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訴訟、退市風險,信託第一股安信信託“表裡不一”

4月6日晚,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安信信託,證券代碼:600816.SH)公告,收到中國銀保監會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上海銀保監局”)下發的兩張罰單。由此,這家早已麻煩纏身的上市信託公司,再度被置於市場風口浪尖。

五項違規領罰單:原總裁終身禁入,暫停自主管理類資金信託業務

登陸上海銀保監局官網,可以發現這兩張針對安信信託的罰單,實際3月31日已作出定論。

在“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20〕4號”中,上海銀保監局歷數安信信託多年開展信託業務期間五大違規事實:

第一、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公司通過簽訂遠期轉讓協議、出具流動性支持函等方式,違規承諾8筆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金額共計33.3億元。截至2019年7月末,上述協議或支持函均已到期,造成嚴重的兌付風險。

第二、2016年至2019年,公司違規將3筆信託財產用於股東、8筆信託財產用於兌付其他信託項目、2筆信託財產用於置換固有貸款、4筆信託財產用於其他非信託目的用途,金額共計126.56億元。截至2020年1月,上述項目基本已逾期或欠息。

第三、2018年至2019年,公司推介部分信託計劃時,隱瞞了信託計劃出現逾期等風險信息。

第四、2016年至2019年,公司將部分信託資金運用於非標準化債權時,存在期限錯配、以後續募集資金兌付前期受益權份額,違規開展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信託業務。

第五、2016年至2019年,公司在部分信託項目中,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項目收益、項目風險等信息,信披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就此,上海銀保監局決定暫停安信信託自主管理類資金信託業務;限制其向股東上海國之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之傑”)分配紅利。同時,責令公司改正並處罰款1400萬元。

在“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20〕3號”中,上海銀保監局直指安信信託前總裁楊曉波對公司上述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為此,楊曉波被處以終身不得擔任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管的重罰。

據其官網信息顯示,作為我國唯一上交所上市的信託公司,安信信託自2011年以來就是“得獎專業戶”。如2018年,公司從多家主流媒體獲頒“誠信託”卓越公司、年度最佳信託公司等14個獎項,並連續第三年獲中國信託業協會行業評級A級。2019年,公司先後從CFS中國財經峰會捧回“2019傑出品牌形象獎”、“2019年度企業社會責任獎”,可謂“拿獎拿到手軟”。此外,公司還入選《福布斯》2017亞洲最佳兩百強企業,以及2017年至2019年MSCI明晟新興市場指數。

而今,隨著上海銀保監局罰單落地,殊榮在身的安信信託被曝多項“陳年舊垢”,“表裡不一”凸顯無疑。

比如,罰單點名的安信信託股東國之傑,去年已引起上交所注意。在2019年10月11日下發的問詢函中,上交所要求安信信託就半年報提及公司已知作為被告訴訟案件12宗,訴訟金額50.23億元,要求補充披露是否存在國之傑提供擔保的情形及其償債能力。

安信信託彼時回覆,上述涉訴信託業務中,公司提供擔保、遠期受讓等形式兜底承諾的金額為49.98億元,其中8.14億元由國之傑擔保。截至2019年9月末,國之傑直接負債逾期金額合計約24.2億元,其中2.98億元達成和解,剩餘21.2億元與相關方協商解決糾紛。此外,國之傑對外擔保涉訴金額約19.75億元。

又如,此番安信信託被上海銀保監局暫停的自主管理類資金信託業務,正是被終身禁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楊曉波在任公司總裁時的“發力點”。

公開資料顯示,楊曉波曾任安信信託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風控執行官、信託業務評審委員會召集人。經原銀監會批覆同意,楊曉波於2014年5月起擔任安信信託總裁,直至2018年10月他以“個人原因”為由向公司提交辭呈。

根據安信信託2017年年報,截至當年末,安信信託的信託資產總額為2325.51億元,其中主動管理類信託業務佔比68%;另據公司2018年年報,截至當年末,公司信託資產總額2336.78億元,其中主動管理類信託業務佔比70.26%。

早在2018年5月31日,楊曉波出席廣州市金融工作局主辦的“振興實業,金融再出發——致敬改革開放40週年”金融發展論壇時稱,“信託公司比拼信託資產總規模已不再有太大意義。真正有意義有價值的,是主動管理業務的規模和佔比。”但若非上海銀保監局白紙黑字的罰單置於面前,誰能想到在彼時安信信託節節攀升的信託業務規模的“背面”,竟潛藏諸多違法違規行為。

訴訟多且業績差,股票或“戴帽”

其實,上海銀保監局只不過揭示安信信託“暗流”的一角,公司面臨的麻煩遠不止此!

