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一市民維修華為Mate 30 5G版手機一波三折!消協:機主和售後各擔其責

3月15日,延吉市民高女士持續一週多的手機維修糾紛終於塵埃落定,經延吉市消費者協會調解:她和手機售後方各擔其責。

3月6日,高女士不慎將自己的華為Mate 30 5G版手機摔落在地。當時手機屏幕沒有破損,能正常開關機,但屏幕顯示呈綠色,無法讀取信息並使用。於是,她到華為手機售後服務點維修。經雙方現場確認手機故障為屏幕問題後,售後人員為其開具了維修收據,註明原因是換屏,費用為600元。

一個半小時後,高女士去取手機,但維修人員說,她的手機更換屏幕後無法開機,因為手機主板上掉了零件,這與維修過程無關,是因為她摔手機時造成的。“我把手機給你的時候能開機能接電話,只是屏幕不好使。”高女士提出質疑,雙方交接時,確認手機只是屏幕問題。拆機前,對方沒有告知手機拆機後可能出現的問題,否則她可以選擇不開機或者到其他店維修。拆機之後發現手機掉零件,對方應及時告知,而不應該等一個多小時後才說明。

經現場協商,售後人員同意為她免費焊接零件,但無保修,高女士同意了。但對方又告訴她零件在這裡焊接不上,需寄到北京總部維修,她也表示同意。12日,她接到對方的電話通知:因為沒有原件,北京方面也無法維修,她需要自費2680元更換主板才行。加上換屏費用,她總計需要支付3200多元錢,售後方認為維修費用較高,不建議繼續維修。15日,高女士向延吉市消協投訴維權,主張自費更換屏幕,由售後維修或更換主板。

市消協副秘書長許真調解表示,經售後方確認,該手機屏幕破損為人為所致,不屬於手機“三包”責任範圍,故消費者承擔維修費用,消費者認可。手機經售後方維修後,售後方給出零件缺失、需送北京總部維修、北京又修不了等理由,這對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如果售後確實修不了,應提前告知消費者,而不應該逐步提出這些問題,令消費者無法接受。在市消協和其他職能部門的督促下,經售後人員向北京總部申請,最終,售後方同意為高女士免費更換手機主板,高女士自行承擔換屏費用,雙方無異議。

延邊晨報全媒體記者:康穎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