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姐結婚,全家都知道她不幸福,可沒人勸,伯母:給錢了,不委屈


堂姐結婚,全家都知道她不幸福,可沒人勸,伯母:給錢了,不委屈

​文|末小北

前天寫了一篇關於我伯母的文章,很多人都不信我說的那些事。他們質問我,既然早就知道我伯父和伯母是那種愛佔便宜的“小人物”,為什麼不早早地跟他們斷了關係呢?

其實,就連我自己也不敢相信,為什麼我父母吃過很多次伯母的虧,還要跟他們走如此之近。對於這個問題,我還特意問了我父母。我父親說,雖然知道吃了虧,可是那些跟親情牽扯的關係,不是說能斷就能斷的。因為我奶奶還在世。

就算我父母明確了態度,不理我那個跋扈的伯母,可是她依然會腆著臉來找我們。再加上,村上各個家族之間,也有些不太友好,所以,在很多不得已的情況下,父親和伯父,還有三叔,不得不抱成團。

雖然說,攘外必先安內。可是,在更多的情況下,尤其是和親情掛鉤的時候,先抱團抵禦外面的侵擾,比起內訌,效果要好一些。

再加上,我伯父和伯母,就是那副德行。如果他們遇到事情了之後,他們兩個大都會把事情推給我奶奶幫忙。

我三叔和我奶奶在農村生活,我父母因為住不慣城裡的生活,也在農村。而我伯父和伯母,因為從一開始就算計他們的兒媳婦,所以,我堂哥一結婚,他們就死皮賴臉地跟去了城裡住。

當初,堂嫂為這事,沒少跟堂哥吵架,可是再吵,他們硬是賴在那裡,兩個晚輩也拿他們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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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我自己工作以後,我就跟我爸媽說好了,以後我們不去理他們就好,有事頂多就是把表面的事情做到位,別的就不再管了。並且,我爸媽也聽我的,不再跟伯父和伯母牽扯任何事情。

可是,我們不管,不代表我三叔和我奶奶不管。只要我伯父求到我奶奶跟前,我奶奶大都會妥協,應承下來。畢竟,伯父是她的大兒子,在沒我父親和三叔的時候,他可謂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人。

當奶奶生了我父親後,雖然偏愛過我父親一兩年,但是當三叔出生以後,父親的角色就非常尷尬了。生活在農村,或者家裡姊妹比較多的人,應該都能理解,家裡有三個以上子女的家庭中,處於中間的那個子女,是很難受到父母偏愛的。

我爸就是生活在這種尷尬的角色當中,因為不被我爺爺奶奶偏疼,所以才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交朋友上,這也是他長大後變得“仗義”的另一個原因。

伯父和伯母把家裡的農活,或者別的事情推給奶奶或者三叔的時候,我奶奶自己肯定是應付不過來的,三叔又是從小被奶奶寵溺長大的,自然也應付不了太多的事情,所以,他們沒辦法的時候,就會找我父母幫忙。

就這樣,我父母就又間接地和伯父伯母牽扯上了關係。所以,並不是我們傻到不能自知,也不是我們心甘情願吃這悶虧。試問,誰被蛇咬了之後,還會有不後怕的呢?

要說我們一家,不傻,也有些牽強。畢竟,明知道很多事情都是我奶奶應承了伯父和伯母的,而我們依然選擇幫忙,這不是傻瓜的行為,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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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孝敬老人,以及幫助那個和我們並沒有任何恩怨的三叔上,我父母確實很難做抉擇。往往,糾結之後,選擇的就是讓自己再次吃悶虧。

不過,我可以肯定的是,我父母也做到了“吃一塹,長一智”,有些事雖然我們逃避不掉,因為牽扯到奶奶和三叔,我們躲不掉,可是在更多事情上,我們再沒跟伯父和伯母提過任何建議,或者交流過任何看法。