先說司法訴訟。根據天眼查數據顯示,2017年1月11日至2020年3月25日,安信信託共涉及237次開庭記錄,僅今年1月15日至3月25日就達25次,事由多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營業信託糾紛、合同糾紛。其中,3月25日開庭7次,安信信託有6次站在被告席。接下來一次開庭,已“預約”到12月3日,事由為海通國際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訴安信信託合同糾紛。

與此同時,2016年8月24日至2020年4月3日,安信信託涉及304項法律訴訟,事由大同小異,其中不乏烏魯木齊銀行、四川天府銀行、武漢眾邦銀行、重慶再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等金融機構。

此外,如前所述,截至去年6月30日,安信信託年內已知作為被告的涉訴案件達12宗,訴訟金額50.23億元。而據安信信託2019年11月15日公告,截至8月31日,年內公司涉及訴訟增至21起,原告名單中出現鄭州銀行、海通證券、渤海人壽等知名金融機構,訴訟費用合計約84.7億元。12月16日,公司又披露涉及自貢銀行、交銀國際信託、上海墨銥資管等三起訴訟,合計金額約12.2億元。

2020年3月13日,安信信託再度發佈訴訟公告,收到黑河農商行、三峽資本、長城資產、浙商銀行的起訴書,訴訟金額分別為2.33億元、4.98億元、4.15億元、11.25億元。目前,這四宗新增案件均已立案,處於審理階段。

再說退市風險。根據公司2018年年報,報告期內實現營收2.05億元,同比下滑96.34%;歸母淨利潤-18.33億元,同比大幅跳水149.96%。2020年1月22日,安信信託發佈公告,2019年度業績預虧30億元到35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事項後,預虧31億元到36億元。究其原因,安信信託歸結為根據新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及公司有關會計政策,對部分金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貸款類資產減值準備約6.9億元、債權投資類資產減值準備約25.7億元、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失約4.2億元),以及受行業政策調整、市場等因素影響,公司業務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對於安信信託此番解釋,上交所滿是質疑。在1月23日下發的問詢函中,上交所要求公司審慎核實並補充披露金融資產減值測試的方法及過程;減值跡象出現的具體時點,本期計提減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的投資業務是否合規經營,風控機制是否存在缺陷。儘管安信信託於2月22日就上交所問詢函作出回覆,但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若其2019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仍為負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1月22日和4月7日,安信信託已兩次發佈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回溯十五年前,安信信託曾經歷一次“戴帽”風波。根據公司2006年6月5日公告,因2003年、2004年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公司自2005年7月11日起實行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為“*ST安信”。鑑於2005年實現淨利潤576.86萬元、扣非淨利潤1188.36萬元,公司於2006年6月6日起成功“摘帽”。

這回安信信託能否“化險為夷”?目前還不好說,需等4月30日其正式披露2019年年報才能見分曉。值得一提的是,在3月24日至28日連續發佈“臨時停牌公告”後,安信信託於3月30日發佈“重大事項停牌公告”稱,因部分信託項目未能按期兌付,出現相關訴訟事項,面臨較大流動性風險。為避免觸發系統金融風險,公司正在有關部門指導下籌劃風險化解重大事項。經申請,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31日起停牌,最長不超過10個交易日,最遲將於2020年4月15日復牌。

值得注意的是,近兩年,或意識到公司前景堪憂,安信信託多位高管相繼選擇離開。公司2018年年報顯示,除了時任公司董事兼總裁楊曉波,時任公司合規總監朱文也以“個人原因”為由辭職,時任公司董事會秘書武國建則因“工作崗位調整”離任。另據安信信託2019年半年報,公司原董事長王少欽、原副總裁兼董秘陶瑾宇、原監事長馬惠莉、高管馮之鑫,均已先後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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