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寫的婆婆的名字,婆婆要求我們幫忙還房貸,說房子以後是給我們的,我該幫忙還嗎?

王筱優


我覺得該還還是得還。但最好還是把該說明的情況說清楚,不要引起家裡其他人的不滿,畢竟家裡的事還是家裡人能解決最好。

自己要做的就是:

1、先寫協議,和婆婆寫個協議,最起碼還款的時候也是名正言順。不能讓家裡人還以為你想要房子,給婆婆還月供。

2、做好每月還款記錄,每個月還多少錢,轉賬記錄要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3、最後立遺囑,不能一開始立遺囑,主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感,還有就是萬一離遺囑,你們不幫忙還款了咋辦。所以遺囑只能等到你們還款差不多的情況下,然後考慮離遺囑或者婆婆把房證過戶你們名下。

總得來說,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房子最後的歸屬問題,只有把最終問題說明確了,該還的還得還。

祝大家買到心儀的房子,如果買房有什麼不懂,可關注我諮詢哦!


房產小平


不動產比較特殊,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的權屬以登記為準。

所以說,房產證寫的是婆婆的名字,登記在婆婆名下,那房子便是屬於婆婆所有。至於你們幫忙還還貸,這個性質可能還存有爭議,可能是對婆婆的贈與行為,也可能是與婆婆之間的借貸關係。但是,基於雙方家庭成員的特殊關係,加上“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若無法對自己主張提供證據證明,那法律性質認定可能存在較大的爭議。

至於婆婆說房子以後是你們的,這個可能是涉及繼承的問題。

根據《繼承法》規定,若被繼承人有遺囑,則按照遺囑內容繼承。沒有留下遺囑,則按照法定順序繼承。所以婆婆要是留有遺囑,那可能還好。若沒有遺囑,根據規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你們能否繼承全部的遺產,這個確實也不好說,還要看繼承人的人數。


葉律師


我請你們不要就這樣毫無理由毫無條件的相信了你婆婆的口說無憑!這個是未知數的要求,說什麼等她老了走了就把這房子給你們,這個是沒有保障的話語,不能當真……沒有白字黑子的法律憑證是不可靠的!免得到時竹籃打水一場空……

以我為事實,我家有兩姊妹,我是哥哥,還有個妹妹,我在沒結婚之前父母買了套房子,是屬房貸型的,那時房本是我母親的名字,等我結婚了,房貸還沒還完,我在結婚之前自己用全款買了套新房,從此就搬離父母,不再同住,我結婚時,父母年級有點大了,還貸有點力不從心了,那時母親要求我們幫她還貸,說什麼以後她們的房子歸我們所有……我答應了並幫她們還完房貸,等我父親去世後,我母親說話不作數,她把房子的一半股份分給了我妹妹,這就等於我們兩夫妻白付了房貸還吃了虧……就後悔當初沒有作法律依據憑證!

你看看,像這樣的事件能再讓它歷史重演嗎?我想是不會吧!除非是通過律法途徑方可!切記謹慎!



用戶抖音之


其實現在大多數人都處於這個狀態,就打個比方,我跟我男朋友認識的時候,他的父母在之前就已經為他準備了一套房子,可是這套房子戶主名字是他父親,但是說實話未來還是給我們倆結婚用的,目前來看,我們結婚後會住到這套房子裡面,貸款也會落到我們頭上,但是我現在明確知道,婚後我不會出一分貸款錢,還貸的事就是我男朋友的事了,並且我也不會要求他們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沒有那個想法,同時也不會拿我的工資去給他們家還貸,即使我嫁過去,我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還是那句話,不做“扶貧式結婚”。


頭像醬醬醬


我認為「不該」

我和老公認識得時候,他家買了一套房子。名字是我公公得。在兩家一起商量得時候,明確這房子給我們結婚用的,但是不會來住,同時我也表明了,我不會還房貸。我公公也說他自己還房貸。,。公公婆婆對我蠻好得[靈光一閃]誰的房子誰還,[靈光一閃]


項羽得小虞姬


肯定不能幫忙還啦。自己父母都有偏心的時候,更何況別人家的父母。以我為例吧,我跟老公深圳認識結婚。談婚論嫁的時候,公婆說深圳房價太貴了,沒能力給我們買,就她門住的那套房承諾以後給我們,並且我們在深租房的費用也由她們承擔。因為她信佛是個出家人,也因為我當時太無知太幼稚了,我就相信了。才有了後來各種嘔血悔不當初的事情。所以姑娘們,好話誰都會說,但高尚的有幾個?醒醒吧。我們都只是有血有肉的凡夫俗子!


yuvi1


獨生子女家庭我覺得無可厚非,房子最後還是你和你老公的,這也是家庭成員最基本的信任問題,家庭關係本來就有矛盾不和睦的就算了。

我和我老公出資買了兩套小戶型給我爸媽和我公婆住,分別寫的是他們的名字,我們還貸款,我跟我老公沒覺得有任何問題……


166649854


這樣的情況,我參照現狀判斷,老人名下的房子有貸款,肯定近期5年內入手的。一般老人名字的房子都沒有貸款的。說一般情況啊。那麼讓新夫妻還房貸,是男方家庭條件偏差,或者你丈夫能力偏差,沒有自己的錢付首付,或者男方父母對家庭狀況,相對有控制慾。至於還貸款,其實你們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你們又住在房子裡,還款,是義務和責任啊。到最後是不是給你們,一是看男方有沒有兄弟姐妹,而是看你們婚姻持續狀況。未來的事情不好說。不過,建議,你們夫妻財產,各自管理,還款期間,各自作賬。


Julie小姐姐


這個真不該,房子以後是給你老公的,不是給你們的。。。你的婆婆真是個人精。要不就過戶改名,要不就堅決不還。真的告訴你,很多傻女人被這樣騙的,最後離婚跟淨身出戶沒什麼兩樣。不要抱著什麼你老公人好靠譜對你好的想法,如果真的對你好,就不會房子名字沒有你的份!你可以不要加,但是他應該加。


洛斯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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