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般的納稅人,有大量的進項但出項很少,該怎麼處理?

輕風萬里揚


作為一家企業來說,不管是進項還是銷項一定程度上都代表著這家企業的生產銷售情況以及規模的大小,問題中指出作為一般納稅人有大量的進項但銷項很少,該怎麼處理,我不太明白你想表達什麼意思,是指因此產生的稅務問題還是說這種現象該怎麼辦?

從稅務方面解讀這個問題,作為一般納稅人,進項很大,銷項很少這種情況是存在的,那麼哪些情況會導致這種情況呢?

一、企業在初步運營期間,在這個階段,企業的生產能力較弱,大量的設備和材料購進造成了進項稅的激增,而這個時候銷售量起步較低,在增值稅申報時就會造成進項稅大於銷項稅,企業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本期應繳納增值稅=本期銷項稅-本期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這個階段會存在大量的未抵扣進項稅,稅局一般不太會關注。

二、就是企業進入了穩步階段,這個時候產生進項稅很大,銷項稅很小,這種情況產生大部分是因為企業的產品銷售很小,材料大量採購,這個階段就會引起稅局關注,企業在銷售量很小的情況小還在大量的採購原材料,明顯的存銷不匹配,造成這樣的原因要麼是企業故意的增加進項為了避稅,要麼是企業存在不開票的情況,會產生稅務風險。

從生產經營的角度來解讀這個問題,企業在銷售量很小的情況下,大量的採購設備、材料產生大量的進項,會造成企業的負債增加,甚至是資金的緊張,企業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問題,所以經營管理者要注意銷售和採購兩端不斷的衡量,避免過分的擴張規模或者不顧實際銷售情況大量採購材料,從而造成了企業的負擔過大,引起企業的生產管理混亂。


五月財稅


增值稅的管理,實際上就是一場躲貓貓的遊戲。什麼樣的貓容易被盯上呢?肯定是那些個子高、身體胖,還走路姿勢特別囂張的貓。具體有兩種:

一是大量向外面開票。這說明,企業有很大的嫌疑在“賣票”,虛開風險高。

二是開出的發票特別少。這就是問題裡說的情況了,一般來說,就會顯得進項很多,這也是不正常的,說明你可能有很多收入沒有正常開具發票。相當於是在進行黑市交易。

當然,也有一些正常的原因會導致出現以上現象,這是我們討論的重點。我們應該如何應對呢?

企業創建初期,購進的固定資產進項高,金額大。

這顯然是一種正常情況,企業應當及時準確地向稅務局反映,避免被納入評估監控對象。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地進項表時,在表上專門的欄次填寫固定資產進項抵扣的情況,在計算稅負的時候,要剔除這些數據進行計算。

銷售發票開具不正常,收入確認不及時,造成進項偏高、銷項太少。

這是有危險的情況。正常情況下,成本和收入肯定是相匹配的關係。現在購進時取得了發票,能證明購進成本存在,銷售時不管是否開票,只要符合財務規定就要確認收入,否則會造成無法結轉成本、庫存虛高的問題。進項大、庫存虛,稅務必然懷疑你存在不開票收入,一旦查實,補稅,罰款,滯納金是少不了的。

所以,企業要高度關注增值稅的進銷平衡狀態,及時結轉收入,並善於從增值稅進銷失衡中發現問題,調整生產經營節奏,既提高盈利能力,又避免惹來麻煩。


沉默的磚家


只要說到銷項和進項,那肯定就是一般納稅人了。除開簡易計稅方法之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計稅辦法是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上期期末留抵稅額。

一、第一種可能性是生意差,還在投入期。

如果貴單位是如實申報的,銷項很少,進項很多,那麼說明貴單位生意不好,或者還處於投資期,生意還沒完全鋪開。貴單位需要操心的是如何把生意做大做強,稅收方面倒是沒什麼好擔心的。正常情況下,這種狀態是不可能持續很久的。長虧不到,必有貓膩,除非投資人一直輸血,但是這種情況是不多的。

近期,稅務總局連續推出了增值稅留抵退稅的政策,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2公告2019年第39號,2019年4月1號起適用於一般企業。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4號 部分先進製造業企業,條件各有不同。如果符合留抵退稅條件,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二、第二種可能性就是企業沒有如實申報。

如果貴單位的主要客戶都是個人,無需開具發票的話,那就要擔心一下自己的涉稅風險了。如果企業一直在經營,只有進項,卻沒有銷項,那就不正常了。

試想一下,企業怎麼可能一直在進貨,卻沒有銷售呢?或者高價購進,低價售出呢?唯一解釋的就是企業沒有如實申報。雖然說增值稅主要是“以票控稅”,開具了發票就要申報。但是還有一塊是需要企業申報的,那就是“未開票收入”。需要明確的一點,並不是開了發票才需要申報增值稅。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原則是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並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可以看出來,沒有開具發票,但是已經符合第一條的情況,那就發生了納稅義務,要申報增值稅。

