強股份於2月4日開始漲停之旅。

2月11日,秀強股份達成6連板,深交所對秀強股份下發了關注函,要求公司自查並說明是否存在利用特斯拉概念炒作公司股價的情形。

面對深交所的詢問,秀強股份18日晚間卻回覆稱,特斯拉不是公司充電樁玻璃產品的直接客戶,公司充電樁玻璃產品的訂單由特斯拉指定廠家下達,該廠家做成合格成品後供應給特斯拉,公司不屬於特斯拉充電樁用玻璃產品的一級供應商。

對此,秀強股份2月14日回覆稱,公司為美國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產品的國內唯一供應商,目前訂單量約一萬片每月;且公司於 2019 年 5 月開始介入特斯拉太陽能屋頂項目,已經完成初步樣品確認,尚未取得特斯拉太陽能屋頂玻璃的批量訂單。

2月15日,秀強股份又收到了深交所的《問詢函》,要求補充說明為“美國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產品的國內唯一供應商”的依據及來源,相關表述是否真實、準確等。

2月19日,秀強股份在對深交所上述問題進行回覆時改口稱,特斯拉不是公司充電樁玻璃產品的直接客戶,公司充電樁玻璃產品的訂單由特斯拉指定廠家下達,該廠家做成合格成品後供應給特斯拉,公司不屬於特斯拉充電樁用玻璃產品的一級供應商。

泰和科技

2月2日,泰和科技在互動易表示,公司現在生產和經營的產品中,苯扎氯銨和次氯酸鈉可用於新型冠狀病毒防疫過程中的環境消毒工作”以及“公司擬生產的過氧乙酸,亦可用於新型冠狀病毒防疫過程中的環境消毒工作。

2月6日,泰和科技又披露消毒劑類產品正常開工,主要產品苯扎氯銨和次氯酸鈉可用於環境消毒工作。受相關信息影響,2月4日起泰和科技獲得連續四個漲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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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說明苯扎氯銨、次氯酸鈉等相關產品近兩年又一期的銷售情況及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重,目前是否具備生產過氧乙酸的技術、人員、設備、配套設施條件,是否存在以互動易平臺回覆替代臨時公告的情形。

根據泰和科技回函顯示,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月1日至2月7日,其次氯酸鈉的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0.03%、0.05%、3.57%,苯扎氯銨為7.17%、8.22%、6.72%,且苯扎氯銨主要用於水處理行業,少數客戶用於公共衛生消毒領域。因泰和科技在互動易回覆中未客觀、完整反映業務實際情況,泰和科技及董事長、董秘均被深交所予以通報批評。

雅本化學

雅本化學2月4日曾在互動平臺回覆稱,子公司樸頤化學是阿扎那韋 以及達魯那韋關鍵中間體的主要供應商,其中達魯那韋主要生產手性藥物中間體,阿扎那韋和達魯那韋都是目前國家推薦的9個抗病毒藥物中的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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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第一時間下發了關注函,要求雅本化學說明是否存在以互動易平臺回覆替代臨時公告的情形、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信息以及是否存在主動迎合市場熱點、炒作公司股價的情形等事項。

新證券法加強投資者保護

信披違法違規監管顯著加強

“三家被立案公司有比較明顯的一致性,就是在市場追逐熱點情緒比較高漲的時候,把公司或有或無,或者佔比很小的業務通過互動易等平臺對外披露,有比較明顯的‘蹭熱點’嫌疑”,滬上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因為A股市場散戶比較多,很多投資者也願意追逐此類公司的股票。

“公開信息來看,上述三家應該是新《證券法》施行後首批被調查的上市公司,”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許峰表示,新《證券法》施行後,證監會在調查通知書的措辭上發生了一些明顯的變化,過去大部分時候寫的都是涉嫌信息披露違規或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這次多出了涉嫌誤導性陳述的字樣,這在過去是少有的,這也是一直以來的呼籲。

前述董秘表示,從董秘角度理解,“蹭熱點”是典型的涉嫌誤導性陳述行為。

證券法已於3月1日正式實施,進一步強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強調應當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規範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自願披露行為等。同時,新證券法大幅提高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以六十萬元罰款,提高至一千萬元;對於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虛假陳述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虛假陳述的,規定最高可處以一千萬元罰款等。

事實上,概念股已經成為了監管重點之一。3月1日,上交所對博瑞醫藥發出監管關注函,對公司董秘通報批評;深交所對海南海藥及公司董秘通報批評。兩家公司均曾發公告,蹭抗擊疫情某藥物的熱點。3月8日,滬深兩市又對多隻概念股開出罰單。

中國證券報記者此前從接近監管的市場人士處獲悉,近幾年來,上交所等一線監管部門始終把概念監管作為維護市場生態的重要機制來抓,對概念股監管始終保持必要的監管力度。未來,一線監管部門還將擴大監控範圍,除公告、互動易之外,對微博微信等方式迎合市場熱點題材進行概念炒作的公司加強問詢力度,對於涉及信息披露違規的從嚴監管。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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