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做好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召回 診療時禁用

中國網7月30日訊(記者 張豔玲)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今日發佈《關於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按照國家藥監局要求,配合做好涉及的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召回工作。

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7月29日介紹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中檢出微量N-亞硝基二甲胺(NDMA)雜質有關情況。

7月6日,華海藥業向國家藥監局報告在用於出口的纈沙坦原料藥中檢出微量N-亞硝基二甲胺(NDMA)雜質的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主動向社會披露了相關信息。華海藥業在檢出該雜質後,立即暫停了所有纈沙坦原料藥國內外市場放行和發貨,並啟動了主動召回的措施。截至7月23日,華海藥業已完成國內所有原料藥召回工作。

通知指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按照國家藥監局要求,配合做好涉及的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召回工作。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進行疾病診療時,不得使用涉及召回的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可以使用其他不涉及召回的含纈沙坦原料藥藥品或者選擇其他藥物治療。在這個過程中,醫務人員要採取有效措施,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配合召回以及停止使用涉及召回的含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藥品有關數據信息要及時向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藥監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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