所以,很大可能就是貴公司並沒有如實申報增值稅,這是一個很大的風險。這種情況下,正確的做法是如實申報增值稅,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其實,只要進項抵扣充分,一般納稅人的實際稅負並不會很高。

況且,增值稅是一個間接稅,實際繳納的稅款是由下家承擔的,並不是納稅人繳納的,只不過由納稅人替稅務機關代收,替下家納稅人代繳而已。可以從會計分錄看出來,發生一筆業務且收訖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是買家交給賣家的,是買家的錢,銷售方不過是代收代繳。


稅收大管家


一個公司的稅務問題,是和公司的實際業務密切相關的。

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每期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比如,當月開票確認收入,銷項稅額10萬,當月採購認證進項9萬,那當期應申報的稅額就是1萬。

通常情況下,多數公司的銷項和進項應該是比較均衡的(感謝有朋友的補充,這裡的均衡是指兩者間的比例均衡,跟公司的毛利匹配,不是說進項和銷項相等)。如果公司有大量的進項卻銷項很少,通常是處於特殊行業,或者有特定的業務。簡單總結起來,大概有這樣一些情形:

1、公司是重資產租賃行業。典型的比如融資租賃業務,購買設備的金額很大,但租賃收入要逐年慢慢才能收回來,就會在賬面大量的未抵扣進項。

2、公司在新建階段。比如,要建設新的工廠,至少要兩年以上才能完工,前期要大量採購設備和工程材料,但工廠還沒有生產,沒有銷售,也會讓賬面有大量的進項。

3、 產品生產週期比較長的行業。我去過一家工廠,有一臺核心設備是從製造工廠定製的,花了兩年時間才生產出來,之後在車間調試又用了半年時間。類似這些產品生產週期非常長的公司,也常常會出現大量進項待抵扣的情形。 類似的,還有庫存佔比很高的行業或者產品滯銷嚴重,也可能會存在進項多餘銷項的情形。

4、還有就是建築行業的BT項目。屬於為政府單位承建,全部完工後才能確認收入。

進項大於銷項,是常說的“倒掛”現象。從納稅的角度,進項多,銷項少,表示當期不用繳納增值稅,看起來較划算的事情。但是,從公司運營效率看,進項其實是企業的一項資產,待抵進項越多,意味著資金佔用成本越高,大量的資金被留在賬面上,不能流動起來,創造利潤。所以,需要儘可能地讓進項能更快地流動起來。

結合上面的幾種情形,大約有這樣一些思路:

1、關於融資租賃公司進項的問題,藍敏老師提供了一種思路,就是讓承租方先把進項稅買回去,當然這要在合同中進行詳細的約定。相當於把融資租賃公司多於的進項提前賣給了承租方去進行抵扣。還有一種思路是,採用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業務,把租賃變成貸款性質,融資租賃公司就不存在進項問題了。

2、關於新建工廠的進項,可以考慮以母公司的名義先開展項目,再進行重組,當然也會有涉稅環節,需要整體考慮。

3、產品週期長的情況,則可以考慮和購買方協商合同簽訂方式,分階段支付。

4、至於政府BT項目,可以將BT項目與其他項目合併計稅,提前將進項抵扣,但這從項目成本核算來說又是很不好的,需要權衡。

總之,還是需要具體業務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歸根結底就是,進項是資產,長期留在賬面很不划算,所以才需要好好籌劃。

大概就這些,您還有補充的場景嗎?


康愉子


作為一個正常經營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購進抵扣的進項和銷售時開具的銷項專票應該是匹配的。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況也屬於正常的:

1、企業成立初期,大量購進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貨物或原材料,此時進項多,銷項少,屬於正常的經濟發展規律;

2、企業購進貨物有抵扣的專票,銷售時下游客戶如果多為不索取發票的個人消費者,如大型商場、超市等,此時企業對外開具的銷項票少一些也很普遍;

但是,不管進銷項是否成比例,必須把握好以下幾點:

1、票貨一致。即進項票不管多少,必須和銷售,庫存相對應。不能有虛抵現象;

2、銷售時不管購買方是不是索取發票,但必須對銷售收入進行納稅申報;

這兩種情況,一種可能涉嫌虛開、虛抵增值稅專用發票,另一種涉嫌偷逃稅款,都是嚴重的違規違法行為。

現行的稅收監控系統比較厲害,這種情況持續一段時間就會被稅務風險監控系統發現,稽查或評估人員就會找上門來約談和調查真實的情況。總之,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


