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銳電“收購人”違規 監管或責令停止收購

本報記者 李慧敏 北京報道

到4月2日為止,ST銳電股價已連續14個交易日低於1元,是否會觸發“面值退市”條款,已成近日市場關注的熱點。

4月2日晚,ST銳電發佈公告稱收到上交所問詢函中顯示,針對關於ST銳電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期對外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涉嫌違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及上交所的《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責任方可能被採取責令暫停或者停止收購等監管措施。此外,上交所表示,將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分析人士指出,一旦後續被公開譴責,公司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無法開展相關資本運作,對收購人的吸引力將“歸零”。這意味著,在ST銳電擬通過委託表決權的方式覓得“新主”進而實現自救的道路可能無法走通。

3月31日,ST銳電曾公告稱,大連重工等3股東與中俄絲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俄絲路”)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擬將其合計持有的22.69%表決權委託給中俄絲路和中俄地區合作發展投資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俄發展”),ST銳電實控人將變更為王峰,中俄絲路和中俄發展擁有ST銳電最大表決權份額。

當晚,上交所即火速發出問詢函發問:此次委託表決權是否為了提升股價從而避免被“面值退市”。但受此消息影響,4月1日、2日ST銳電連續封了兩個漲停板,報收0.8元。

分析人士認為,隨著新《證券法》的頒佈實施,最嚴信披時代已經來臨。一方面新《證券法》對信息披露提高了要求,且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另一方面貫徹落實新《證券法》,也要求監管機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也是對監管機構的要求,即“法定職責必須為”。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此前4家公司因信披違規被立案調查,監管升級市場已有感受。上述人士呼籲投資者理性投資,避免踏坑被埋。

涉嫌信披違規,收購或將“被停止”

涉嫌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及《股票上市規則》,ST銳電自救的“易主”急招兒極有可能失效。

4月2日晚10時,ST銳電公告稱,收到上交所對於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期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事項的問詢函。

問詢函顯示,ST銳電股東大連重工、天華中泰、萍鄉富海於2020年3月30日簽署了《表決權委託協議》,擬將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所對應的表決權對外委託,受託方將持有公司22.69%的表決權,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為王峰。截至2020年4月2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根據《收購辦法》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的相關要求,提交併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及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根據上述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還應當聘請財務顧問對上述權益變動報告書所披露的內容出具核查意見並同時報送交易所。

“從問詢函來看,監管指出了ST銳電的兩個核心問題:其一涉嫌違反法律法規;其二直指‘保殼’意味濃厚。”分析人士表示,ST銳電大股東委託表決權事宜已構成收購行為,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並未履行義務,已違反了《收購辦法》。根據《收購辦法》25條規定,本次收購可能被監管採取責令暫停或者停止收購等監管措施。

此外,上交所問詢函已經明確,對於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期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等行為,將按規定啟動相應的紀律處分程序和其他處置程序。上述分析人士表示,一旦被公開譴責,則公司在一段時間內不得發行股份等,後續無法開展相關資本運作,此舉也使得ST銳電“殼價值”大打折扣。

上交所同時再次強調,表決權委託協議規定,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保持其上市地位,則協議自動解除。ST銳電對相關事項是否僅出於維護股價保殼的目的等進行說明。

監管力度顯著加強,最嚴信披時代已來

“種種跡象表明,最嚴信披時代已經來臨,針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監管力度正在顯著加強。”分析人士表示,對於ST銳電的指向性明顯的問詢直擊要害,乾淨利落。

實際上,信息披露違規一直是上市公司違規的高發地帶。新《證券法》進一步強化了信息披露要求,設專章規定信息披露制度,從上市公司為第一責任人改為以信息披露義務人為責任主體,實現全方位無死角監管。同時大幅提高信披違法的處罰力度,最高可罰款1000萬元。

3月20日,證監會亦發佈了新修訂的《收購辦法》。《收購辦法》特別細化了對持股變動信息的披露要求,要求在簡式、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分別披露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上市公司中擁有表決權股份變動的時間及方式。

而在新《證券法》實施一個月以來,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一直呈高壓態勢,市場對監管的雷霆手段已有感受。

今年3月份以來,滬深兩市已經先後有4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包括延安必康、雅本化學、泰和科技和秀強股份,均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依法監管、從嚴監管,按照加強金融監管的理念,對違法違規行為就是要主動作為、絕不姑息,這是新《證券法》對監管的要求也是‘法定職責必須為’。”有接近監管人士表示。

ST銳電多套路並用自救,若退市20萬股民“陪葬”

站在懸崖邊兒上的ST銳電也是拼了!截止到3月31日,在連續12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元之後,ST銳電將所有能夠利用的辦法、手段和工具悉數祭出。最大的一招兒即為另覓“新主”。

受“易主”消息的刺激,ST銳電4月1日上演“地天板”,股價當日收於漲停價0.76元/股;4月2日ST銳電開盤即報0.8元/股,漲5.26%報0.8元,封上漲停板。

3月31日當晚,上交所即迅速發函問詢,一針見血指出,本次表決權委託的主要目的,是否為了提升股價避免公司股票因股價持續低於面值而退市?鑑於中俄絲路、中俄發展均成立於2018年8月,至今成立還未滿兩年,二者總資產合計3746萬元。因此,上交所要求ST銳電披露中俄絲路和中俄發展的基本情況。

雖然憑藉“易主”消息,ST銳電打破了此前一路跌停的模式,但遠遠談不上安全。接著,ST銳電又“適時”拋出了長達4個月沒有進展的回購信息,那是在股價兩度跌破1元的時候通過的議案。

4月1日,ST銳電公告稱,2019年11月21日召開2019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截至2020年3月31日收盤,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積回購股份17441600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2892%。最高成交價為1.0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0.98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7840048元。

與此同時,上交所也沒有忘記詢問ST銳電部分董監高的增持進展。

2020年3月21日,公司發佈部分董監高增持股份公告,包括董事長馬忠在內的部分董監高計劃以265萬元增持公司股票,請公司補充披露董監高增持計劃的當前進展,包括增持股份數量及金額等。

而《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在ST銳電四度“保殼”歷程當中,類似回購、增持等套路屢屢被使用,但企業自身一路下滑的態勢仍然無法阻擋,最終結局無法改變。

至於ST銳電,雖然目前封了漲停,但危機遠未解除。4月2日晚上交所的問詢函表明,後續相關方可能被責令停止收購同時將啟動處分程序。被公開譴責之後,ST銳電因此不能再進行資本運作,且不論中俄絲路和中俄發展是否有實力,ST銳電本身“殼價值”也幾乎歸零。

ST銳電在4月1日和2日分別發出了“關於公司股票可能將被終止上市的第四次和第五次風險提示性公告。

而如果真的迴天無力,ST銳電的20萬名股民將被埋其中。市場人士表示,投資者特別是散戶股民要加強學習,充分認識風險,加強自我保護,做理性投資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