就比如,我堂姐結婚的事情,起初我父母是一千一萬個反對伯母逼迫堂姐嫁給那個她不喜歡的男人的。可是,由於之前很多事情,正是因為我父母給了建議,伯母總會“事後諸葛”地找麻煩,所以,那次就算我們全家人都知道,堂姐結婚後不會幸福,我們都沒有勸。因為,我們也都知道,勸了也沒用。

堂姐離過一次婚,她的前夫跟她是筆友。當初,我堂姐也是個喜歡寫文字的人,她以前是我們村上很有名的才女,村裡大部分的人家裡,有紅白喜事的,都會讓堂姐來寫對聯。她前夫,就是因為喜歡她的文字,所以兩個人是以書信的方式認識的。

堂姐的前夫是個殘疾人,並且家裡過得不怎麼好。所以,當伯母得知了有堂姐的前夫這號人之後,說什麼也不同意他們交往。可是,堂姐並不嫌棄她前夫是殘疾人,並且也決心要和他在一起。所以,在伯母的反對聲中,堂姐選擇了離家出走。

當堂姐和她前夫,把該做的事情全都做了之後,並且還抱著個孩子回來了。伯母才不得已,同意了他們的婚事。可是,伯母由於沒有從堂姐的婚姻上“撈到”錢,所以,在堂姐結婚後,對堂姐和她前夫,百般刁難。

有一年秋天,伯母承包了很多農田,秋收玉米的時候,伯母讓堂姐的那個殘疾前夫來幫忙,讓他一個人掰玉米,一個人扛玉米。當時堂姐心疼的只掉眼淚,可是她懷著二胎,根本也幫不上任何忙,只能乾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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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收完玉米的當天晚上,因為天色太黑,農村那時候還沒有安裝上路燈,堂姐的前夫在拉著玉米回家的路上,出了意外,人當場就沒有了。那次,堂姐哭得非常傷心,並且也導致肚裡懷的二胎也跟著沒了。

從那次之後,堂姐恨急了伯母,大概有三年的時間,一句話也沒跟伯母說過話。後來,堂姐的前公婆,勸堂姐改嫁,只希望她能把頭一個孩子留給他們兩個老人,就當是給家裡留個根了。

堂姐搬回伯母家住之後,伯母雖然知道對她有愧,可是依然改不掉她那副自私的嘴臉。所以,就算堂姐不搭理她,她也厚著臉皮找人給我堂姐說親事。

後來,伯母的親妹妹,也就是堂姐的姨媽,給堂姐介紹了一個很有錢的男人,只不過,那個男人比堂姐大了十五歲。那年,堂姐27歲,那個男人42歲。

其實,對於年齡上,伯母不是多在乎,只要有人不嫌棄我堂姐結過婚,只要對方肯給彩禮錢,伯母就同意堂姐嫁。不過,伯母聽她妹妹說那個男人非常有錢,並且還大了堂姐15歲之後,張口就提出了十五萬的彩禮。

09年的時候,十五萬彩禮,在農村可真稱得上是天價彩禮了。那時候,我們村上的人無論是出嫁,還是娶妻,彩禮頂多的就是“一萬零一”。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對方聽了伯母的要求後,不但沒有絲毫猶豫,還直接加了五萬的彩禮,直接給了二十萬。就這樣,伯母在堂姐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收了那二十萬的彩禮,並且還把堂姐私自關在家裡,讓她沒機會再“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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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問,這種強迫式的婚姻,根本就是觸犯了法律的。可是,在那個時候,人言可畏的力量,要比法理來得更強烈。表姐又哭又鬧,甚至選擇結束生命,都無法換來伯母和伯父的體諒。

當時,伯母也深知自己無論說什麼,堂姐都不會聽。於是,又聽了她妹妹的建議,讓伯父裝病,還跟村上的大夫“串通好”,說想要救伯父,就得需要很多錢,以此來“要挾”,堂姐答應和那個大她15歲的男人結婚。

堂姐雖然恨伯父和伯母,可是當牽扯到“生死”這種事的時候,難免也會動惻隱之心。所以,堂姐妥協了,答應了那門她自己都能看到不幸福的婚姻。

當時,我父母是想阻止的,可是他們還沒開口,伯母就已經撂下了狠話,她當著奶奶、三叔,以及我父母的面,直接說:“你們誰也別想勸,人家是給了二十萬塊錢的。再說了,嫁給這麼有錢的人,根本就不委屈。所以,我希望你們誰也別阻攔我女兒去享福!”

