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一市民维修华为Mate 30 5G版手机一波三折!消协:机主和售后各担其责

3月15日,延吉市民高女士持续一周多的手机维修纠纷终于尘埃落定,经延吉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她和手机售后方各担其责。

3月6日,高女士不慎将自己的华为Mate 30 5G版手机摔落在地。当时手机屏幕没有破损,能正常开关机,但屏幕显示呈绿色,无法读取信息并使用。于是,她到华为手机售后服务点维修。经双方现场确认手机故障为屏幕问题后,售后人员为其开具了维修收据,注明原因是换屏,费用为600元。

一个半小时后,高女士去取手机,但维修人员说,她的手机更换屏幕后无法开机,因为手机主板上掉了零件,这与维修过程无关,是因为她摔手机时造成的。“我把手机给你的时候能开机能接电话,只是屏幕不好使。”高女士提出质疑,双方交接时,确认手机只是屏幕问题。拆机前,对方没有告知手机拆机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否则她可以选择不开机或者到其他店维修。拆机之后发现手机掉零件,对方应及时告知,而不应该等一个多小时后才说明。

经现场协商,售后人员同意为她免费焊接零件,但无保修,高女士同意了。但对方又告诉她零件在这里焊接不上,需寄到北京总部维修,她也表示同意。12日,她接到对方的电话通知:因为没有原件,北京方面也无法维修,她需要自费2680元更换主板才行。加上换屏费用,她总计需要支付3200多元钱,售后方认为维修费用较高,不建议继续维修。15日,高女士向延吉市消协投诉维权,主张自费更换屏幕,由售后维修或更换主板。

市消协副秘书长许真调解表示,经售后方确认,该手机屏幕破损为人为所致,不属于手机“三包”责任范围,故消费者承担维修费用,消费者认可。手机经售后方维修后,售后方给出零件缺失、需送北京总部维修、北京又修不了等理由,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售后确实修不了,应提前告知消费者,而不应该逐步提出这些问题,令消费者无法接受。在市消协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督促下,经售后人员向北京总部申请,最终,售后方同意为高女士免费更换手机主板,高女士自行承担换屏费用,双方无异议。

延边晨报全媒体记者:康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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