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深化市縣機構改革細節:圍繞行政區劃調整等設置機構職能

《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是全國首個獲得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地方機構改革方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機構改革的統一部署,海南省在全國率先啟動地方黨政機構改革。

據《海南日報》報道,“方案印發以來,省委省政府緊鑼密鼓、穩步推進各項改革工作,省委書記劉賜貴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相關工作,新機構組建、班子配備、場所調配、人員轉隸、工作銜接等工作有序開展。‘十一’長假前,37個省級政府機構完成組建;長假後,18個省委機構也加快組建運行。目前,省級黨政機構改革基本完成。”

根據《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海南省將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市縣機構改革。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海南日報》10月12日第A02版一篇題為《海南省級55個黨政機構實現組建運行》的文章,披露了海南省深化市縣機構改革與行政區劃調整之間的關係:圍繞行政區劃調整等設置市縣機構職能。

上述報道在介紹海南省深化市縣機構改革時稱,“按照方案,我省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縣機構改革。要圍繞行政區劃調整和區域發展功能定位,設置市縣機構職能。市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執行中央和省制定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法規,側重於統籌決策、宏觀佈局和綜合協調;縣級黨委和政府側重於履行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行政執法等直接面向社會、企業、群眾的管理服務職能。堅持集中統一和因地制宜相結合,涉及應急管理、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重點領域新組建機構,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實,市級黨政機構原則上與省級總體對應設置,適當放寬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加大機構職能整合力度,縣級黨政機構不照搬上級機關設置模式,注重強化服務功能,進一步整合審批、服務、執法等方面力量和職能,積極探索綜合設置機構,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治理體系。”

事實上,海南省委今年5月出臺46條硬措施紮實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時,曾“預告”要加快海南行政區劃調整。

2018年5月13日,中國共產黨海南省第七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海南省委關於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的決定》第16條明確指出,要加快推進海南省的行政區劃調整。

上述《決定》第16條指出,“落實全省一盤棋理念,按照東、西、南、北、中五大行政區域進行整合,形成‘南北兩極帶動、東西兩翼加快發展、中部山區生態保育’的全省總體空間格局,結合經濟社會、人口地理、資源稟賦、歷史人文、民族區域自治等因素,推進行政區劃改革創新,優化行政區劃設置和行政區劃結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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