伯母撂下了狠話後,就算我們全都知道堂姐嫁過去不會幸福,我們也都不敢勸。因為,在伯母眼裡,錢比任何東西都重要。更何況,她在警告我們所有人的時候,還加上了一句:“女兒是我自己生的,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自己做主。”

人家都說,子女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母親只有疼愛的份,沒有害兒女的心。可是,在我伯母身上,我一絲一毫的疼愛都沒看到。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她自己。

當然,也許會有人說,我堂姐確實是嫁給了一個有錢男人,比起在孃家受伯母的白眼,要強很多。可是,如果大家能換位思考一下的話,你願意娶,或者願意嫁給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嗎?並且,當你嫁過去之後,得知了自己妥協的這樁婚姻,其實就是被自己的親生父母“騙婚”的,你心裡好受嗎?

​確實是,堂姐嫁過去之後,沒受過任何委屈。可是,那個男人畢竟已經42歲了,並且也有自己的兒女,他娶堂姐的目的,其實就是想讓堂姐伺候他的兒女,並且他也給不了我堂姐任何的夫妻幸福。

堂姐結婚以後,哭著來過我們家一次,她知道當初我父母是想要阻止伯母的,可是她也深知伯母的為人,所以沒怪我父母沒有出面幫忙阻攔。

那次,她告訴我父母說,結婚以後,那個男人對她還算可以,在經濟上確實沒虧待過她,可是,那個男人思想上有些偏執,他不允許堂姐和任何異性(除了孩子、婆家人和孃家人)交流,倘若有,他就會打堂姐。

堂姐說,當她知道了伯父是裝病的之後,她心裡有千般萬般的委屈,也不會回伯父家訴苦,因為她知道,計算自己訴苦,也沒用。所以,她在實在受不了的時候,選擇了來我們家,找我爸媽哭訴。

之後,我父親出面找過那個男人,我也不知道我父親對那個男人做了什麼,只知道那次之後,那個男人再也沒跟堂姐動過手。

從那之後,堂姐每年都會悄悄來看望我父母一次,只是,再也沒回過伯父伯母家。就算堂哥和堂弟有什麼需要幫助的,伯母厚著臉皮找到堂姐,堂姐也沒再搭理過她。

算算,堂姐到現在都有十年沒回過伯父伯母家了。

堂姐結婚,全家都知道她不幸福,可沒人勸,伯母:給錢了,不委屈

​雖然說,女人結婚以後,孃家是她堅實的後盾。

可是,如果你經歷過我堂姐所經歷過的之後,你就會發現,有我伯父和伯母這樣的孃家人,其實就跟沒有一個樣。別說堅實的後盾了,他們還時常地給我堂姐惹麻煩。

我們都說,天底下沒有狠心的父母,只有狠心的兒女。對於我伯父和伯母,我說不出他們是否狠心,因為就算他們之後對堂姐做了那麼多過分的事情,可是有一個事實是值得肯定的,那就是他們確確實實把我堂姐養大了。

對於伯父和伯母,我只能說,他們算不上稱職的父母。他們在生養女兒上,目的簡單而又明瞭,那就是將來用女兒“換錢”。

就算別人挑他們的毛病,他們依然有一個合理的藉口,那就是他們在生了堂姐後,也把她養大了,並沒有不管不顧。

是啊,孩子是他們親生的,也是他們生養的,他們自然不是狠心的父母。

但是,我總覺得,為人父母,不是要左右兒女的生活,而是參與其中就好,讓孩子們自己去成長,父母只是在這個過程中,給一些正確的引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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