小蔡說稅


一般納稅人有大量的進項但是出項很少,會涉及到哪些方面的風險:

一.收入和成本高度不匹配。

二.虛開發票

三.稅負率偏低

上面幾種情況都是足以引起稅局的高度關注而被納入評估監控對象。

具體會有哪些原因引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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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購買固定資產金額比較大,暫未形成較高的收入

這個是在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上有體現的,所以這種情況的話是不用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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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沒有及時確認,銷售發票開具異常。

二.某一時期原材料降價,大量囤貨。但是現在市場行情來開,大部分原材料價格都是上漲趨勢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三.發票沒有及時開具,延遲確認收入,這種行為存在沒有按照稅法規定的收入確認原則進行相應的稅收申報,有偷稅漏稅的嫌疑。所以建議按照收入確認原則,即使沒有開具發票的也要按照收入確認條件進行相應的申報處理。

四.虛開發票,買賣發票

這種不僅是會被監控而且如果情況屬實也是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代開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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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子菌言稅


作為一般納稅人,有大量進項但銷項很少,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處理?

我認為這種情況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

首先來看什麼情況下造成進項多於銷項。

一、企業處於創建初期,購進的固定資產進項即使是分期抵扣,金額也比較大。

這種情況,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進項表時,表上有專門的欄次填寫固定資產進項抵扣的情況,在計算稅負的時候,要剔除這些數據進行計算。這是我詢問稅局以後得到的答案,所以進項大也沒關係,關鍵看進項的構成是否合理。

二、因未開具發票,也沒在賬上確認收入,造成的進項大於銷項就要注意了。

一定要注意,成本和收入是相匹配的關係。就是購進時取得了發票,能證明購進成本的存在,銷售時不管是否開票,都要確認收入,不確認收入就會造成無法結轉成本,無法結轉成本,庫存商品就不能減少,庫存就會虛高。稅負高,進項大,庫存賬面金額大於實際庫存,那麼稅務就有理由懷疑單位存在不開票收入了,再結合企業的現金流來查賬,一旦證實是事實,補稅,罰款,滯納金是少不了的。所以,取得進項有個發票核銷的問題,有成本必然有收入,不管是掙錢還是賠錢,沒有收入,那貨物應該還在庫存裡。

所以,根據以上分析,還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調整,使企業的稅負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以免引起關注,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簡淨軒語


非請自來。

先把題目的“進項”與“出項”捋一下,或許提問者的認知與我的理解不一致,那就很尷尬了。

此處的“進項“是指進項稅額嗎,那”出項“應該可以理解為銷項稅額。題目中大量的”進項“是如何產生的,”出項“很少又是什麼原因呢?如果屬於正常的生產經營,增值稅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形成留抵稅額,無須特別進行處理。

先不論是製造業還是商貿企業,如果企業預期銷量可觀,大量購進材料或商品,但事與願違,結果銷售不暢造成產品滯銷,銷量少或價格低使得銷售收入較少,對應的銷項稅額也少。前期購進業務的進項可能大於銷項,這在實際工作中很常見。

另外,還可能是銷售收入未開具發票或無票收入未進行申報納稅,也是原因之一,這部分可以開具發票或進行無票收入申報即可。

至於“該怎麼處理“,不知道問的是稅務處理還是經營管理,若問稅務處理,大概如上所述。

如果提問涉及生產經營問題,顯然該企業經營效益不佳,具體情形應該很複雜,恕無能為力,愛莫能助也。

限於已知的條件,大概分析就是這樣了。如果想得到更詳盡的解答,可以隨時提供更具體的資料進行諮詢,歡迎留言討論。


龍門賬


有大量的進項,但出項非常少的話。按照正常的生產經營,就說明企業的業務收入不是很好。對於生產經營比較穩定的企業,是一個非常眼中的問題,極有可能會引起稅務部門的關注,被判定為偷稅漏稅了。

所以,企業針對這個問題還是要高度重視的。如果是由於經營困難,產品滯銷,公司就需要重新制定經營戰略了,保證企業業務提起來。

如果是業務經營正常,那麼極有可能就是沒有開票,導致企業賬面上的資金不足,難以申報。所以,企業在每一筆交易中,都需要取得相應的發票,這樣才能更好地完成稅務申報。

總部經濟招商,重慶、湖北。園區按照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的30%—60%獎勵作為財政扶持,個人獨資企業可申請核定徵收方式納稅。


合眾稅惠


我感覺你應該是要說客戶不要票,然後你有多餘的票吧,我估計要賣,現實是這麼操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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